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應元立委提出的醫療法修正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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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p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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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應元立委提出的醫療法修正版本

文章 lupin »

from: http://www.facebook.com/tsaichengyuan
民進黨立委李應元也提出醫療法修正案
但並非醫療除罪化
而是醫療定罪明文化的主張:

「醫事人員執行業務之過失行為,以違反第一項注意義務且偏離醫療常規者為限,負刑事責任。
醫事人員執行業務,因前項過失行為致病人傷害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十萬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十萬元以下罰金;致死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得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蔡正元認為李應元提案,對醫師太苛刻了!
人生有三苦:
一苦是,你得不到,所以你覺得痛苦;
二苦是,你付出了許多代價,得到了,卻不過如此,所以你覺得痛苦;
三苦是,你輕易放棄了,後來卻發現,原來它在你生命中是那麼重要,所以你覺得痛苦
肉咖
V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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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李應元立委提出的醫療法修正版本

文章 肉咖 »

lupin 寫:from: http://www.facebook.com/tsaichengyuan
民進黨立委李應元也提出醫療法修正案
但並非醫療除罪化
而是醫療定罪明文化的主張:

「醫事人員執行業務之過失行為,以違反第一項注意義務且偏離醫療常規者為限,負刑事責任。
醫事人員執行業務,因前項過失行為致病人傷害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十萬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十萬元以下罰金;致死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得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蔡正元認為李應元提案,對醫師太苛刻了!
在這個時刻
醫界應該拋棄藍綠
支持友善醫界的提案
不打針 (微笑) 就是不打針 (微笑)
ent.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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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015
註冊時間: 週二 4月 13, 2010 10:41 pm

Re: 李應元立委提出的醫療法修正版本

文章 ent.lin »

支持友善醫界的提案
<以上純屬個人意見,如有意見不同,請互相尊重>
Dr. Ja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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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2510
註冊時間: 週二 7月 25, 2006 9:34 pm

Re: 李應元立委提出的醫療法修正版本

文章 Dr. Jason »

李好像是唸公衛的
這樣的條文應該算客氣囉
desktop
榮譽院長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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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31718
註冊時間: 週一 11月 20, 2006 5:1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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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李應元立委提出的醫療法修正版本

文章 desktop »

國立臺灣大學公共衛生系畢業
美國哈佛大學醫務管理碩士
國立臺灣大學公共衛生碩士
美國北卡大學醫療經濟學博士

http://zh.wikipedia.org/wiki/%E6%9D%8E% ... 9%E5%85%83
台灣是個寶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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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jc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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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李應元立委提出的醫療法修正版本

文章 sjchen »

90040036 寫:支持友善醫界的提案
(GOODJOB) (GOODJOB) (GOODJOB)
昂首千丘遠,嘯傲風間;
堪尋敵手共論劍,高處不勝寒 !!!
施肇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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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時間: 週四 10月 26, 2006 11:4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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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李應元立委提出的醫療法修正版本

文章 施肇榮 »

Dr. Jason 寫:李好像是唸公衛的
這樣的條文應該算客氣囉
1.應該是不會有敵意的

2.這樣的修法內容
跟現狀相比沒有比較好
反而<刑>是加重了
在目前高風險的時代,只願能:[北風北安全下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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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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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李應元立委提出的醫療法修正版本

文章 邱展望 »

李的官氣較重
但不知想什麼?
有高人可翻譯嗎?
PUPIL
R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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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444
註冊時間: 週三 11月 22, 2006 12:09 pm

Re: 李應元立委提出的醫療法修正版本

文章 PUPIL »

sjchen 寫:
90040036 寫:支持友善醫界的提案
(GOODJOB) (GOODJOB) (GOODJOB)
政治態度是一時......
我們的工作卻是永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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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ta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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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2848
註冊時間: 週二 7月 06, 2010 6:28 am

Re: 李應元立委提出的醫療法修正版本

文章 hitachi »

