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師法11條修正版本對照: 大事看起來不妙 醫師公會全聯會/蘇理事長/蘇立委 加油啊 基層診所要靠您了

媒體怎樣報導醫界?醫界專業的觀點在哪裡? 歡迎論述,讓真相更完整的呈現!

版主: 版主021

回覆文章
肉咖
V4
V4
文章: 4076
註冊時間: 週一 11月 27, 2006 4:24 pm
來自: 桃花島 桃花村13號

藥師法11條修正版本對照: 大事看起來不妙 醫師公會全聯會/蘇理事長/蘇立委 加油啊 基層診所要靠您了

文章 肉咖 »

藥師法11條修正版本對照: 大事看起來不妙 醫師公會全聯會/蘇理事長/蘇立委 加油啊 基層診所要靠您了

為了 文字清晰 沒有縮圖 敬請見諒 或請自行下載 

圖檔



圖檔
不打針 (微笑) 就是不打針 (微笑)
頭像
Vicky
CR
CR
文章: 610
註冊時間: 週四 12月 14, 2006 5:48 pm

Re: 藥師法11條修正版本對照: 大事看起來不妙 醫師公會全聯會/蘇理事長/蘇立委 加油啊 基層診所要靠您了

文章 Vicky »

支持田秋堇立委版!
HBIC
ho
CR
CR
文章: 566
註冊時間: 週二 12月 04, 2012 10:29 am

Re: 藥師法11條修正版本對照: 大事看起來不妙 醫師公會全聯會/蘇理事長/蘇立委 加油啊 基層診所要靠您了

文章 ho »

(GOODJOB)
Vicky 寫:支持田秋堇立委版!
施肇榮
公會及協會
文章: 10178
註冊時間: 週四 10月 26, 2006 11:49 pm
來自: 台北市

Re: 藥師法11條修正版本對照: 大事看起來不妙 醫師公會全聯會/蘇理事長/蘇立委 加油啊 基層診所要靠您了

文章 施肇榮 »

Vicky 寫:支持田秋堇立委版!
田秋堇版的<<機構>> 跟 蘇清泉版<<醫事機構>>

最大的差別是在於製藥廠之間是否得以支援

其他的都一樣
在目前高風險的時代,只願能:[北風北安全下庄]
大常花
註冊會員
註冊會員
文章: 974
註冊時間: 週二 4月 22, 2014 3:55 pm

Re: 藥師法11條修正版本對照: 大事看起來不妙 醫師公會全聯會/蘇理事長/蘇立委 加油啊 基層診所要靠您了

文章 大常花 »

施肇榮 寫:
Vicky 寫:支持田秋堇立委版!
田秋堇版的<<機構>> 跟 蘇清泉版<<醫事機構>>

最大的差別是在於製藥廠之間是否得以支援

其他的都一樣

施大看起來.... 最後何者會勝出.. (完美計劃) (完美計劃) (完美計劃)


如果檔不住政院版 有可能請蘇立委佔據主席台 拖過 2014.7.31 ??!!


第一次希望國民黨立委佔據主席台 阻擋法案?!! (完美計劃) (完美計劃)
achilles
V4
V4
文章: 4777
註冊時間: 週三 8月 11, 2010 10:44 pm

Re: 藥師法11條修正版本對照: 大事看起來不妙 醫師公會全聯會/蘇理事長/蘇立委 加油啊 基層診所要靠您了

文章 achilles »

看到這些版本..
請問趙委員選區(高雄)的醫護人員..
你們還會想把票投給他們嗎..

人民的自由工作權都視而不見..
KMT的就算了..
DPP也是一樣..實在不知道要說啥是好..


