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詹建富、陳雅芃、高詩琴/台北報導】 2012.06.28 08:29 am
去年爆發台大醫院愛滋器官誤植事件,台北市衛生局六月十一日召開醫師懲戒委員會。會中委員認為,醫懲會目的是要懲處極不適任的醫師,而台大包括柯文哲等九名醫師,均未達懲戒的標準,對九人作成不受任何懲戒的決議。
至於九名醫師、相關醫檢師與協調師,涉及業務過失的部分,就等後續民刑事來判決。
醫懲會委員由台北市政府官員、法界人士、消保會代表以及民間相關團體等組成。
這起愛滋器官移植事件發生在去年八月,新竹一名愛滋感染者過世後,家屬同意捐出其器官,卻因台大醫院的醫檢師與協調師篩檢溝通出錯,將其愛滋器官分別捐給台大四名病患及成大醫院一名病患。
衛生署完成相關調查報告後,將此案移送台北市衛生局,衛生局依據醫師法召開醫懲會。醫懲會委員之一的民間代表說,六月十一日醫懲會召開前,先進行會前會,當時的結論:台大移植小組未參與該次手術的醫師,不會在正式召開的醫懲會上被討論。
會前會中定案,包括柯文哲、三位肝臟移植醫師、兩位腎臟移植醫師、三位肺臟移植醫師等九人,共分為三類:器官移植小組召集人、負責動刀移植醫師以及沒有動刀的醫師,在醫懲會討論是否將受到懲處。
對於九位醫師皆不受懲戒處分的決議,台北市衛生局昨天表示,醫懲會的會議紀錄仍在確認、簽核之中,不方便對外回應。
愛滋器捐案 台大9醫師不懲處
版主: 版主021
愛滋器捐案 台大9醫師不懲處
愛滋器捐案 台大9醫師不懲處
-
- 榮譽院長級
- 文章: 59129
- 註冊時間: 週四 3月 26, 2009 8:10 pm
- 來自: 集合住宅
-
- 榮譽院長級
- 文章: 59129
- 註冊時間: 週四 3月 26, 2009 8:10 pm
- 來自: 集合住宅
Re: 愛滋器捐案 台大9醫師不懲處
經林益世一搞 不無可能........ (爽) (別忘了神豬跟林益世同為太子黨....)chienchun 寫:綠議員建議的那位嗎?image 寫:(爽) (爽)
萬一下任市長是.....................
-
- V1
- 文章: 1015
- 註冊時間: 週二 4月 13, 2010 10:41 pm
-
- 榮譽院長級
- 文章: 59129
- 註冊時間: 週四 3月 26, 2009 8:10 pm
- 來自: 集合住宅
-
- 院長級
- 文章: 27051
- 註冊時間: 週三 11月 08, 2006 6:50 pm
Re: 愛滋器捐案 台大9醫師不懲處
+2!Nicholas 寫:+1brian1968 寫:連會也根本就不用開
這些醫師那裏有錯
錯在太有愛心
不過
如果發生在診所或小醫院
結果可能不同 (眼汪汪)
-
- 公會及協會
- 文章: 10178
- 註冊時間: 週四 10月 26, 2006 11:49 pm
- 來自: 台北市
Re: 愛滋器捐案 台大9醫師不懲處
病人<所得利益>與<所受損失>必須衡量image 寫:完了 那兩個被刻意保護的小女生.....90040036 寫:廣播新聞報:成大換心患者無法接受這件事情,已經對醫師團隊提起刑事告訴
嚴格說,這些人都應該拿不到捐贈的器官
因為捐贈者是自殺案件
自殺案件依法未經檢察官<檢驗>是不得捐贈的
在目前高風險的時代,只願能:[北風北安全下庄]
-
- CR
- 文章: 809
- 註冊時間: 週五 10月 26, 2007 1:12 pm
- 來自: Taipei
Re: 愛滋器捐案 台大9醫師不懲處
換心患者的刑事告訴不一定會成立,90040036 寫:廣播新聞報:成大換心患者無法接受這件事情,已經對醫師團隊提起刑事告訴
因為他不換的結果是短期內會死亡,
而換完是不會死, 只是可能帶原,
那"過失傷害罪"就不會成立,
只是檢察官恐怕沒有這種觀念,
只會看結果起訴...
-
- 公會及協會
- 文章: 10178
- 註冊時間: 週四 10月 26, 2006 11:49 pm
- 來自: 台北市
Re: 愛滋器捐案 台大9醫師不懲處
檢察官沒有觀念Swimmer 寫:換心患者的刑事告訴不一定會成立,90040036 寫:廣播新聞報:成大換心患者無法接受這件事情,已經對醫師團隊提起刑事告訴
因為他不換的結果是短期內會死亡,
而換完是不會死, 只是可能帶原,
那"過失傷害罪"就不會成立,
只是檢察官恐怕沒有這種觀念,
只會看結果起訴...
