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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特偵組、廉政署應該全力把幸福人壽和國寶人壽的500億追回來

發表於 : 週五 8月 15, 2014 5:05 pm
王宏育
高雄縣在楊秋興縣長的時代,量入為出,非常清廉,盡量不債留子孫,令人尊敬。
陳菊市長的時代,努力建設,在岡山國小校前路下層 做了一個很大的涵洞,將岡山市區的雨水快速引導到阿公店溪,以後岡山路(本人診所前)(從移民署到警察局之間),下大雨就不再積水。
不過負責本人診所清潔工作的陳太太住在白米里,逢雨必積水,逢雨必成災,自從 滯洪池 建好之後,這次的大水災竟然也沒有淹水,可見高雄市政府的努力沒有白費,至少在岡山是大家都很滿意。

有時候我不太了解我們政府的運作,
昨天2014.08.14所有的輿論都在報導:幸福人壽和國寶人壽因為經營不善,甚至被管理階層掏空之嫌,政府(金管會)已經決定要花500億幫他處理善後。

對一個納稅人來說,高雄市政府要求19億的賑災款,馬政府推三阻四,後來被輿論罵的受不了,才決定「你高雄市政府先自己出3億,我再給你16億」。
500億好像很少,可以很輕易的決定,拿出來幫人家擦屁股。
16億好像很多,很難拿的出來。

我記得馬英九總統特別成立廉政署,結果第一個案子好像是抓某家診所污健保幾十萬的小案子,對於這500億的案子卻 未見 國家 傾全力 去偵辦,去把虧空的錢要回來。
我想大家都很清楚,(這2家人壽公司的)董事長、所有董事,平時坐領高薪,享盡榮華富貴,甚至作威作福,令人羨慕之餘,有權力當然有責任,責任就是要把500億拿出來賠,若一定時間內不拿出來賠,讓國家受到那麼大的傷害,當然兩位董事長,所有的董事們 都要抓起來闗,關到把500億拿出來還給國家為止,才算合乎公平正義。

國家花那麼多錢養了那麼多檢察官,甚至特偵組、廉政署,當然不是在辦一些幾萬塊的小案子,當然要集中火力把這500億要回來。

再來看看以前的例子,王玉雲的中興銀行也虧了585億,他的小老婆和兒子拿了一堆錢到大陸享福,還在西湖邊蓋了一棟大旅館,最後倒閉,國家也沒有傾全力把錢要回來,
王又曾的中華銀行也虧了476億,結果他捲款到美國和太太過著舒服的日子,我們的司法系統毫無作用,似乎未集中火力把這1000億要回來,對這兩家銀行的董事們也沒有追殺到底,難道不覺得慚愧嗎?
這兩位仁兄都姓王,讓我這位也姓王的倍感羞愧,好像這兩位都當過國民黨的中常委,國民黨應該更覺得慚愧!

以前的1000億,現在的500億,可以做多少救災的事情,可以給偏鄉的小朋友多少教育資源,
如果,如果檢調可以把現在的500億追回來,那有多好,
現在,對幸福人壽和國寶人壽的董事長、所有董事,可以傾國家檢察官,特偵組、廉政署全力去偵辦,追殺到底,去把虧空的錢要回來嗎 ?
如果馬英九總統覺得500億比16億多很多,可以給偏鄉的小朋友許多教育資源,
馬英九總統願意下令國家檢察官,特偵組、廉政署 全力去偵辦嗎 ?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 ... 3/36018196
國寶 幸福人壽遭接管
金管會:52萬保戶權益全保 2家董事長限制出境

Re: 檢察官,特偵組、廉政署應該全力把幸福人壽和國寶人壽的500億追回來

發表於 : 週五 8月 15, 2014 5:06 pm
newshine
(GOODJOB) (GOODJOB) (GOODJOB)

