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解各界疑慮 政院:示範區醫療業5限制 不得使用健保--人力問題,夾帶過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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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解各界疑慮 政院:示範區醫療業5限制 不得使用健保--人力問題,夾帶過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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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解各界疑慮 政院:示範區醫療業5限制 不得使用健保
行政院今(16)日發布新聞稿指出,台灣醫療服務價格亦具有國際競爭力,政策全力發展國際醫療及健康產業,且透過異業結盟,整合醫療、健檢及醫美服務等優勢,讓台灣醫療走向國際。

為加速推動國際醫療與健康產業,行政院表示,行政院長江宜樺15日在政務會談聽取衛生福利部「國際醫療與健康產業的規劃與執行進程」報告後有所裁示。
江揆在政務會談指出,台灣醫療服務水準位居全球領先地位,無論在醫療技術、人才或使用設備,均非常優異,且服務價格亦具有國際競爭力,如能整合國內資源,檢討相關法規配套設計,朝「國際推廣」及「逐步開放」發展,透過異業結盟,將醫療、健檢及醫美服務等優勢,行銷擴及中國大陸、東南亞、華人地區僑民及觀光客,可使整體醫療及健康產業更進一步發展,讓台灣醫療走向國際。

國際醫療與健康產業 第一階段已結合國內50多家醫療院所

「國際醫療與健康產業」為「自由經濟示範區」創新重點項目之一,江揆指出,「自由經濟示範區規劃方案」於去年4月29日核定,第一階段推動計畫於同年 8 月 16 日正式啟動後,衛生福利部已在全國4個國際機場(台北松山、桃園、台中清泉崗、高雄小港)設置5個國際醫療服務中心,提供國際旅客有關國內醫療預約諮詢等服務,透過第一階段七大策略,現已結合國內50多家醫療院所參與,具初步進展。

第二階段基礎 放寬簽證制度及僑安專案

江揆指示,衛生福利部持續積極辦理,並請相關機關檢討運作機制及法規配套,包括放寬簽證制度及僑安專案等,俾為第二階段奠定良好基礎。

稀釋國內醫療品質?國人優先 培育更多醫護人員

在發展產業之前,江揆說,當然政府必須優先以照顧國人健康及提升醫療品質為最重要的施政目標,當其他國家在布局國際醫療的同時,我國已先推動全民健保及醫療網,讓全國民眾都能享受到低負擔但高品質的醫療照護。為順利推展本項產業,江揆特別強調相關配套措施的重要性,他舉例說,部分民眾擔心拓展國際醫療,可能稀釋國內醫療品質,對此,政府將培育更多醫護人員以為因應,並請教育部配合衛生福利部的規劃共同推動。

化解各界疑慮 示範區5限制 區內不得使用健保

江揆進一步表示,衛生福利部已針對推動國際醫療研議多項配套措施,包括:限制示範區之區數及醫療機構家數、限制區外醫事人員至區內執業時數、區內不得使用健保、繳交特許費及回饋機制、回饋金優先用於照顧弱勢族群等,但為化解各界可能的疑慮,請衛生福利部全力保障國人就醫不受影響,並加強與國人溝通說明,以強化國內民眾對示範區之認同與支持,讓台灣昂首走向國際。
政府又要開放名額了
(被咬了) (被咬了) (被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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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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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化解各界疑慮 政院:示範區醫療業5限制 不得使用健保--人力問題,夾帶過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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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民眾擔心拓展國際醫療,可能稀釋國內醫療品質,對此,政府將培育更多醫護人員以為因應,並請教育部配合衛生福利部的規劃共同推動。
想太多了
把假日飛刀手之類的留下來
醫療品質當然會提升啊
因為開放自費就是開放更多資源進來了嘛
民眾想要有好的醫療品質,簡單,去自經區就醫不就得了!
S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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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化解各界疑慮 政院:示範區醫療業5限制 不得使用健保--人力問題,夾帶過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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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解各界疑慮 示範區5限制 區內不得使用健保

以前也說 內地到台灣求學 不可以在台灣工作 , 政策比海豚 還會轉彎
施肇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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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化解各界疑慮 政院:示範區醫療業5限制 不得使用健保--人力問題,夾帶過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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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i 寫:化解各界疑慮 示範區5限制 區內不得使用健保

以前也說 內地到台灣求學 不可以在台灣工作 , 政策比海豚 還會轉彎
區內不得使用健保!!

有法律依據嗎!?

還是說

區內的醫院不得簽定健保契約(非健保醫院)

但是

也不能排除被保險人先以<<緊急傷病>>就醫

事後持收據向健保局退費ㄚ!!!!
在目前高風險的時代,只願能:[北風北安全下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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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化解各界疑慮 政院:示範區醫療業5限制 不得使用健保--人力問題,夾帶過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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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肇榮 寫:
Sai 寫:化解各界疑慮 示範區5限制 區內不得使用健保

以前也說 內地到台灣求學 不可以在台灣工作 , 政策比海豚 還會轉彎
區內不得使用健保!!