你們還會想把票投給他們嗎..你們還會想把票投給他們嗎..你們還會想把票投給他們嗎..
施肇榮
公會及協會
文章: 10178
註冊時間: 週四 10月 26, 2006 11:49 pm
來自: 台北市

Re: 藥師法11條修正版本對照: 大事看起來不妙 醫師公會全聯會/蘇理事長/蘇立委 加油啊 基層診所要靠您了

文章 施肇榮 »

大常花 寫:
施肇榮 寫:
Vicky 寫:支持田秋堇立委版!
田秋堇版的<<機構>> 跟 蘇清泉版<<醫事機構>>
最大的差別是在於製藥廠之間是否得以支援
其他的都一樣
施大看起來.... 最後何者會勝出.. (完美計劃) (完美計劃) (完美計劃)
如果檔不住政院版 有可能請蘇立委佔據主席台 拖過 2014.7.31 ??!!
第一次希望國民黨立委佔據主席台 阻擋法案?!! (完美計劃) (完美計劃)
最理想的狀況是,藥師無論是藥廠、藥局、醫院、診所,任何場所都能報准支援的<田秋堇版>

藥師只能在藥局、醫院、診所間及報准支援者的<蘇清泉折衷版>,也可以接受

重點是擺在哪一個版本是對民眾最有利,以及符合民眾的需求

至於是醫師的利益,或者是藥師的利益,在立法院中,反而相對的不重要!!!
在目前高風險的時代,只願能:[北風北安全下庄]
頭像
sid027
V2
V2
文章: 2307
註冊時間: 週五 9月 23, 2011 7:09 am

Re: 藥師法11條修正版本對照: 大事看起來不妙 醫師公會全聯會/蘇理事長/蘇立委 加油啊 基層診所要靠您了

文章 sid027 »

施肇榮 寫:
大常花 寫:
施肇榮 寫:
Vicky 寫:支持田秋堇立委版!
田秋堇版的<<機構>> 跟 蘇清泉版<<醫事機構>>
最大的差別是在於製藥廠之間是否得以支援
其他的都一樣
施大看起來.... 最後何者會勝出.. (完美計劃) (完美計劃) (完美計劃)
如果檔不住政院版 有可能請蘇立委佔據主席台 拖過 2014.7.31 ??!!
第一次希望國民黨立委佔據主席台 阻擋法案?!! (完美計劃) (完美計劃)
最理想的狀況是,藥師無論是藥廠、藥局、醫院、診所,任何場所都能報准支援的<田秋堇版>

藥師只能在藥局、醫院、診所間及報准支援者的<蘇清泉折衷版>,也可以接受

重點是擺在哪一個版本是對民眾最有利,以及符合民眾的需求

至於是醫師的利益,或者是藥師的利益,在立法院中,反而相對的不重要!!!
符合人民利益就是和其他醫事人員一樣就好了,
看不出來大家有什麼不一樣..
g96510083
註冊會員
註冊會員
文章: 747
註冊時間: 週六 7月 25, 2009 10:15 pm

Re: 藥師法11條修正版本對照: 大事看起來不妙 醫師公會全聯會/蘇理事長/蘇立委 加油啊 基層診所要靠您了

文章 g96510083 »

大法官釋字711節錄
社會對執行不同業務藥師之期待因而有所不同,且因執業場所及其規模之差異而應有彈性有效運用藥師專業知識之可能。又於醫療義診,或於缺乏藥師之偏遠地區或災區,配合巡迴醫療工作及至安養機構提供藥事諮詢服務等活動,由執業之藥師前往支援,並不違反前揭立法目的,實無限制之必要。且參諸現行實務,主管機關於有上揭情形時皆對系爭規定為彈性解釋,有條件允許之。足見就藥師執業處所僅限於一處之規範,設置一定條件之例外確有其必要。系爭規定於藥師不違反前揭立法目的之情形下,或於有重大公益或緊急情況之需要時,一律禁止藥師於其他處所執行各種不同之藥事業務,未設必要合理之例外規定,已對藥師執行職業自由形成不必要之限制,有違憲法第二十三條比例原則,而與憲法第十五條保障工作權之意旨相牴觸。

「藥師經登記領照執業者,其執業處所應以一處為限。」限制藥師於登記領照執業後,僅得於一處所執業,核屬對藥師執行職業之方法、地點所為之限制。查系爭規定之立法目的,係為推行藥師專任之政策及防止租借牌照營業之不法情事(立法院公報第六十七卷第八十七期委員會紀錄第三十一頁參照)。
========================================

