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自從民國八○年代之後,除了經濟奇蹟之外,又多了一項離婚奇蹟,目前臺灣人的離婚率是亞洲排名第一,世界排名第五。據行政院主計處統計資料顯示,民國101年臺灣有7.6萬多對離婚,平均不到9分鐘就有一對怨偶離婚,這是一件可怕數字。
據內政部民國99年統計,離婚怨偶其結婚年數以5~9年最高,達31.0%,次高為結婚5年以下者是27.7%,也就是說,結婚年數9年以下者達6成。再其次的離婚高峰是65歲以上的老人,占總離婚數的5.5%,如果再加上分居的也計入,共有10.9%,這個數據相當可觀。
由於社會變遷日新月異,過去的所謂「勸和不勸離」已快要成為歷史名詞了,現在的大街小巷隨時都可以見到「保證離婚」的廣告,當然他們做的生意是「勸離不勸和」的顛覆行為。過去的人不願幫人家寫「離緣書」,但是現在的人說,幫人寫「離緣書」是幫人家解決痛苦,是好事一樁。
她們的說法是既然生活在婚姻的痛苦深淵,不如急流勇退,離婚了就不必受夫妻不和的窩囊氣。可是他們的單親家庭小孩,將來可能負面多多。
可是老人的離婚就沒有子女負面的問題,反而許多子女看到父母相處如水火,都認為倒不如離婚較好,據說,不少子女去法院聽法官審判時,都會向法官表示贊成父母離婚。
大家都說:「少年夫妻老來伴」,結婚幾十年,夫妻各忙各的,丈夫忙上班,老婆忙家務忙小孩,二人連講話聊天的時間都沒有,沒有機會「搏感情」,老了退休了,子女也大了,幾十年的夫妻就利用這段夕陽餘輝的有限時間,再來談一次老人戀愛,或許感覺更甜蜜更美好,之所謂「老來伴」應該是指這種甜美的老人戀愛。
可是,事實上並非全都如此,許許多多的夫妻,結婚幾十年都是平靜過日子,並不是他們沒有個性差異,也不是他們沒有糾葛,而是他們都在各忙各的,沒有時間吵架,等到老了退休了,夫妻日夜相伴,對方的個性差異,對方的不滿一一顯現出來,這個時候,他們就會越看越討厭,當然就會覺得二人很難相處在一起,最後的結果不是離婚就是分居,丈夫住老大家,老婆住老么家,不見面也就不會互相干擾,不會互相不爽,否則住在一起,大眼瞪小眼會很不快樂。
我有一朋友在廣東深圳開餐廳,請了一位退休的國小校長去當總經理,掌管所有餐廳業務,他很高興去做這個工作,因為當他將要退休時,就一直煩腦以後要和當年媒妁之言結婚,一天講不到一句話的老婆如何去相處,他有退休金,不為錢煩惱,而是不願意未來的2-30年,每天與老婆大眼瞪小眼。
想不到他去了深圳,大走桃花運,與一位與他相差40歲的餐廳服務生大談戀愛,不久就回臺與老婆要離婚,我那位朋友問他為什麼,他說:「我以前憑媒妁之言結婚,沒有談過戀愛,現在才知道戀愛是這麼甜蜜」,最後也離婚成功了,因為他的子女告訴媽媽說,隨他去吧!我們子女會養妳的。
也有老夫婦怕二人離婚不好聽,就以分居代替離婚,一週見面一次,或每週回來幫丈夫料理雜務,這樣的遠距持家,反而相敬如賓。我開業這麼久,病人都是朋友,這幾年常遇到老夫老妻鬧憋扭的事,我多數勸他們住在不同子女的家,結果他們都是分居,這樣或許比離婚好聽一些。
這幾年,由於國人平均壽命大大延長,退休後還有2-30年要過,如果夫妻合不來而要強忍那麼長的日子,真的是不好過,所以有人「勸離不勸和」,也有人「勸和不勸離」,親愛的線上朋友們,您們認為呢?
【老仙ㄟ講夕陽】老人離婚也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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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老仙ㄟ講夕陽】老人離婚也不少
(想入非非)jameson1031 寫:分居即離婚
同居似結婚
就怕一頭熱
破財又失身
人生有三苦:
一苦是,你得不到,所以你覺得痛苦;
二苦是,你付出了許多代價,得到了,卻不過如此,所以你覺得痛苦;
三苦是,你輕易放棄了,後來卻發現,原來它在你生命中是那麼重要,所以你覺得痛苦
一苦是,你得不到,所以你覺得痛苦;
二苦是,你付出了許多代價,得到了,卻不過如此,所以你覺得痛苦;
三苦是,你輕易放棄了,後來卻發現,原來它在你生命中是那麼重要,所以你覺得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