有法律依據嗎!?

還是說

區內的醫院不得簽定健保契約(非健保醫院)

但是

也不能排除被保險人先以<<緊急傷病>>就醫

事後持收據向健保局退費ㄚ!!!!
病人有健保 當然有事後退(健保給付的)費用的權利 這應該是兩回事吧

但是如果醫院是一開始就給用健保身份 那應該就得照健保收費 多收的病人去告健保局怎麼辦?

往好處想 這不正是替健保:"先繳現金 事後健保局核退模式(醫師不必管健保局退多少)" 甚至"開放自費升級"開展了一個很好的起點跟示範作用?

想不透為什麼反對自經區 尤其反對的理由又只能找到:排擠國內重症資源" 結果就是:那多招點醫學生

為什麼不說 現在的醫師人力夠兼顧自經區 而且可以提高重症醫師收入 減少出走呢?
最後由 image 於 週四 4月 17, 2014 11:04 am 編輯,總共編輯了 1 次。
施肇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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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化解各界疑慮 政院:示範區醫療業5限制 不得使用健保--人力問題,夾帶過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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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肇榮 寫:
Sai 寫:化解各界疑慮 示範區5限制 區內不得使用健保

以前也說 內地到台灣求學 不可以在台灣工作 , 政策比海豚 還會轉彎
區內不得使用健保!!

有法律依據嗎!?

還是說

區內的醫院不得簽定健保契約(非健保醫院)

但是

也不能排除被保險人先以<<緊急傷病>>就醫

事後持收據向健保局退費ㄚ!!!!
病人有健保 當然有事後退(健保給付的)費用的權利 這應該是兩回事吧
如果醫院健保特約 那應該就得照健保收費 多收的病人去告健保局怎麼辦?
往好處想 這不正是替健保:"先繳現金 事後健保局核退模式" 還有"開放自費升級"開展了一個很好的起點跟示範作用?
想不透為什麼反對自經區 尤其反對的理由又只能找到:排擠國內重症資源" 結果就是:那多招點醫學生
為什麼不說 現在的醫師人力夠兼顧自經區 而且可以提高重症醫師收入 減少出走呢?
如果醫院有健保特約

那應該就不得拒絕病人使用健保

現在唯一的法源只有

示範區的醫院限制不得與健保簽約
在目前高風險的時代,只願能:[北風北安全下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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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化解各界疑慮 政院:示範區醫療業5限制 不得使用健保--人力問題,夾帶過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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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肇榮 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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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肇榮 寫:
Sai 寫:化解各界疑慮 示範區5限制 區內不得使用健保

以前也說 內地到台灣求學 不可以在台灣工作 , 政策比海豚 還會轉彎
區內不得使用健保!!

有法律依據嗎!?

還是說

區內的醫院不得簽定健保契約(非健保醫院)

但是

也不能排除被保險人先以<<緊急傷病>>就醫

事後持收據向健保局退費ㄚ!!!!
病人有健保 當然有事後退(健保給付的)費用的權利 這應該是兩回事吧
如果醫院健保特約 那應該就得照健保收費 多收的病人去告健保局怎麼辦?
往好處想 這不正是替健保:"先繳現金 事後健保局核退模式" 還有"開放自費升級"開展了一個很好的起點跟示範作用?
想不透為什麼反對自經區 尤其反對的理由又只能找到:排擠國內重症資源" 結果就是:那多招點醫學生
為什麼不說 現在的醫師人力夠兼顧自經區 而且可以提高重症醫師收入 減少出走呢?
如果醫院有健保特約

那應該就不得拒絕病人使用健保

現在唯一的法源只有

示範區的醫院限制不得與健保簽約
自經區醫院大概也沒人想簽健保 如果給用健保特約 然後付差價 日後會有很多糾紛(而且也沒這些醫院的總額啊!)

跟現在健保病人又收自費的糾紛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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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化解各界疑慮 政院:示範區醫療業5限制 不得使用健保--人力問題,夾帶過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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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時候,下面總是有對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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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化解各界疑慮 政院:示範區醫療業5限制 不得使用健保--人力問題,夾帶過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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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的請舉手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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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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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化解各界疑慮 政院:示範區醫療業5限制 不得使用健保--人力問題,夾帶過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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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來自經區禁與健保特約 是唯一的辦法
但這樣的禁止... 屬合法嗎...
這也很怪
如果自經區還可以用健保
那自經區到底跟外面有啥差異? 何必到自經區蓋醫院?
政府要說清楚點....
施肇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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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化解各界疑慮 政院:示範區醫療業5限制 不得使用健保--人力問題,夾帶過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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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h 寫:看來自經區禁與健保特約 是唯一的辦法
但這樣的禁止... 屬合法嗎...
這也很怪
如果自經區還可以用健保
那自經區到底跟外面有啥差異? 何必到自經區蓋醫院?
政府要說清楚點....
一代健保本來沒有
二代健保修法後才有