施肇榮 寫:
Dr. Jason 寫:李好像是唸公衛的
這樣的條文應該算客氣囉
1.應該是不會有敵意的

2.這樣的修法內容
跟現狀相比沒有比較好
反而<刑>是加重了
+1

我也覺得這是加重,
而且,沒有配套「民事責任合理化」
有名無實,不知道他是不了解,還是虛晃一招
大費周章,只修成這樣,
不如再重一點,10年15年之類的……
從臉書被關到現在
只能說江山代有才人出,小弟就潛在水裡按讚

忙著上班,教小孩
一不小心還升官了

終於比較有空一點點
慢慢地把文章搬進blogger
準備悄悄開張
醫聲論壇的日立大

我就直接DITTO了
醫界小兵fb關閉
施肇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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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時間: 週四 10月 26, 2006 11:49 pm
來自: 台北市

Re: 李應元立委提出的醫療法修正版本

文章 施肇榮 »

hitachi 寫:
施肇榮 寫:
Dr. Jason 寫:李好像是唸公衛的
這樣的條文應該算客氣囉
1.應該是不會有敵意的
2.這樣的修法內容
跟現狀相比沒有比較好
反而<刑>是加重了
+1
我也覺得這是加重
而且,沒有配套「民事責任合理化」
有名無實,不知道他是不了解,還是虛晃一招
大費周章,只修成這樣,
不如再重一點,10年15年之類的……
好厲害!!!
在目前高風險的時代,只願能:[北風北安全下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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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onh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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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李應元立委提出的醫療法修正版本

文章 leonhong »

「醫事人員執行業務之過失行為,以病患未痊癒或不滿意治療結果者為限,負刑事責任。
醫事人員執行業務,因前項過失行為致病人傷害者,處死刑一次,得併科一千萬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死刑三次,得併科三千萬以下罰金;致死者,處死刑五次,得併科五千萬元以下罰金。」

改成醬子更好,一定能得到民意大滿足、民心大歸向、民調大爆發的最高效果。提案者必能永世為王、千秋稱霸。

(GOODJOB) (GOODJOB) (GOODJOB)
(爽) (爽) (爽)
偶素小蝸 請多指教 (跪拜禮n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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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ANKW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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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李應元立委提出的醫療法修正版本

文章 FRANKWU »

I AGAINST THIS ACT!
謹言
愼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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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p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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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李應元立委提出的醫療法修正版本

文章 lupin »

leonhong 寫:「醫事人員執行業務之過失行為,以病患未痊癒或不滿意治療結果者為限,負刑事責任。
醫事人員執行業務,因前項過失行為致病人傷害者,處死刑一次,得併科一千萬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死刑三次,得併科三千萬以下罰金;致死者,處死刑五次,得併科五千萬元以下罰金。」

改成醬子更好,一定能得到民意大滿足、民心大歸向、民調大爆發的最高效果。提案者必能永世為王、千秋稱霸。

(GOODJOB) (GOODJOB) (GOODJOB)
(爽) (爽) (爽)
(爽)
人生有三苦:
一苦是,你得不到,所以你覺得痛苦;
二苦是,你付出了許多代價,得到了,卻不過如此,所以你覺得痛苦;
三苦是,你輕易放棄了,後來卻發現,原來它在你生命中是那麼重要,所以你覺得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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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onh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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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時間: 週三 8月 27, 2008 1:55 pm
來自: 貓國

Re: 李應元立委提出的醫療法修正版本

文章 leonhong »

小的真的看不起那些高唱民粹、嘩眾取寵的政蟲們 (挖鼻孔)

還好選民們似乎並不笨 (cheer)
偶素小蝸 請多指教 (跪拜禮new)

圖檔
loveTWN
R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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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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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李應元立委提出的醫療法修正版本

文章 loveTWN »

五大科的醫師,約三.五年至少看1000個患者,假設1%出現醫糾就是十件,其中應該一件不難讓法官找到所謂"過失",換言之,每執業三.五年,幾乎就準備被關或賠幾筆天文數字,還不算頻頻出庭的精神財務耗損.....,即使他盡力救了99.x%的人命.....,換作你,選擇救人還是逃命??

這個版本很爛
肉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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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4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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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 桃花島 桃花村13號

Re: 李應元立委提出的醫療法修正版本

文章 肉咖 »

loveTWN 寫:五大科的醫師,約三.五年至少看1000個患者,假設1%出現醫糾就是十件,其中應該一件不難讓法官找到所謂"過失",換言之,每執業三.五年,幾乎就準備被關或賠幾筆天文數字,還不算頻頻出庭的精神財務耗損.....,即使他盡力救了99.x%的人命.....,換作你,選擇救人還是逃命??

