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報 ...馮滬祥性侵案更五審又逆轉 判4年
發表於 : 週五 12月 07, 2012 3:50 pm
馮滬祥性侵案更五審又逆轉 判4年
http://tw.news.yahoo.com/%E9%A6%AE%E6%B ... 05608.html
中廣新聞網 – 2012年12月7日 上午11:30
馮滬祥性侵菲傭案今天上午更五審宣判。高院合議庭認定,馮滬祥確實違反
菲傭意願加以性侵,不採信精液是菲傭事後人工塗抹的說法,所以又逆轉改
判馮滬祥有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全案可上訴。
馮滬祥2004年間,被控涉嫌性侵菲律賓籍看護工,檢方以下體採集到的
DNA與馮滬祥相符為理由,以妨害性自主罪嫌提起公訴。一、二審馮滬祥
均被判處四年,更二審改以利用權勢性交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直到去年
間案情急轉直下,更三審與更四審馮滬祥都獲判無罪。今天更五審宣判又
出現逆轉,馮滬祥又被改判有罪。
<<<<<<<<<<<<<<<<<<<<<<<<<<<<<
搞到更五審還不知有沒有罪?
照社會公平正義邏輯而言
若更三審與更四審的高院法官是正確的
則一、二審及更五審的法官則是錯誤的
那麼當事人這幾年承受的痛苦及冤屈該如何彌補?
反之若馮滬祥確實有罪
那麼更三審與更四審的高院法官豈不瞎眼辦案.違背社會公義?
從2004年馮滬祥被控「妨害性自主罪」的司法官
司,至今已歷八年.當事人到底是有罪還是無辜?這個案子已經換了好多組法官
還搞不清楚?
相對的是急診室的醫師常面對以各種面目出現的病魔,醫師們卻要在短短時間做
出診斷及緊急處理.且若稍有閃失.則須面對刑民事追訴.諷刺的是司法機關他們
很為自己設想,對於別人卻毫不寬貸,真不公平啊.....
http://tw.news.yahoo.com/%E9%A6%AE%E6%B ... 05608.html
中廣新聞網 – 2012年12月7日 上午11:30
馮滬祥性侵菲傭案今天上午更五審宣判。高院合議庭認定,馮滬祥確實違反
菲傭意願加以性侵,不採信精液是菲傭事後人工塗抹的說法,所以又逆轉改
判馮滬祥有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全案可上訴。
馮滬祥2004年間,被控涉嫌性侵菲律賓籍看護工,檢方以下體採集到的
DNA與馮滬祥相符為理由,以妨害性自主罪嫌提起公訴。一、二審馮滬祥
均被判處四年,更二審改以利用權勢性交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直到去年
間案情急轉直下,更三審與更四審馮滬祥都獲判無罪。今天更五審宣判又
出現逆轉,馮滬祥又被改判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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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到更五審還不知有沒有罪?
照社會公平正義邏輯而言
若更三審與更四審的高院法官是正確的
則一、二審及更五審的法官則是錯誤的
那麼當事人這幾年承受的痛苦及冤屈該如何彌補?
反之若馮滬祥確實有罪
那麼更三審與更四審的高院法官豈不瞎眼辦案.違背社會公義?
從2004年馮滬祥被控「妨害性自主罪」的司法官
司,至今已歷八年.當事人到底是有罪還是無辜?這個案子已經換了好多組法官
還搞不清楚?
相對的是急診室的醫師常面對以各種面目出現的病魔,醫師們卻要在短短時間做
出診斷及緊急處理.且若稍有閃失.則須面對刑民事追訴.諷刺的是司法機關他們
很為自己設想,對於別人卻毫不寬貸,真不公平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