被告的律師就要有這樣的觀念
要不然叫甚麼<辯護士>...
在目前高風險的時代,只願能:[北風北安全下庄]
Re: 愛滋器捐案 台大9醫師不懲處
告90040036 寫:廣播新聞報:成大換心患者無法接受這件事情,已經對醫師團隊提起刑事告訴
告
告
這就是台灣醫療會崩潰的原因之一
(挖鼻孔) (挖鼻孔) (挖鼻孔)
-
- V2
- 文章: 2055
- 註冊時間: 週四 6月 12, 2008 12:20 pm
Re: 愛滋器捐案 台大9醫師不懲處
所以還是醫師違法啊??施肇榮 寫:病人<所得利益>與<所受損失>必須衡量image 寫:完了 那兩個被刻意保護的小女生.....90040036 寫:廣播新聞報:成大換心患者無法接受這件事情,已經對醫師團隊提起刑事告訴
嚴格說,這些人都應該拿不到捐贈的器官
因為捐贈者是自殺案件
自殺案件依法未經檢察官<檢驗>是不得捐贈的
Re: 愛滋器捐案 台大9醫師不懲處
有功無賞,無過有罰,動輒得咎,何苦來哉?lijen 寫:所以還是醫師違法啊??施肇榮 寫:病人<所得利益>與<所受損失>必須衡量image 寫:完了 那兩個被刻意保護的小女生.....90040036 寫:廣播新聞報:成大換心患者無法接受這件事情,已經對醫師團隊提起刑事告訴
嚴格說,這些人都應該拿不到捐贈的器官
因為捐贈者是自殺案件
自殺案件依法未經檢察官<檢驗>是不得捐贈的
人生有三苦:
一苦是,你得不到,所以你覺得痛苦;
二苦是,你付出了許多代價,得到了,卻不過如此,所以你覺得痛苦;
三苦是,你輕易放棄了,後來卻發現,原來它在你生命中是那麼重要,所以你覺得痛苦
一苦是,你得不到,所以你覺得痛苦;
二苦是,你付出了許多代價,得到了,卻不過如此,所以你覺得痛苦;
三苦是,你輕易放棄了,後來卻發現,原來它在你生命中是那麼重要,所以你覺得痛苦
- DR.HSU
- Angel
- 文章: 20167
- 註冊時間: 週六 7月 08, 2006 8:45 pm
Re: 愛滋器捐案 台大9醫師不懲處
最好有青天法官判決:告訴人非法得到之心臟應返還捐贈者.
看他如何反應.
該好好探討是怎樣的緣故造就了這些不知感恩的人?
民風日趨澆薄又該如何移風易俗?
看他如何反應.
該好好探討是怎樣的緣故造就了這些不知感恩的人?
民風日趨澆薄又該如何移風易俗?
健保給付及醫院敍薪制度,讓部份醫師認為多開藥多做檢查處置,自己的 薪水便可以增加。忽略了對病患真正有益的治療。
較好的醫療制度應該讓醫師的業績與薪水脫勾。這樣醫師在診治病患時才不會因為自己的經濟考量而迷失了醫師應該執行的正確治療。
常態性抽審時,一般按規矩申報的小診所常受無妄之災,因為審查醫師為了有核刪業績,就會想盡辦法從雞蛋中挑石頭,因而造成嚴重不合理的核刪案件。
所以說穿了,常態性抽審只是個自欺欺人的樣板戲碼。刪者心虛,被刪者憤怒。
較好的醫療制度應該讓醫師的業績與薪水脫勾。這樣醫師在診治病患時才不會因為自己的經濟考量而迷失了醫師應該執行的正確治療。
常態性抽審時,一般按規矩申報的小診所常受無妄之災,因為審查醫師為了有核刪業績,就會想盡辦法從雞蛋中挑石頭,因而造成嚴重不合理的核刪案件。
所以說穿了,常態性抽審只是個自欺欺人的樣板戲碼。刪者心虛,被刪者憤怒。
Re: 愛滋器捐案 台大9醫師不懲處
非法所得應沒收充公,摘除器官後進行法拍價高者得DR.HSU 寫:最好有青天法官判決:告訴人非法得到之心臟應返還捐贈者.
看他如何反應.
該好好探討是怎樣的緣故造就了這些不知感恩的人?
民風日趨澆薄又該如何移風易俗?