依據解釋文只要

不違反立法目的(藥師專任 及防止租借牌照) 或
有重大公益 或
緊急情況三者皆可為例外規定

==============
只要報備後支援 ,政府認證過理應沒有租借牌照情事
僅於一處登錄執業其餘處所應報備,也與醫師與其餘醫事人員專任 , 相當

重大公益與否 於報備審查時 政府機關即可為實質上認定

以上兩者並列 其實比較好

但是對於所謂緊急狀況,事前報備制顯然不足以應付
建議加上第二項 例外事後報備制
緊急狀況顯不及事前報備者,應於支援事實發生後三日內補行報備

以因應藥師人數不多之中小型醫療機構,藥師臨時不能到班狀況,藥師人力調度困難情形,容許先支援後報備之極度例外狀況,以維護該醫療機構之住院及門診病患之生命權及健康權
盡心盡力,沒人在意 掏心掏肺,當場作廢 江河日下,人心不古 依法看診,安全下庄
王維‧<酌酒與裴迪>
酌酒與君君自寬人情翻覆似波瀾。白首相知猶按劍,朱門先達笑彈冠。
草色全經細雨濕,花枝欲動春風寒。世事浮雲何足問不如高臥且加餐。
大常花
註冊會員
註冊會員
文章: 974
註冊時間: 週二 4月 22, 2014 3:55 pm

Re: 藥師法11條修正版本對照: 大事看起來不妙 醫師公會全聯會/蘇理事長/蘇立委 加油啊 基層診所要靠您了

文章 大常花 »

施肇榮 寫:
最理想的狀況是,藥師無論是藥廠、藥局、醫院、診所,任何場所都能報准支援的<田秋堇版>

藥師只能在藥局、醫院、診所間及報准支援者的<蘇清泉折衷版>,也可以接受

重點是擺在哪一個版本是對民眾最有利,以及符合民眾的需求

至於是醫師的利益,或者是藥師的利益,在立法院中,反而相對的不重要!!!
(GOODJOB) (GOODJOB) (GOODJOB)

施大加油 全聯會加油 (cheer) (cheer) (cheer)
施肇榮
公會及協會
文章: 10178
註冊時間: 週四 10月 26, 2006 11:49 pm
來自: 台北市

Re: 藥師法11條修正版本對照: 大事看起來不妙 醫師公會全聯會/蘇理事長/蘇立委 加油啊 基層診所要靠您了

文章 施肇榮 »

g96510083 寫:大法官釋字711節錄
社會對執行不同業務藥師之期待因而有所不同,且因執業場所及其規模之差異而應有彈性有效運用藥師專業知識之可能。又於醫療義診,或於缺乏藥師之偏遠地區或災區,配合巡迴醫療工作及至安養機構提供藥事諮詢服務等活動,由執業之藥師前往支援,並不違反前揭立法目的,實無限制之必要。且參諸現行實務,主管機關於有上揭情形時皆對系爭規定為彈性解釋,有條件允許之。足見就藥師執業處所僅限於一處之規範,設置一定條件之例外確有其必要。系爭規定於藥師不違反前揭立法目的之情形下,或於有重大公益或緊急情況之需要時,一律禁止藥師於其他處所執行各種不同之藥事業務,未設必要合理之例外規定,已對藥師執行職業自由形成不必要之限制,有違憲法第二十三條比例原則,而與憲法第十五條保障工作權之意旨相牴觸。

「藥師經登記領照執業者,其執業處所應以一處為限。」限制藥師於登記領照執業後,僅得於一處所執業,核屬對藥師執行職業之方法、地點所為之限制。查系爭規定之立法目的,係為推行藥師專任之政策及防止租借牌照營業之不法情事(立法院公報第六十七卷第八十七期委員會紀錄第三十一頁參照)。
========================================

