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廣場〉藥師法違憲條文 別修了還是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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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廣場〉藥師法違憲條文 別修了還是違憲
2014-04-29
◎ 劉泓志、楊岫涓、蔡美秀
去年釋憲第七一一號解釋文已清楚指出藥師法第十一條藥師不能報備支援到其他診所藥局工作是違憲的,但少數藥事團體領導者卻瞎掰硬拗,幾近又綁架藥師的工作權。身為釋憲第七一一號提釋憲當事人,有話要說。
藥師工作權:許多藥局或診所只有一位藥師,但藥師也是吃五穀雜糧,哪有不生病的?若不敢請假,明顯違害藥師健康。甚至女藥師懷孕生產就得先歇業,真不知藥師公會主張藥師不得一般支援到底對誰好?
民眾就醫後領藥權:藥師臨時生病,卻造成醫療院所、藥局也要跟著停擺,豈不是阻礙民眾維護健康的權益?而藥師請假就以要求強制釋出處方箋為搪塞,更是忽視病患的便利性;試問醫院門診遇醫師出國或生病,是臨時取消該門診讓病人四散重新找醫院掛號,還是調一位醫師來支援;同理居然不是藥師一人支援來解決,而是所有病患四處去找藥局。
藥界難道無家庭藥師觀念:同時藥界似乎認為藥師並不存在如醫界「先生緣,主人福」般的醫病關係,卻如7-ELEVEN般哪一家取藥都一樣,少了「社區醫療」中「家庭藥師」的觀念。
藥師不可公然違法,到處支援卻不報備:何況近日公布的行政院版草案中所提的公共衛生服務或藥事照護服務,若已離開執登場所,就是要依法報備支援;豈可以「藥界是沒有報備支援概念」的無法治言語想一語帶過,規避與其他十六種醫事人員相同的醫政管理。
修法豈可違憲再違憲:以民國六十八年所修的「防止租借牌照營業之不法情事」為由,而對藥師實施戒嚴時期法令,除彰顯過去食藥署管理藥政的無能,更對於藥師執行職業自由形成不必要的限制,有違憲法第廿三條比例原則(釋憲第七一一號文)。何況一名藥師也只能執登一處為負責藥師,藥聯會不該誤導立委們。
因此今天我們要為藥師工作權、民眾就藥權、社區醫療未來,懇請社會大眾及立法委員們,支持藥師法第十一條,應回歸正常合憲的「藥師經登記領照執業者,其執業處所應以一處為限,但機構間之支援或經事先報准者,不在此限。」
(作者為藥師,釋憲第七一一號提釋憲人)
http://news.ltn.com.tw/news/opinion/paper/774677
◎ 劉泓志、楊岫涓、蔡美秀
去年釋憲第七一一號解釋文已清楚指出藥師法第十一條藥師不能報備支援到其他診所藥局工作是違憲的,但少數藥事團體領導者卻瞎掰硬拗,幾近又綁架藥師的工作權。身為釋憲第七一一號提釋憲當事人,有話要說。
藥師工作權:許多藥局或診所只有一位藥師,但藥師也是吃五穀雜糧,哪有不生病的?若不敢請假,明顯違害藥師健康。甚至女藥師懷孕生產就得先歇業,真不知藥師公會主張藥師不得一般支援到底對誰好?
民眾就醫後領藥權:藥師臨時生病,卻造成醫療院所、藥局也要跟著停擺,豈不是阻礙民眾維護健康的權益?而藥師請假就以要求強制釋出處方箋為搪塞,更是忽視病患的便利性;試問醫院門診遇醫師出國或生病,是臨時取消該門診讓病人四散重新找醫院掛號,還是調一位醫師來支援;同理居然不是藥師一人支援來解決,而是所有病患四處去找藥局。
藥界難道無家庭藥師觀念:同時藥界似乎認為藥師並不存在如醫界「先生緣,主人福」般的醫病關係,卻如7-ELEVEN般哪一家取藥都一樣,少了「社區醫療」中「家庭藥師」的觀念。
藥師不可公然違法,到處支援卻不報備:何況近日公布的行政院版草案中所提的公共衛生服務或藥事照護服務,若已離開執登場所,就是要依法報備支援;豈可以「藥界是沒有報備支援概念」的無法治言語想一語帶過,規避與其他十六種醫事人員相同的醫政管理。
修法豈可違憲再違憲:以民國六十八年所修的「防止租借牌照營業之不法情事」為由,而對藥師實施戒嚴時期法令,除彰顯過去食藥署管理藥政的無能,更對於藥師執行職業自由形成不必要的限制,有違憲法第廿三條比例原則(釋憲第七一一號文)。何況一名藥師也只能執登一處為負責藥師,藥聯會不該誤導立委們。
因此今天我們要為藥師工作權、民眾就藥權、社區醫療未來,懇請社會大眾及立法委員們,支持藥師法第十一條,應回歸正常合憲的「藥師經登記領照執業者,其執業處所應以一處為限,但機構間之支援或經事先報准者,不在此限。」
(作者為藥師,釋憲第七一一號提釋憲人)
http://news.ltn.com.tw/news/opinion/paper/774677
Re: 〈自由廣場〉藥師法違憲條文 別修了還是違憲





人生有三苦:
一苦是,你得不到,所以你覺得痛苦;
二苦是,你付出了許多代價,得到了,卻不過如此,所以你覺得痛苦;
三苦是,你輕易放棄了,後來卻發現,原來它在你生命中是那麼重要,所以你覺得痛苦
一苦是,你得不到,所以你覺得痛苦;
二苦是,你付出了許多代價,得到了,卻不過如此,所以你覺得痛苦;
三苦是,你輕易放棄了,後來卻發現,原來它在你生命中是那麼重要,所以你覺得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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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自由廣場〉藥師法違憲條文 別修了還是違憲
寫得太好了 ! 佩服 !