Re: 檢察官,特偵組、廉政署應該全力把幸福人壽和國寶人壽的500億追回來

發表於 : 週五 8月 15, 2014 5:16 pm
草帽小子
不用冀望現有的檢調司法
如果這套系統可靠
國民黨還敢玩這套嗎

Re: 檢察官,特偵組、廉政署應該全力把幸福人壽和國寶人壽的500億追回來

發表於 : 週五 8月 15, 2014 5:42 pm
sucker
500億 國民匪黨的嘴中肉 (挖鼻孔)

Re: 檢察官,特偵組、廉政署應該全力把幸福人壽和國寶人壽的500億追回來

發表於 : 週五 8月 15, 2014 5:49 pm
docs
newshine 寫:(GOODJOB) (GOODJOB) (GOODJOB)
-----------------------------

(GOODJOB) (GOODJOB) (GOODJOB)

Re: 檢察官,特偵組、廉政署應該全力把幸福人壽和國寶人壽的500億追回來

發表於 : 週六 8月 16, 2014 9:48 pm
A-ying
(GOODJOB) (GOODJOB) (GOODJOB)

Re: 檢察官,特偵組、廉政署應該全力把幸福人壽和國寶人壽的500億追回來

發表於 : 週六 8月 16, 2014 10:06 pm
cchic
別傻了,014,雙子星,等等都沒在辦,你還期待檢掉系統能作什麼?

Re: 檢察官,特偵組、廉政署應該全力把幸福人壽和國寶人壽的500億追回來

發表於 : 週六 8月 16, 2014 10:09 pm
chouhj543
(GOODJOB) (GOODJOB) (GOODJOB)

Re: 檢察官,特偵組、廉政署應該全力把幸福人壽和國寶人壽的500億追回來

發表於 : 週六 8月 16, 2014 10:36 pm
yangzetyj
實際難
因為錢已經以高預定利率跑到保戶口袋

Re: 檢察官,特偵組、廉政署應該全力把幸福人壽和國寶人壽的500億追回來

發表於 : 週六 8月 16, 2014 11:09 pm
大常花
(GOODJOB) (GOODJOB) (GOODJOB)

Re: 檢察官,特偵組、廉政署應該全力把幸福人壽和國寶人壽的500億追回來

發表於 : 週日 8月 17, 2014 1:34 am
gucci37
支持樓主!

不過套句強雄的話:

球證、旁證,加上主辦,協班,所有的單位,全是我的人,你怎麼和我鬥?哈哈哈

不敢樂觀…

Re: 檢察官,特偵組、廉政署應該全力把幸福人壽和國寶人壽的500億追回來

發表於 : 週日 8月 17, 2014 10:03 am
gary
王醫師
晚輩挺您 (GOODJOB)

Re: 檢察官,特偵組、廉政署應該全力把幸福人壽和國寶人壽的500億追回來

發表於 : 週日 8月 17, 2014 1:38 pm
肉咖
gary 寫:王醫師
晚輩挺您 (GOODJOB)

(GOODJOB) (GOODJOB)

Re: 檢察官,特偵組、廉政署應該全力把幸福人壽和國寶人壽的500億追回來

發表於 : 週日 8月 17, 2014 2:45 pm
smallant
查下去會動搖黨本,動搖國本
會查才奇怪

Re: 檢察官,特偵組、廉政署應該全力把幸福人壽和國寶人壽的500億追回來

發表於 : 週二 8月 19, 2014 11:43 am
a4610
王醫師說得好
認真努力打大案 小案可能也會自然減少
不然大的沒事 誰會擔心小條的

Re: 檢察官,特偵組、廉政署應該全力把幸福人壽和國寶人壽的500億追回來

發表於 : 週二 8月 19, 2014 1:08 pm
sosweet
a4610 寫:王醫師說得好
認真努力打大案 小案可能也會自然減少
不然大的沒事 誰會擔心小條的

太難了 辦了就沒鐵票了 (打小人)

