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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會在攸關重要全體醫師利益重要事務上面 應該要有給職 不應該只靠幹部當義工
發表於 : 週二 8月 19, 2014 1:02 pm
由 yangzetyj
像國外很多大型NGO 無營利組織
他們徵專職
你想去當義工
抱歉
會被拒絕
為甚麼
因為當義工我不好意思要求你的績效
你做得好不好
我都不好講話
我做善事也是要績效
也是要有成果
我想全台灣4萬多醫師
應該養得起一點專職幹部
至少該給應有時薪 診費 甚至高薪
不然沒道理要求人家有戰功
同時也建議公會應該把行政秘書充分考核 人力重整
把一般行政簡化降到最低
集中火力
讓她們績效及獎金和醫師權益的KPI目標做完整連動
全力協助打戰醫師
這樣就可以請最少的幹部
(因為醫師時間成本高)
同時打勝戰的
也要給榮譽
要給職位 promotion
要讓大家知道
這是理事長應該做的事
甚至對於專案
可以號召大家樂捐
專款專用
Re: 公會在攸關重要全體醫師利益重要事務上面 應該要有給職 不應該只靠幹部當義工
發表於 : 週二 8月 19, 2014 1:03 pm
由 yangzetyj
會費若因此增加
在透明和醫療環境改善有進度的前提下
我認為大家可以接受
Re: 公會在攸關重要全體醫師利益重要事務上面 應該要有給職 不應該只靠幹部當義工
發表於 : 週二 8月 19, 2014 1:11 pm
由 yangzetyj
相應的 拿錢的幹部壓力也會增加
但我認為這是必需的
只有一個墮落衰敗的組織
會是打贏了 也沒獎賞
打輸了 也沒罰
這個機制會註定了沒戰力
Re: 公會在攸關重要全體醫師利益重要事務上面 應該要有給職 不應該只靠幹部當義工
發表於 : 週三 8月 20, 2014 9:18 pm
由 sawcc
恩 我是在贊成有給職的 但是 我想說的是
我們政府官員也是有給職
我們的公家機關也都是有給職
我們的衛生福利部也是有給職
為什麼做起事來 反倒是我們這些無辜百姓要看這些人的臉色過日子
如果真的要有給職 我建議要有配套措施
做不好一定要有相當的懲罰跟警告 甚至是罷免制度
謝謝
Re: 公會在攸關重要全體醫師利益重要事務上面 應該要有給職 不應該只靠幹部當義工
發表於 : 週四 8月 21, 2014 9:30 am
由 newshine
有給職只是差在理論上應該要全心全力去做事情
但是做得好或不好
也未必能掌控好
Re: 公會在攸關重要全體醫師利益重要事務上面 應該要有給職 不應該只靠幹部當義工
發表於 : 週四 8月 21, 2014 11:21 am
由 dl8401083
非常同意這樣的做法
另外我們應該聘僱公關或遊說組織
或認養立委
簽約2~3年檢視績效,如果績效不錯
續約
如果不好就再換公司
Re: 公會在攸關重要全體醫師利益重要事務上面 應該要有給職 不應該只靠幹部當義工
發表於 : 週四 8月 21, 2014 11:26 am
由 gary
好建議
挺
Re: 公會在攸關重要全體醫師利益重要事務上面 應該要有給職 不應該只靠幹部當義工
發表於 : 週四 8月 21, 2014 11:34 am
由 hjh
sawcc 寫:我們政府官員也是有給職
我們的公家機關也都是有給職
我們的衛生福利部也是有給職
為什麼做起事來 反倒是我們這些無辜百姓要看這些人的臉色過日子
如果真的要有給職 我建議要有配套措施
做不好一定要有相當的懲罰跟警告 甚至是罷免制度
謝謝
newshine 寫:有給職只是差在理論上應該要全心全力去做事情
但是做得好或不好
也未必能掌控好
兩位大大所言甚是
個人認為有給職沒給職...沒有差很多
除非薪水非常非常高!
以目前是無給職的狀態,理事監事的位置都被搶破頭了,
可見得搶位置的「動機」或者說其權力所帶來的利益已經足夠支付
就像神豬說他願意市長薪水全數捐出一樣道理
市長薪水算什麼?總統之路才是重點
XX縣長XX立委也是有給職啊,效率如何?
其職務權力的價值比薪水高多了
如果希望給薪能有所助益,必須至少有以下條件
1. 非常高薪 2. 很好的罷免或淘汰制度
否則不要指望會有啥用
(嘆息)
Re: 公會在攸關重要全體醫師利益重要事務上面 應該要有給職 不應該只靠幹部當義工
發表於 : 週四 8月 21, 2014 12:21 pm
由 yangzetyj
所以我建議目標導向實質獎勵
達成目標給
行政人員也是
目標達成給個千萬也值
郭台銘就是敢給 房子銀子都不吝
所以底下人拼命打仗
打贏回來再分
Re: 公會在攸關重要全體醫師利益重要事務上面 應該要有給職 不應該只靠幹部當義工
發表於 : 週四 8月 21, 2014 1:42 pm
由 big T
當然可以有給職
但是要經過年終大檢討以後
有功者才有資格論功行賞
要不然恐怕淪為只是找一個名目把錢花出去
Re: 公會在攸關重要全體醫師利益重要事務上面 應該要有給職 不應該只靠幹部當義工
發表於 : 週四 8月 21, 2014 2:01 pm
由 yangzetyj
big T 寫:當然可以有給職
但是要經過年終大檢討以後
有功者才有資格論功行賞
要不然恐怕淪為只是找一個名目把錢花出去
贊成
Re: 公會在攸關重要全體醫師利益重要事務上面 應該要有給職 不應該只靠幹部當義工
發表於 : 週四 8月 21, 2014 3:12 pm
由 newshine
或許公平適當的評審制度之後
論功行賞
才是更合理的事情
(眼汪汪) (眼汪汪) (眼汪汪)
不過話說回來
給錢是最直接得激勵方法
但卻未必是最有效的方法
Re: 公會在攸關重要全體醫師利益重要事務上面 應該要有給職 不應該只靠幹部當義工
發表於 : 週四 8月 21, 2014 3:24 pm
由 月妃
取回醫師調劑權者 賞金1億 還是10億 (完美計劃) (完美計劃) (完美計劃) (賊) (賊) (賊) (爽) (爽) (爽)
Re: 公會在攸關重要全體醫師利益重要事務上面 應該要有給職 不應該只靠幹部當義工
發表於 : 週四 8月 21, 2014 4:40 pm
由 yangzetyj
都值!
Re: 公會在攸關重要全體醫師利益重要事務上面 應該要有給職 不應該只靠幹部當義工
發表於 : 週四 8月 21, 2014 5:04 pm
由 yangzetyj
攤20年一年五千萬罷了
只是十億花下去後
要公佈當初是誰害大家花這十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