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辣妹賣酒」 立委防酒駕出招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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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辣妹賣酒」 立委防酒駕出招修法
立委防止酒駕肇事,現在有人提案,要修菸酒管理法,禁止辣妹型男買酒,也就是說熱炒店裡的酒促妹,要修法明文禁止;其他菸酒管理法中,禁止酒類促進和提倡的原則性規範,變成正面表列,除了在銷售酒類的場所,公車車體、捷運站等禁止刊登酒品廣告,不僅媒體不得為酒商宣傳,就連藝人廣告代言酒類都不行。
酒促妹:「我敬大家,多喝一點嘛!」
夜晚的熱炒店內,穿著短裙性感辣妹,勸酒炒熱氣氛,送面紙陪客人哈拉,都為了促銷啤酒業績,現在被立委盯上,修法明文禁止。國民黨立委廖國棟:「從Makiyo這個案例開始,最近還有看到4名青少年朋友酒後駕車,我們希望我們的青少年,不要太早接觸酒類。」
減少酒駕發生機率,立委出招修法,禁止辣妹賣酒,還是像天后張惠妹,配合啤酒廣告開唱,或是名導演魏德聖拍攝威士忌廣告,獻聲自述拍電影心情,也通通不准。導演魏德聖:「要為一個理想,貧窮一輩子嗎?」
立委提案修法,封殺藝人酒類代言機會,也要媒體不得為酒商宣傳,菸酒管理法修法提案,除了銷售酒類的場所可以出現平面廣告,像公車車體、捷運站、大型看板帷幕,都不准出現酒品廣告;辣妹型男為酒促銷,違法者最高可以罰50萬。
防酒駕修法,民眾普遍不領情。民眾:「我覺得賣酒跟酒駕,應該沒有太大的關係,最主要是立法,對酒駕的人要重罰。」民眾:「愛喝的人還是會去買吧,應該沒有太大作用,反而會引起民怨。」
民眾批評修法簡直是因噎廢食,禁止辣妹賣酒,辣妹怎麼界訂,就有困難,修法只在提案階段,已經引起議論紛紛。
「禁辣妹賣酒」 立委防酒駕出招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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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冊時間: 週四 7月 17, 2008 8:48 pm
「禁辣妹賣酒」 立委防酒駕出招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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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冊時間: 週六 5月 31, 2008 9:49 am
Re: 「禁辣妹賣酒」 立委防酒駕出招修法
違反就業服務法第五條:
第 5 條 為保障國民就業機會平等,雇主對求職人或所僱用員工,不得以種族、階
級、語言、思想、宗教、黨派、籍貫、出生地、性別、性傾向、年齡、婚
姻、容貌、五官、身心障礙或以往工會會員身分為由,予以歧視;其他法律有明文規定者,從其規定。
第 5 條 為保障國民就業機會平等,雇主對求職人或所僱用員工,不得以種族、階
級、語言、思想、宗教、黨派、籍貫、出生地、性別、性傾向、年齡、婚
姻、容貌、五官、身心障礙或以往工會會員身分為由,予以歧視;其他法律有明文規定者,從其規定。
人生有三苦:
一苦是,你得不到,所以你覺得痛苦;
二苦是,你付出了許多代價,得到了,卻不過如此,所以你覺得痛苦;
三苦是,你輕易放棄了,後來卻發現,原來它在你生命中是那麼重要,所以你覺得痛苦
一苦是,你得不到,所以你覺得痛苦;
二苦是,你付出了許多代價,得到了,卻不過如此,所以你覺得痛苦;
三苦是,你輕易放棄了,後來卻發現,原來它在你生命中是那麼重要,所以你覺得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