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認為,國民健康局的孕婦健康手冊,特別說胎兒超音波對「因胎兒常處於握拳或活動狀態,幾乎無法確切診斷肢端異常」,美國醫學會期刊也發現,產前 無法正確判斷胎兒先天性異常。法官因而認定陳虛構事實傷害阮名譽,判陳要賠1元,並在《蘋果》等3報頭版登道歉啟事,案經最高法院駁回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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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只求償一元?mhc130588 寫:新北市一名男子陳奕廷2009年開記者會,指控板橋國泰醫院婦產科醫師阮良圖產檢疏失,他的妻子11周超音波檢查時,發現胎兒左手指頭有白點,右手卻看不 到,問阮原因,阮卻說「嬰兒手在動」,要求做進一步高層次超音波又被拒,最後他們生下沒有右前肢的女嬰。阮不滿自己和醫院要面對病患及大眾不信任眼 光,求償象徵性1元並要陳登報道歉。
法院認為,國民健康局的孕婦健康手冊,特別說胎兒超音波對「因胎兒常處於握拳或活動狀態,幾乎無法確切診斷肢端異常」,美國醫學會期刊也發現,產前 無法正確判斷胎兒先天性異常。法官因而認定陳虛構事實傷害阮名譽,判陳要賠1元,並在《蘋果》等3報頭版登道歉啟事,案經最高法院駁回定讞。(爽)
mhc130588 寫:新北市一名男子陳奕廷2009年開記者會,指控板橋國泰醫院婦產科醫師阮良圖產檢疏失,他的妻子11周超音波檢查時,發現胎兒左手指頭有白點,右手卻看不 到,問阮原因,阮卻說「嬰兒手在動」,要求做進一步高層次超音波又被拒,最後他們生下沒有右前肢的女嬰。阮不滿自己和醫院要面對病患及大眾不信任眼 光,求償象徵性1元並要陳登報道歉。
法院認為,國民健康局的孕婦健康手冊,特別說胎兒超音波對「因胎兒常處於握拳或活動狀態,幾乎無法確切診斷肢端異常」,美國醫學會期刊也發現,產前 無法正確判斷胎兒先天性異常。法官因而認定陳虛構事實傷害阮名譽,判陳要賠1元,並在《蘋果》等3報頭版登道歉啟事,案經最高法院駁回定讞。(爽)
嬰缺右下臂父控醫疏失 醫反控亂爆料勝訴確定 【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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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男子陳奕廷開記者會,指板橋國泰醫院副院長阮良圖產檢疏失,害他太太生下無右下臂女兒,阮良圖認為陳某亂向媒體爆料,向法院提告求償,最高法院維持高院見解,認定沒有醫療疏失,判陳敗訴確定,要賠阮1元象徵性償金,並在自由時報等3報頭版刊登道歉啟事,費用約42萬元。
阮良圖指出,健保給付的常規超音波檢查,時間上最多5到10分鐘,很難詳盡檢查,如產婦要進一步了解胎兒身體各部細節,須作高階超音波,當時曾告知阮妻常規超音波的盲點及侷限性,但對方不願作高層次檢查,並改往其他婦產科產檢和生產,事後竟將98年2月13日所生女嬰殘缺歸咎給他。
陳奕廷表示,他太太懷孕11周時,找阮作產檢超音波,曾發現胎兒左手有類似手指白點,但右手看不到,阮表示可能是羊水或手彎曲無法看見,阮還說4D超音波用來照缺陷而非辨別性別,胎兒目前看來健康,因此他們夫婦未作4D超音波檢查。
合議庭參考衛生署醫事審議委員會鑑定結果後,採信阮說法,認為一般超音波無法檢查出胎兒右前肢萎縮,美國醫學期刊也採類似見解,且陳98年2月27日召開記者會前,未盡查證責任即公開指摘阮有醫療疏失,確已損害阮的名譽。
若是此案被判有罪,會是求償一元嗎 ???紅鷹 寫: 為何只求償一元?
醫生就不是人
求償的錢不能放進口袋
所以只求償一元?
此風可不可長,端看醫師自己處理事情的態度bikeman 寫:若是此案被判有罪,會是求償一元嗎 ???紅鷹 寫: 為何只求償一元?
醫生就不是人
求償的錢不能放進口袋
所以只求償一元?
投資報酬率高而風險低,難怪有空就告
就賭你沒空沒膽沒耐性
此風真不可長 此風真不可長 此風真不可長 !
強烈認同施大的看法施肇榮 寫:此風可不可長,端看醫師自己處理事情的態度bikeman 寫:若是此案被判有罪,會是求償一元嗎 ???紅鷹 寫: 為何只求償一元?
