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 08月05日
台裕化學製藥廠製作的胃藥「裕治爛兒」,須嚼碎後吞服,但仿單(藥品使用說明書)卻僅註明「本劑請嚼碎使用,可加速藥效」,讓開藥的梧棲明德醫院誤解為可不須嚼碎,結果病患服用後根本沒分解,整顆藥隨糞便排出體外。台裕化學製藥表示,會研議是否更改仿單寫法,避免誤解。台中市衛生局表示,仿單確實沒有說一定要嚼碎服用,會調查醫院或藥廠是否有疏失。投訴組
台中鍾先生表示,6月17日他因罹患胰臟炎至台中梧棲明德醫院就醫,返家吃藥多日,在某一次排便後,忽然看到糞便中露出白色圓形物體,他設法取出洗淨後,才知道是醫院開給他的其中一顆胃藥,他驚覺不可思議,自己也拿一顆相同的胃藥,放入清水中,經過2、3天,胃藥都不會崩散,他質疑,「這藥人體不會吸收,怎麼會有效。」
院方責推藥廠
鍾先生說,院方並未特別交代胃藥須如何吃,且藥包都已調配好,他就依照一般吃藥方法,一次將藥物放入口中,配開水吞下,他向院方反映服藥說明不清,院方雖有道歉,但指是藥廠的問題。
台中梧棲明德醫院院長蔡慶儒表示,藥廠仿單註明「本劑請嚼碎使用,可加速藥效」,院方才會解讀這顆藥可不用嚼碎直接服用,只是藥效速度上的差別,才未在藥袋上特別註明。
藥袋未註吃法
台裕化學製藥廠則聲明,該胃藥品名為「裕治爛兒」,不經消化、吸收、分布及代謝,而是經由咬碎服用後,立刻在胃部形成保護膜,稱仿單都有註明,並非如院方解讀「不嚼碎也不影響藥效」。
會進行內部檢討,研議是否向衛生署申請更改仿單註記的服藥方式,避免造成誤解。
台中市衛生局醫事管理科表示,本案院方必須在藥袋上註明服藥方式,醫管科檢視過該藥品仿單,確實沒有註明藥品一定要嚼碎服用,衛生局會介入調查,若有疑慮,會要求相關單位改善,以維護民眾用藥安全。
正確用藥注意事項
˙民眾領藥時要核對身分及藥品名稱
˙依藥袋或藥師指示服藥
˙不宜擅自選擇性用藥,影響藥效
˙藥品須在期限內用畢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鍾先生拿出他排出的胃藥(箭頭處),整顆藥相當完整。

鍾先生將胃藥放在清水中3天,胃藥仍未崩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