依據解釋文只要

不違反立法目的(藥師專任 及防止租借牌照) 或
有重大公益 或
緊急情況三者皆可為例外規定

==============
只要報備後支援 ,政府認證過理應沒有租借牌照情事
僅於一處登錄執業其餘處所應報備,也與醫師與其餘醫事人員專任 , 相當

重大公益與否 於報備審查時 政府機關即可為實質上認定

以上兩者並列 其實比較好

但是對於所謂緊急狀況,事前報備制顯然不足以應付
建議加上第二項 例外事後報備制
緊急狀況顯不及事前報備者,應於支援事實發生後三日內補行報備

以因應藥師人數不多之中小型醫療機構,藥師臨時不能到班狀況,藥師人力調度困難情形,容許先支援後報備之極度例外狀況,以維護該醫療機構之住院及門診病患之生命權及健康權

(GOODJOB) (GOODJOB)
在目前高風險的時代,只願能:[北風北安全下庄]
施肇榮
公會及協會
文章: 10178
註冊時間: 週四 10月 26, 2006 11:49 pm
來自: 台北市

Re: 藥師法11條修正版本對照: 大事看起來不妙 醫師公會全聯會/蘇理事長/蘇立委 加油啊 基層診所要靠您了

文章 施肇榮 »

achilles 寫:看到這些版本..
請問趙委員選區(高雄)的醫護人員..
你們還會想把票投給他們嗎..

人民的自由工作權都視而不見..
KMT的就算了..
DPP也是一樣..實在不知道要說啥是好..


你們還會想把票投給他們嗎..你們還會想把票投給他們嗎..你們還會想把票投給他們嗎..
現在要修的是藥師法
是藥師公會自願限縮其「工作權」來換取民眾更多的「用藥安全」
藥師公會也主張藥師的業務性質跟其他的醫事人員不一樣
藥師不主張或自願「工作權」被限縮
其他人也只能乾瞪眼
除非
其中有牽涉到第三人(病人)的重大利益
才能說服立法委員來處理
在目前高風險的時代,只願能:[北風北安全下庄]
desktop
榮譽院長級
榮譽院長級
文章: 31718
註冊時間: 週一 11月 20, 2006 5:19 pm
來自: 歡婆鄉

Re: 藥師法11條修正版本對照: 大事看起來不妙 醫師公會全聯會/蘇理事長/蘇立委 加油啊 基層診所要靠您了

文章 desktop »

立委一切為民,好感人 (眼汪汪)
台灣是個寶島
台中巿山海屯診所協會版主
公會及協會
文章: 165
註冊時間: 週一 9月 12, 2011 9:32 pm

Re: 藥師法11條修正版本對照: 大事看起來不妙 醫師公會全聯會/蘇理事長/蘇立委 加油啊 基層診所要靠您了

文章 台中巿山海屯診所協會版主 »

葯師支援問題,立院第一戰,
感謝明忠兄陪同蘇理事長力戰及宗獻主委之努力,

診協全聯會
在此宣示若立法院枉顧全國人民的權益
通過藥師全聯會的版本,
本會將號召全國的診所的醫師們及基層弱勢的民眾走上街頭。

也請各地校友
各地診所協會理事長,及幹部們,
多和熟識的立委請託。

謝謝 !

全國診協全聯會理事長 陳聰波 請託

PS. 因 診協全聯會 的帳號尚未申請出來,
故先用 台中巿山海屯診所協會版主 的帳號代post.
敬請見諒.
頭像
hjh
院長級
院長級
文章: 28948
註冊時間: 週二 8月 05, 2008 11:39 am
來自: Taiwan Formosa
表達感謝: 3 次
擁有感謝: 21 次

Re: 藥師法11條修正版本對照: 大事看起來不妙 醫師公會全聯會/蘇理事長/蘇立委 加油啊 基層診所要靠您了

文章 hjh »

施肇榮 寫:
Vicky 寫:支持田秋堇立委版!
田秋堇版的<<機構>> 跟 蘇清泉版<<醫事機構>>

最大的差別是在於製藥廠之間是否得以支援

其他的都一樣
蘇版的醫事後面還括號"療"
醫療和醫事差很大!
(無盡漩渦)