auricle 寫:2014-04-29
◎ 劉泓志、楊岫涓、蔡美秀
去年釋憲第七一一號解釋文已清楚指出藥師法第十一條藥師不能報備支援到其他診所藥局工作是違憲的,但少數藥事團體領導者卻瞎掰硬拗,幾近又綁架藥師的工作權。身為釋憲第七一一號提釋憲當事人,有話要說。
藥師工作權:許多藥局或診所只有一位藥師,但藥師也是吃五穀雜糧,哪有不生病的?若不敢請假,明顯違害藥師健康。甚至女藥師懷孕生產就得先歇業,真不知藥師公會主張藥師不得一般支援到底對誰好?
民眾就醫後領藥權:藥師臨時生病,卻造成醫療院所、藥局也要跟著停擺,豈不是阻礙民眾維護健康的權益?而藥師請假就以要求強制釋出處方箋為搪塞,更是忽視病患的便利性;試問醫院門診遇醫師出國或生病,是臨時取消該門診讓病人四散重新找醫院掛號,還是調一位醫師來支援;同理居然不是藥師一人支援來解決,而是所有病患四處去找藥局。
藥界難道無家庭藥師觀念:同時藥界似乎認為藥師並不存在如醫界「先生緣,主人福」般的醫病關係,卻如7-ELEVEN般哪一家取藥都一樣,少了「社區醫療」中「家庭藥師」的觀念。
藥師不可公然違法,到處支援卻不報備:何況近日公布的行政院版草案中所提的公共衛生服務或藥事照護服務,若已離開執登場所,就是要依法報備支援;豈可以「藥界是沒有報備支援概念」的無法治言語想一語帶過,規避與其他十六種醫事人員相同的醫政管理。
修法豈可違憲再違憲:以民國六十八年所修的「防止租借牌照營業之不法情事」為由,而對藥師實施戒嚴時期法令,除彰顯過去食藥署管理藥政的無能,更對於藥師執行職業自由形成不必要的限制,有違憲法第廿三條比例原則(釋憲第七一一號文)。何況一名藥師也只能執登一處為負責藥師,藥聯會不該誤導立委們。
因此今天我們要為藥師工作權、民眾就藥權、社區醫療未來,懇請社會大眾及立法委員們,支持藥師法第十一條,應回歸正常合憲的「藥師經登記領照執業者,其執業處所應以一處為限,但機構間之支援或經事先報准者,不在此限。」
(作者為藥師,釋憲第七一一號提釋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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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尋事情的根源時 總會回到原始的起點 而對它有初步的了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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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自由廣場〉藥師法違憲條文 別修了還是違憲
這一點稍微矛盾, 原藥師請假, 來支援的藥師(如果可以)就不是同一人了.同時藥界似乎認為藥師並不存在如醫界「先生緣,主人福」般的醫病關係,卻如7-ELEVEN般哪一家取藥都一樣,少了「社區醫療」中「家庭藥師」的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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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自由廣場〉藥師法違憲條文 別修了還是違憲
長期支援就是同一人TC 寫:這一點稍微矛盾, 原藥師請假, 來支援的藥師(如果可以)就不是同一人了.同時藥界似乎認為藥師並不存在如醫界「先生緣,主人福」般的醫病關係,卻如7-ELEVEN般哪一家取藥都一樣,少了「社區醫療」中「家庭藥師」的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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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自由廣場〉藥師法違憲條文 別修了還是違憲
此指拿到同樣的藥TC 寫:這一點稍微矛盾, 原藥師請假, 來支援的藥師(如果可以)就不是同一人了.同時藥界似乎認為藥師並不存在如醫界「先生緣,主人福」般的醫病關係,卻如7-ELEVEN般哪一家取藥都一樣,少了「社區醫療」中「家庭藥師」的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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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自由廣場〉藥師法違憲條文 別修了還是違憲
每個診所大約要請兩個藥師輪班
每個藥師上15天 休15天
今天 藥師缺錢要繳房貸車貸學貸小孩補習費
想要利用剩下的15天到請不起兩個藥師的診所Part time 支援
為什麼不可以 ?