人生有三苦:
一苦是,你得不到,所以你覺得痛苦;
二苦是,你付出了許多代價,得到了,卻不過如此,所以你覺得痛苦;
三苦是,你輕易放棄了,後來卻發現,原來它在你生命中是那麼重要,所以你覺得痛苦
一苦是,你得不到,所以你覺得痛苦;
二苦是,你付出了許多代價,得到了,卻不過如此,所以你覺得痛苦;
三苦是,你輕易放棄了,後來卻發現,原來它在你生命中是那麼重要,所以你覺得痛苦
- hitachi
- 註冊會員
- 文章: 2848
- 註冊時間: 週二 7月 06, 2010 6:28 am
Re: 愛滋器捐案 台大9醫師不懲處
凡走過必留下痕跡
石崇良,你未審先判,
把責任全推給主刀醫師,
看到風頭不對就亂推,這也是「歷史共業」嗎?? (挖鼻孔)
石崇良回應,衛生署為督導角色,衛生署處分做錯的醫院、站得住腳
衛生署醫事處長石崇良說,調查小組認為,器官勸募小組醫師應負全責
醫事處長石崇良:柯文哲的確未依規定行事
衛署:台大有3大缺失, 衛生署專案小組昨天由醫事處長 石崇良率領,突襲檢查台大醫院
台大醫院移植愛滋器官案, 衛生署強調 ,收到報告才決定如何懲處, 移植器官的主刀醫師一定要負責
石崇良表示,兩家醫院必須展現誠意 ,獲得病患的諒解,並提供免費終身醫療,再加上一筆賠償費用
衛生署醫事處長石崇良說,紀錄或上傳資料,都需由醫師最後確認,因此台大和成大醫院很明顯犯了這項錯誤,醫師當然要負責。
石崇良說,兩家醫院近日須提出受害者後續照顧與賠償計劃,「民事賠償屬告訴乃論,若家屬與病人能接受院方所提補償計劃,不會有後續訴訟問題。」衛署擬代位求償
石崇良,你未審先判,
把責任全推給主刀醫師,
看到風頭不對就亂推,這也是「歷史共業」嗎?? (挖鼻孔)
石崇良回應,衛生署為督導角色,衛生署處分做錯的醫院、站得住腳
衛生署醫事處長石崇良說,調查小組認為,器官勸募小組醫師應負全責
醫事處長石崇良:柯文哲的確未依規定行事
衛署:台大有3大缺失, 衛生署專案小組昨天由醫事處長 石崇良率領,突襲檢查台大醫院
台大醫院移植愛滋器官案, 衛生署強調 ,收到報告才決定如何懲處, 移植器官的主刀醫師一定要負責
石崇良表示,兩家醫院必須展現誠意 ,獲得病患的諒解,並提供免費終身醫療,再加上一筆賠償費用
衛生署醫事處長石崇良說,紀錄或上傳資料,都需由醫師最後確認,因此台大和成大醫院很明顯犯了這項錯誤,醫師當然要負責。
石崇良說,兩家醫院近日須提出受害者後續照顧與賠償計劃,「民事賠償屬告訴乃論,若家屬與病人能接受院方所提補償計劃,不會有後續訴訟問題。」衛署擬代位求償
- wipten
- 部長級
- 文章: 7568
- 註冊時間: 週一 10月 30, 2006 1:17 pm
Re: 愛滋器捐案 台大9醫師不懲處
鬼島的剪茶棺 跟 髮棺 一定會還給鬼民驚喜的公道90040036 寫:廣播新聞報:成大換心患者無法接受這件事情,已經對醫師團隊提起刑事告訴
新行業 : 鷹派醫師
醫師應該是白袍的流氓 不是術仔

醫師應該是白袍的流氓 不是術仔

-
- 公會及協會
- 文章: 10178
- 註冊時間: 週四 10月 26, 2006 11:49 pm
- 來自: 台北市
Re: 愛滋器捐案 台大9醫師不懲處
通報義務人是醫院? 醫師?lijen 寫:所以還是醫師違法啊??施肇榮 寫:病人<所得利益>與<所受損失>必須衡量image 寫:完了 那兩個被刻意保護的小女生.....90040036 寫:廣播新聞報:成大換心患者無法接受這件事情,已經對醫師團隊提起刑事告訴
嚴格說,這些人都應該拿不到捐贈的器官
因為捐贈者是自殺案件
自殺案件依法未經檢察官<檢驗>是不得捐贈的
是新竹馬偕? 是南門醫院 ? 是台大醫院 ? 是成大醫院????????
在目前高風險的時代,只願能:[北風北安全下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