此外
醫事機構包含藥事機構
藥事機構包含藥廠
似乎沒有排除藥廠
至少這個政府網站的查詢結果是這樣的
請點選「醫事機構查詢」,選「藥事機構」,機構名稱輸入「藥廠」
大常花
註冊會員
註冊會員
文章: 974
註冊時間: 週二 4月 22, 2014 3:55 pm

Re: 藥師法11條修正版本對照: 大事看起來不妙 醫師公會全聯會/蘇理事長/蘇立委 加油啊 基層診所要靠您了

文章 大常花 »

台中巿山海屯診所協會版主 寫:葯師支援問題,立院第一戰,
感謝明忠兄陪同蘇理事長力戰及宗獻主委之努力,

診協全聯會
在此宣示若立法院枉顧全國人民的權益
通過藥師全聯會的版本,
本會將號召全國的診所的醫師們及基層弱勢的民眾走上街頭。

也請各地校友
各地診所協會理事長,及幹部們,
多和熟識的立委請託。

謝謝 !

全國診協全聯會理事長 陳聰波 請託

PS. 因 診協全聯會 的帳號尚未申請出來,
故先用 台中巿山海屯診所協會版主 的帳號代post.
敬請見諒.
(GOODJOB) (GOODJOB) (GOODJOB)
王正坤
R4
R4
文章: 438
註冊時間: 週六 12月 30, 2006 10:58 pm
來自: 台南市

Re: 藥師法11條修正版本對照: 大事看起來不妙 醫師公會全聯會/蘇理事長/蘇立委 加油啊 基層診所要靠您了

文章 王正坤 »

台中巿山海屯診所協會版主 寫:葯師支援問題,立院第一戰,
感謝明忠兄陪同蘇理事長力戰及宗獻主委之努力,

診協全聯會
在此宣示若立法院枉顧全國人民的權益
通過藥師全聯會的版本,
本會將號召全國的診所的醫師們及基層弱勢的民眾走上街頭。

也請各地校友
各地診所協會理事長,及幹部們,
多和熟識的立委請託。

謝謝 !

全國診協全聯會理事長 陳聰波 請託

PS. 因 診協全聯會 的帳號尚未申請出來,
故先用 台中巿山海屯診所協會版主 的帳號代post.
敬請見諒.
(GOODJOB) (GOODJOB) (GOODJOB)
huangjauwen
指導教授
指導教授
文章: 9419
註冊時間: 週日 7月 31, 2011 9:20 pm
來自: 桃園

Re: 藥師法11條修正版本對照: 大事看起來不妙 醫師公會全聯會/蘇理事長/蘇立委 加油啊 基層診所要靠您了

文章 huangjauwen »

各地醫師公會也應該支持!!
pipo
註冊會員
註冊會員
文章: 2023
註冊時間: 週四 9月 24, 2009 8:31 pm

Re: 藥師法11條修正版本對照: 大事看起來不妙 醫師公會全聯會/蘇理事長/蘇立委 加油啊 基層診所要靠您了

文章 pipo »

求人不如求己啦

台南市醫師公會發動台南市醫師週日走上台北街頭
5/18週日早上11點前往台北火車站
趕快去參加 !!
以下是魯蛇的簽名檔
1. 先入為主
2. 斷章取義
3. 討論不提出確切數據
4. 只想辯贏
5. 用許多跟討論話題無關的語助詞,好顯示自己比較強
6. 否認做過的事情還說別人造假!? / 造假實例2
7. 超盧特攻隊實蹟 - 腦內想像來酸人反駁人實錄
8.
image 寫: 誰幫忙算算這樣多少...我數學不好
-- 引用來源
9. 趕快來看:[image 惡意抹黑他人實錄],秀下限無止盡,劣到極點!
10. 對秋焦之流,即便道歉也可以事後否認,其實無需期待對方會道歉。
回覆文章

回到「★媒體報導VS醫界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