這個版本很爛

(咦) (咦) 五大科的醫師,約三.五年至少看1000個患者 (咦) (咦)
不打針 (微笑) 就是不打針 (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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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onh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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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9185
註冊時間: 週三 8月 27, 2008 1:55 pm
來自: 貓國

Re: 李應元立委提出的醫療法修正版本

文章 leonhong »

肉咖 寫:
loveTWN 寫:五大科的醫師,約三.五年至少看1000個患者,假設1%出現醫糾就是十件,其中應該一件不難讓法官找到所謂"過失",換言之,每執業三.五年,幾乎就準備被關或賠幾筆天文數字,還不算頻頻出庭的精神財務耗損.....,即使他盡力救了99.x%的人命.....,換作你,選擇救人還是逃命??

這個版本很爛

(咦) (咦) 五大科的醫師,約三.五年至少看1000個患者 (咦) (咦)
應該是指1000個重症患者,其中1%出事。

小的私以為這個數字粉低估,已經夠客觀了,實情絕對不止如此。 (偽可愛)
偶素小蝸 請多指教 (跪拜禮n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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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j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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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387
註冊時間: 週四 5月 03, 2012 2:55 pm

Re: 李應元立委提出的醫療法修正版本

文章 sjs »

肉咖 寫:
loveTWN 寫:五大科的醫師,約三.五年至少看1000個患者,假設1%出現醫糾就是十件,其中應該一件不難讓法官找到所謂"過失",換言之,每執業三.五年,幾乎就準備被關或賠幾筆天文數字,還不算頻頻出庭的精神財務耗損.....,即使他盡力救了99.x%的人命.....,換作你,選擇救人還是逃命??

這個版本很爛
(咦) (咦) 五大科的醫師,約三.五年至少看1000個患者 (咦) (咦)
我想loveTWN大的意思,這1000個患者應該是住院or手術的患者,不包括單純門診的患者。
我在另一篇PO文裡有提過,會發生醫糾的情形,絕大多數是住院病人跟急診。
所以loveTWN的這種估算方式,也算是合理。

順道一提,我也覺得李應元這個版本很爛,比不修法還糟。
他的版本只是把「刑事責任明確化」,卻沒有「合理化」。
而且如同hitachi大所說,民事賠償責任的合理化也完全未提。
零分。
不過我也說過,凡事都有正反兩面的看法。
若以正面的觀點來看,這個版本可以讓醫師知道,
「原來醫師每天醫死人或是沒醫好,可以判刑關好幾年,加上罰好多錢喔!」
(有很多醫師完全沒有法律概念,不知道自己每天在犯法,也不知道自己應該關多久)
對於「加速醫療崩潰,砍掉重練」是很大的助力。
以這個觀點來評分,可以拿個80分吧。
若像leonhong大所寫的那篇,醫師醫死人或醫不好就判死刑,就是100分了。
g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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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7286
註冊時間: 週日 11月 04, 2007 5:19 pm

Re: 李應元立委提出的醫療法修正版本

文章 gary »

樓上諸位前輩
說的真好
NM
CR
CR
文章: 896
註冊時間: 週一 6月 29, 2009 10:06 am

Re: 李應元立委提出的醫療法修正版本

文章 NM »

leonhong 寫:「醫事人員執行業務之過失行為,以病患未痊癒或不滿意治療結果者為限,負刑事責任。
醫事人員執行業務,因前項過失行為致病人傷害者,處死刑一次,得併科一千萬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死刑三次,得併科三千萬以下罰金;致死者,處死刑五次,得併科五千萬元以下罰金。」

