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形診將提供心理諮詢?「失戀門診」恐違法 【2013/5/28 16:39
〔本報訊〕醫美診所搶客頻出奇招!台北市一家整形診所今天開記者會,宣布將於7月開設「失戀門診」,但行政院衛生署醫事處表示,此舉恐因「不正當攬客」違反醫療法,診所方面回應,若「失戀門診」可能違法,會拿掉「失戀」2字。
報導中指出,絕色整形外科今天舉行記者會宣布,希望提供想靠著整形恢復自信的民眾心理諮詢,並請來星座專家安格斯合作,配合原有的整形醫師提供整形專業建議,讓民眾能從心理、生理雙方面恢復自信。
衛生署醫事處表示,以「失戀門診」對外招攬業務恐構成不正當招攬,可能違反《醫療法》86條規定,可罰5萬到25萬元。此外,星座專家需具臨床心理師或諮商心理師資格,才能提供在診間心理諮商服務,否則就是違反《心理師法》第42條,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3萬到15萬元罰金。
絕色診所回應,協談並非在診所內進行,如果「失戀門診」涉及違法,將把「失戀」2字拿掉。
http://iservice.libertytimes.com.tw/liv ... F%E6%B4%BB
整形診將提供心理諮詢?「失戀門診」恐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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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整形診將提供心理諮詢?「失戀門診」恐違法
IDEA不錯,找錯對象合作
人生有三苦:
一苦是,你得不到,所以你覺得痛苦;
二苦是,你付出了許多代價,得到了,卻不過如此,所以你覺得痛苦;
三苦是,你輕易放棄了,後來卻發現,原來它在你生命中是那麼重要,所以你覺得痛苦
一苦是,你得不到,所以你覺得痛苦;
二苦是,你付出了許多代價,得到了,卻不過如此,所以你覺得痛苦;
三苦是,你輕易放棄了,後來卻發現,原來它在你生命中是那麼重要,所以你覺得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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