醫生就不是人
求償的錢不能放進口袋
所以只求償一元?
投資報酬率高而風險低,難怪有空就告
就賭你沒空沒膽沒耐性
此風真不可長 此風真不可長 此風真不可長 !
求償一元、登報道歉
往往是讓法官比較容易下判決的手段
向媒體爆料醫療疏失 斷臂女嬰父未查證判賠
【聯合報╱記者蕭白雪/台北報導】
2011.12.29 02:49 am
陳姓男子向媒體爆料,指控新北市板橋國泰醫院副院長阮良圖醫療疏失,讓他太太生下斷臂女嬰;阮良圖認為名譽受損,求償一元並登報道歉。台灣高等法院判決,爆料的陳姓男子要賠一元及道歉。
法官認為,陳姓男子利用新聞媒體控訴別人,要有較高的查證義務。但他未向學者專家探詢,或查證醫學文獻,只憑無法判別胎兒前肢的超音波影象,就提出指控,不在言論自由保護範圍;且醫審會鑑定,阮良圖並無醫療疏失。
本案的法律見解,如果獲得上級審支持而確定,對於國內近年來盛行的爆料文化,有相當的警惕作用。
陳姓男子在二○○九年二月向報紙媒體爆料指控,太太前一年懷孕後,定期由阮良圖看診及產前檢查,後來到其他婦產科診所剖腹,產下右手前肢萎縮的女嬰。
陳認為阮良圖「產檢不仔細」、「涉有醫療疏失」,並指控「懷孕第十一周照超音波時,妻曾問為何有黑影,看不到手指,阮竟回答嬰兒手在動」、「胎兒第廿一周要求照高階的4D超音波檢查被拒」,質疑阮的專業。
阮良圖認為這些指控不實,反控陳損害名譽,但考量陳生下有缺陷的女兒,情緒難免激動,只求償一元,須在曾報導這新聞的報紙刊登道歉啟事。
法院調查認為,衛生署醫審會鑑定結果指出,一般超音波產前檢查,幾乎無法發現胎兒肘關節以下的肢體缺失,就算滿廿九周,以高階超音波檢查也不一定能發現,認定阮沒有醫療疏失。全案仍可上訴。
我猜啦huangjauwen 寫:醫師的名譽只值一元嗎???
硬起來!!!我覺得值500萬
+1,今天的中國時報頭版標題下方,也看到了這則啟事。514 寫:今天,在自由時報頭版左上角,刊出此道歉啟事.
即便索賠,恐怕法官也不會判多,不如登報實際。求多,若法官反感而未拿勝訴,損失才大。antonylin 寫:應該求償對方誣告時索賠的同等金額,然後捐給慈善機構
如果這種理論是正確的,表示社會(法官)認為醫師不是一般人,被誹謗只值這種賠償,這是打折的正義,不是正常的狀態apprum 寫:我猜啦huangjauwen 寫:醫師的名譽只值一元嗎???
硬起來!!!我覺得值500萬
如果今天是求償500萬的話
依法官的想法 這種醫師連這種錢也想賺的仇醫心態
整個判決就大逆轉了
到時候 勝訴的就不是醫師了
所以 一元求償 會讓法官覺得這個醫師不在為了錢 而是真的為了名愈 所以較容易相信醫師是無罪的
醫生都太客氣紅鷹 寫:為何只求償一元?mhc130588 寫:新北市一名男子陳奕廷2009年開記者會,指控板橋國泰醫院婦產科醫師阮良圖產檢疏失,他的妻子11周超音波檢查時,發現胎兒左手指頭有白點,右手卻看不 到,問阮原因,阮卻說「嬰兒手在動」,要求做進一步高層次超音波又被拒,最後他們生下沒有右前肢的女嬰。阮不滿自己和醫院要面對病患及大眾不信任眼 光,求償象徵性1元並要陳登報道歉。
法院認為,國民健康局的孕婦健康手冊,特別說胎兒超音波對「因胎兒常處於握拳或活動狀態,幾乎無法確切診斷肢端異常」,美國醫學會期刊也發現,產前 無法正確判斷胎兒先天性異常。法官因而認定陳虛構事實傷害阮名譽,判陳要賠1元,並在《蘋果》等3報頭版登道歉啟事,案經最高法院駁回定讞。(爽)
醫生就不是人
求償的錢不能放進口袋
所以只求償一元?
我猜應該有讓對方負擔了finalheaven 寫:至少要要求負責打官司費用吧
這不是一般的常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