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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退貨、申訴機制應更人性化

發表於 : 週二 6月 28, 2011 9:46 am
MK
http://news.chinatimes.com/tech/1205090 ... 00084.html

2011-06-28 中國時報 【陳大任/台北報導】
 Google被台北市以違反消費者保護法重罰一百萬元,引發網友討論,網友質疑北市府引用法律的適切性;也有人認為,Android Market及Apple的App Store兩大平台都應再人性化一點,包括退貨和申訴機制,應該簡明易懂,更不該有語言的隔閡。

 網友Jimmy表示,七天,遊戲玩都破關了還讓廠商退費,那做遊戲的都不用賺了。dahone認為,消保法對網購產品雖有七天鑑賞期,但軟體、CD、DVD及書籍等則拆封後就不能退。台北市政府用消保法來規範智慧型手機的應用軟體,是有疑慮的,台灣的App設計者可以考慮提出國賠。

 蘋果手機玩家EUREKA表示,蘋果較強勢,對商品退換有一定機制,蘋果的App Store退款機制沒有明定期限,有些朋友購買二十多天後,依然退到錢。

 EUREKA說,Android Market相對較挺開發商,雖然十五分鐘已足夠完成下載及試用,但因Android平台上適用的手機款式很多,螢幕解析度就有很大差別;有些消費者後來換手機,也可能遇到硬體規格不支援應用軟體的問題。

 過去蘋果App Store最被詬病「申訴要寫英文信」的問題,現在也獲改善,有網友發中文信也順利完成退款。App Store在退貨機制中也預設常見問題表單,方便消費者勾選。

 Android Market部分,Google表示,目前全球支援四十四種語言,消費者可用任何一種語言提出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