全民健康保險法第 66 條

醫事服務機構得申請保險人同意特約為保險醫事服務機構,得申請特約為
保險醫事服務機構之醫事服務機構種類與<<申請特約之資格>>、程序、審查基
準、<<不予特約之條件>>、違約之處理及其他有關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
之。
前項醫事服務機構,限位於臺灣、澎湖、金門、馬祖。
在目前高風險的時代,只願能:[北風北安全下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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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化解各界疑慮 政院:示範區醫療業5限制 不得使用健保--人力問題,夾帶過關

文章 hjh »

施肇榮 寫:一代健保本來沒有
二代健保修法後才有

全民健康保險法第 66 條

醫事服務機構得申請保險人同意特約為保險醫事服務機構,得申請特約為
保險醫事服務機構之醫事服務機構種類與<<申請特約之資格>>、程序、審查基
準、<<不予特約之條件>>、違約之處理及其他有關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
之。
(GOODJOB)

前項醫事服務機構,限位於臺灣、澎湖、金門、馬祖。
順便提到... 最後這句... 似乎有人想修成在「不自由地區」也可以... 搭配服貿真好用
希望他們修不成....
施肇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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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化解各界疑慮 政院:示範區醫療業5限制 不得使用健保--人力問題,夾帶過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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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h 寫:
施肇榮 寫:一代健保本來沒有
二代健保修法後才有

全民健康保險法第 66 條

醫事服務機構得申請保險人同意特約為保險醫事服務機構,得申請特約為
保險醫事服務機構之醫事服務機構種類與<<申請特約之資格>>、程序、審查基
準、<<不予特約之條件>>、違約之處理及其他有關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
之。
(GOODJOB)

前項醫事服務機構,限位於臺灣、澎湖、金門、馬祖。
順便提到... 最後這句... 似乎有人想修成在「不自由地區」也可以... 搭配服貿真好用
希望他們修不成....
這句是二代健保修法時
建議 侯彩鳳前立委增加進去的
那時候
老羊還想搞對岸的台商醫院也可以加入健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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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wb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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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化解各界疑慮 政院:示範區醫療業5限制 不得使用健保--人力問題,夾帶過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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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肇榮 寫:
Sai 寫:化解各界疑慮 示範區5限制 區內不得使用健保

以前也說 內地到台灣求學 不可以在台灣工作 , 政策比海豚 還會轉彎
區內不得使用健保!!

有法律依據嗎!?

還是說

區內的醫院不得簽定健保契約(非健保醫院)

但是

也不能排除被保險人先以<<緊急傷病>>就醫

事後持收據向健保局退費ㄚ!!!!
發生於本保險施行區域外之核退案件,由保險人核實支付。但申請費用高於其急診、門診治療日或出院之日前一季本保險支付特約醫學中心急診每人次、門診每人次、住院每人日平均費用標準者,其超過部分不予給付。屬保險人所訂論病例計酬或定額給付案件,申請費用高於本保險支付特約醫學中心之費用標準者,亦同。

=======================
示範區
病患緊急傷病是依保險施行區域內按健保給付標準退費
還是保險施行區域外,依特約醫學中心急診每人次、門診每人次、住院每人日平均費用標準者退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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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化解各界疑慮 政院:示範區醫療業5限制 不得使用健保--人力問題,夾帶過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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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wball 寫:
施肇榮 寫:
Sai 寫:化解各界疑慮 示範區5限制 區內不得使用健保

以前也說 內地到台灣求學 不可以在台灣工作 , 政策比海豚 還會轉彎
區內不得使用健保!!

有法律依據嗎!?

還是說

區內的醫院不得簽定健保契約(非健保醫院)

但是

也不能排除被保險人先以<<緊急傷病>>就醫

事後持收據向健保局退費ㄚ!!!!
發生於本保險施行區域外之核退案件,由保險人核實支付。但申請費用高於其急診、門診治療日或出院之日前一季本保險支付特約醫學中心急診每人次、門診每人次、住院每人日平均費用標準者,其超過部分不予給付。屬保險人所訂論病例計酬或定額給付案件,申請費用高於本保險支付特約醫學中心之費用標準者,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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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範區
病患緊急傷病是依保險施行區域內按健保給付標準退費
還是保險施行區域外,依特約醫學中心急診每人次、門診每人次、住院每人日平均費用標準者退費

那將會是 健保局 vs 被保險人 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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