根本是違憲 限制人民的工作權 !! (怒火中燒)
每個藥師上15天 休15天
今天 藥師缺錢要繳房貸車貸學貸小孩補習費
想要利用剩下的15天到請不起兩個藥師的診所Part time 支援
為什麼不可以 ?
根本是違憲 限制人民的工作權 !! (怒火中燒)
最後由 rich 於 週二 4月 29, 2014 10:49 am 編輯,總共編輯了 1 次。
健康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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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自由廣場〉藥師法違憲條文 別修了還是違憲
他說的是社區藥局的觀點TC 寫:這一點稍微矛盾, 原藥師請假, 來支援的藥師(如果可以)就不是同一人了.同時藥界似乎認為藥師並不存在如醫界「先生緣,主人福」般的醫病關係,卻如7-ELEVEN般哪一家取藥都一樣,少了「社區醫療」中「家庭藥師」的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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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自由廣場〉藥師法違憲條文 別修了還是違憲
我知道你可能不是這意思..但是你用字很正確gscdrsurgery 寫:加油
不信公理換不回
..
在台灣..公理真的是用(利益)換的..不是用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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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自由廣場〉藥師法違憲條文 別修了還是違憲
gary 寫:釋憲人
讚![]()
![]()
![]()
攻擊就是最好的防守
我怎麼覺得 醫師公會全聯會 應該要多學習 釋憲人
(或者 有人當黑臉 有人當白臉 黑臉加強法律攻勢)
不過 最重要的 我覺得 全聯會的高層 (非基層出身的理監事) 動機/意願 不強
才會 將軍無能累死兵 基層得到'關愛的眼神'很難 (挖鼻孔) (挖鼻孔) 自求多福吧 開始灰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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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自由廣場〉藥師法違憲條文 別修了還是違憲
那是馬政府的為福部跟國民黨立委achilles 寫:我知道你可能不是這意思..但是你用字很正確gscdrsurgery 寫:加油
不信公理換不回
..
在台灣..公理真的是用(利益)換的..不是用喚的~~
田秋瑾委員這個人提出版本 我相信是為了"合理"兩個字 ....為了更好的醫療品質跟資源利用
由藥事法修正案 也可以看出兩黨並非一樣爛 一個黨是幾無利外的以"收誠意"為從政目標 一個黨是或許有些人以"收誠意"為從政目標
不要再說"兩黨一樣爛"了
- 邱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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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自由廣場〉藥師法違憲條文 別修了還是違憲
原來趙天麟是國民黨喲image 寫:那是馬政府的為福部跟國民黨立委achilles 寫:我知道你可能不是這意思..但是你用字很正確gscdrsurgery 寫:加油
不信公理換不回
..
在台灣..公理真的是用(利益)換的..不是用喚的~~
田秋瑾委員這個人提出版本 我相信是為了"合理"兩個字 ....為了更好的醫療品質跟資源利用
由藥事法修正案 也可以看出兩黨並非一樣爛 一個黨是幾無利外的以"收誠意"為從政目標 一個黨是或許有些人以"收誠意"為從政目標
不要再說"兩黨一樣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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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自由廣場〉藥師法違憲條文 別修了還是違憲
釋憲人是社區藥局<藥師>Cate 寫:他說的是社區藥局的觀點TC 寫:這一點稍微矛盾, 原藥師請假, 來支援的藥師(如果可以)就不是同一人了.同時藥界似乎認為藥師並不存在如醫界「先生緣,主人福」般的醫病關係,卻如7-ELEVEN般哪一家取藥都一樣,少了「社區醫療」中「家庭藥師」的觀念。
當然是以社區藥局<藥師>的觀點發言
在目前高風險的時代,只願能:[北風北安全下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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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自由廣場〉藥師法違憲條文 別修了還是違憲
趙天麟怎麼得罪你了?邱展望 寫:原來趙天麟是國民黨喲image 寫:那是馬政府的為福部跟國民黨立委achilles 寫:我知道你可能不是這意思..但是你用字很正確gscdrsurgery 寫:加油
不信公理換不回
..
在台灣..公理真的是用(利益)換的..不是用喚的~~
田秋瑾委員這個人提出版本 我相信是為了"合理"兩個字 ....為了更好的醫療品質跟資源利用
由藥事法修正案 也可以看出兩黨並非一樣爛 一個黨是幾無利外的以"收誠意"為從政目標 一個黨是或許有些人以"收誠意"為從政目標
不要再說"兩黨一樣爛"了
- 邱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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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自由廣場〉藥師法違憲條文 別修了還是違憲
趙提案,不問內容,只………………唉
心中想什麼,不問可知
心中想什麼,不問可知
最後由 邱展望 於 週二 4月 29, 2014 10:33 pm 編輯,總共編輯了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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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自由廣場〉藥師法違憲條文 別修了還是違憲
邱展望 寫:趙提案跨游兩黨,不問內容,只………………唉
心中想什麼,不問可知
直接講嘛
選舉最需要甚麼!?
選票!! 鈔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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