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書五經與法治!?
發表於 : 週一 10月 10, 2011 7:48 pm
四書五經與法治!?
明朝的大儒者海瑞,就大剌剌的寫下了他是如何用儒家的倫理觀念來「斷案」的:
「凡訟之可疑者,與其屈兄,寧屈其弟;與其屈叔伯,寧屈其弟......」
講白話文,就是海瑞斷案的標準真是簡單,要是兄弟互告,不管誰是誰非都判弟弟輸,要是長輩晚輩上法庭,無論是什麼情況都判晚輩輸,這是為了顧及倫理,有這種荒唐的斷案法,這還能有現代法治嗎?
當然是不可能的,歷史學大師黃仁宇就嚴正的批判中國的這種思想是中國各方面無法現代化的主因,是中國無法「數字上的管理」的主因,更是中國近代需要經歷眾多戰亂才能整體轉型的主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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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的大儒者海瑞,就大剌剌的寫下了他是如何用儒家的倫理觀念來「斷案」的:
「凡訟之可疑者,與其屈兄,寧屈其弟;與其屈叔伯,寧屈其弟......」
講白話文,就是海瑞斷案的標準真是簡單,要是兄弟互告,不管誰是誰非都判弟弟輸,要是長輩晚輩上法庭,無論是什麼情況都判晚輩輸,這是為了顧及倫理,有這種荒唐的斷案法,這還能有現代法治嗎?
當然是不可能的,歷史學大師黃仁宇就嚴正的批判中國的這種思想是中國各方面無法現代化的主因,是中國無法「數字上的管理」的主因,更是中國近代需要經歷眾多戰亂才能整體轉型的主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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