改成醬子更好,一定能得到民意大滿足、民心大歸向、民調大爆發的最高效果。提案者必能永世為王、千秋稱霸。

(GOODJOB) (GOODJOB) (GOODJOB)
(爽) (爽) (爽)
改成 以上 會更好
草原上有對獅子母子
小獅子問母獅子:「媽媽,幸福在哪裡?」
母獅子說:「幸福就在你的尾巴上啊。」
於是,小獅子不斷地追著尾巴跑......但始終咬不到。
母獅子笑道:「傻瓜,幸福不是這樣得到的。只要你昂首向前走,幸福就會一直跟隨著你。」
jack001
CR
CR
文章: 788
註冊時間: 週一 4月 14, 2008 12:4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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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李應元立委提出的醫療法修正版本

文章 jack001 »

李立委這個版本比蔡正元版本不好
醫界還是支持蔡正元版本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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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ta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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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2848
註冊時間: 週二 7月 06, 2010 6:28 am

Re: 李應元立委提出的醫療法修正版本

文章 hitachi »

小弟去po了點意見

<<<<<<<<<<<<<<<<
聽說李委員關心醫療崩潰的情況

為了救台灣,提出了「醫療法的修正案」
小弟懇請李委員看完以下文章


防衛醫療將帶來全面性的「身份歧視和國家資源錯置」

假如今天你是個修花瓶的
有兩個花瓶給你修,修好那一個了,政府都規定你只能收200元
但一個是「基隆花瓶」,修壞了,賠個5千元,請他重買一個
另一個是「乾隆花瓶」,修壞了,
也買不到了,賠個5千萬還算是「原諒你」了
請問,都是200元,你修那一個??
……

防衛醫療將帶來全面性的「身份歧視和國家資源錯置」
法務部、衛生署都沒在怕?? 一定是搞不清楚狀況吧!!

完整醫界訴求,包括刑法和民法
請參考http://forum.doctorvoice.org/viewtopic.php?f=216&t=62694
<<<<<<<<<<<<
還有賴士葆委員
還有誰??
現在證所稅、美牛案忙完,立委們應該比較有點時間可看我們的意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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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p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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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6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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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李應元立委提出的醫療法修正版本

文章 lupin »

hitachi 寫: 醫界小兵fb開張
你的權限設得真嚴格,不能加好友也不能喊讚
人生有三苦:
一苦是,你得不到,所以你覺得痛苦;
二苦是,你付出了許多代價,得到了,卻不過如此,所以你覺得痛苦;
三苦是,你輕易放棄了,後來卻發現,原來它在你生命中是那麼重要,所以你覺得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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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uelovecoc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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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20824
註冊時間: 週六 6月 24, 2006 1:03 pm

Re: 李應元立委提出的醫療法修正版本

文章 truelovecoco »

支持國民黨的好提案,不分藍綠
auric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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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28839
註冊時間: 週五 6月 23, 2006 6:18 pm
來自: 黑心島國

Re: 李應元立委提出的醫療法修正版本

文章 auricle »

lupin 寫:
hitachi 寫: 醫界小兵fb開張
你的權限設得真嚴格,不能加好友也不能喊讚
至少要讓人訂閱吧 ! (打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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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ta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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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2848
註冊時間: 週二 7月 06, 2010 6:28 am

Re: 李應元立委提出的醫療法修正版本

文章 hitachi »

lupin 寫:
hitachi 寫: 醫界小兵fb開張
你的權限設得真嚴格,不能加好友也不能喊讚
是哦??
我還在測試,使用習慣和ie差很多 (阿飄) (阿飄)
一堆問題有看沒懂
像「限制舊貼文的分享對象」就完全不知道在幹嘛??
而且
我還是想「把重心放在論壇」
只想把fb當成靜態文章集結處……暫時吧…… (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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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界小兵fb關閉
smallm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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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1
註冊時間: 週六 7月 21, 2012 1:01 am

Re: 李應元立委提出的醫療法修正版本

文章 smallmao »

[quote="lupin"]from: http://www.facebook.com/tsaichengyuan
民進黨立委李應元也提出醫療法修正案
但並非醫療除罪化
而是醫療定罪明文化的主張:

「醫事人員執行業務之過失行為,以違反第一項注意義務且偏離醫療常規者為限,負刑事責任。
醫事人員執行業務,因前項過失行為致病人傷害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十萬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十萬元以下罰金;致死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得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這個法忘了人都可能會有疏失, 醫師一有疏失就入罪,即使刑期短也會趕走五大科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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