Re: 檢察官,特偵組、廉政署應該全力把幸福人壽和國寶人壽的500億追回來

發表於 : 週二 8月 19, 2014 2:53 pm
cwhung
幸X人壽和X寶人壽懂事長
不約而同婊示:
敢辦我,就把你們通通咬出來

陳X扁為什麼會坐牢?
因為他們家吃錢,不分別人

林X世,賴X如為什麼會沒事?
因為國民黨吃錢,人人有份

Re: 檢察官,特偵組、廉政署應該全力把幸福人壽和國寶人壽的500億追回來

發表於 : 週二 8月 19, 2014 4:12 pm
gucci37
cwhung 寫:幸X人壽和X寶人壽懂事長
不約而同婊示:
敢辦我,就把你們通通咬出來

陳X扁為什麼會坐牢?
因為他們家吃錢,不分別人

林X世,賴X如為什麼會沒事?
因為國民黨吃錢,人人有份
這,我不得不分辯幾句:

第一:到目前還沒有查到陳水扁吃國家一分錢,連一開始羅織的洗錢都被教唆偽證的扁偵簽結了。

唯一有罪的所謂龍潭購地案,有無罪後違法換法官、特偵組教唆辜仲諒作偽證、

和法庭自創僅陳水扁適用的實質影響力說等法律之前,唯陳水扁不平等之惡行。

所以洪英花庭長認為,該審判自始無效。

第二:同樣的情節,馬英九和國民黨拿的叫政治獻金,陳水扁和民進黨拿的叫賄賂,

而且,陳水扁分給別人的多了,光倒扁紅衫軍的總指揮施明德就拿了兩百萬,

陳幸妤也有說過,民進黨的政治人物,那個沒有拿過陳水扁給的錢。

被點名的花媽也承認有拿到。

所以,您的說法雖然憤慨,但可能要修正:

國民黨的貪污已是制度化的恩庇待從的家天下制度化了,

不是林x世或賴x如有給什麼錢,

而是國民黨從以前到現在,用盡各種不公平的制度化手段,

從人民的手中奪取各種資源給予他的死忠支持者,

當然包含司法人員,

整個國家體制早已形成黨國一體,黨證無敵的鐵板一塊,

不要把陳水扁前總統和國民黨的下三濫相提並論,

陳水扁的真正罪名不是貪污,而是對國民黨的統治權貴而言,

他這個台巴子家奴,居然膽敢竊取高級外省人的天下。

Re: 檢察官,特偵組、廉政署應該全力把幸福人壽和國寶人壽的500億追回來

發表於 : 週二 8月 19, 2014 7:54 pm
smallant
gucci37 寫:
cwhung 寫:幸X人壽和X寶人壽懂事長
不約而同婊示:
敢辦我,就把你們通通咬出來

陳X扁為什麼會坐牢?
因為他們家吃錢,不分別人

林X世,賴X如為什麼會沒事?
因為國民黨吃錢,人人有份
這,我不得不分辯幾句:

第一:到目前還沒有查到陳水扁吃國家一分錢,連一開始羅織的洗錢都被教唆偽證的扁偵簽結了。

唯一有罪的所謂龍潭購地案,有無罪後違法換法官、特偵組教唆辜仲諒作偽證、

和法庭自創僅陳水扁適用的實質影響力說等法律之前,唯陳水扁不平等之惡行。

所以洪英花庭長認為,該審判自始無效。

第二:同樣的情節,馬英九和國民黨拿的叫政治獻金,陳水扁和民進黨拿的叫賄賂,

而且,陳水扁分給別人的多了,光倒扁紅衫軍的總指揮施明德就拿了兩百萬,

陳幸妤也有說過,民進黨的政治人物,那個沒有拿過陳水扁給的錢。

被點名的花媽也承認有拿到。

所以,您的說法雖然憤慨,但可能要修正:

國民黨的貪污已是制度化的恩庇待從的家天下制度化了,

不是林x世或賴x如有給什麼錢,

而是國民黨從以前到現在,用盡各種不公平的制度化手段,

從人民的手中奪取各種資源給予他的死忠支持者,

當然包含司法人員,

整個國家體制早已形成黨國一體,黨證無敵的鐵板一塊,

不要把陳水扁前總統和國民黨的下三濫相提並論,

陳水扁的真正罪名不是貪污,而是對國民黨的統治權貴而言,

他這個台巴子家奴,居然膽敢竊取高級外省人的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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