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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醫師法,楊志良署長責無旁貸
發表於 : 週三 4月 14, 2010 2:16 am
由 杜藍伊
修正醫師法,楊志良署長責無旁貸
衛生署石處長修正醫師法的如意算盤果然落空。
看來他只好捲鋪蓋走人,回學校教書。以免繼續誤國誤人誤己。
衛生署葉前署長、石處長兩位反外國醫學生的頭頭,雙雙鎩羽而歸的主要原因,在於馬政府官員心高氣傲,自以為是的共同特質。兩位官員自認秉持著「公理正義」就可過關斬將,為所欲為。
公理正義的認定不在個人,也不在自稱「菁英份子」的一群人身上,而在社會大眾共識的「良知良能」裏。
現在我們面對的是每年有百名年輕人自外國習醫回來,悲哀的是自稱「菁英份子」的一群人為了生存競爭的壓力,竟然眛著良心,把手足同胞送上十字架。更有政府官員為了遂行己意,不惜勞師動眾,玩弄法令。這樣的官員不必負起政治責任或行政責任嗎?
兩個昏官加上一群「菁英份子」埋頭苦幹的結果就是︰「本案未達共識,擇期再審。」
檢討修法失敗責任歸屬問題,葉前署長無疑要負最大政治責任。悲劇英雄的主觀認定,注定其下台的命運。他的身段、強勢加上自身才識、策略不足,使得他的主張在去年5月6日的公聽會與6月8日的環衛委員會上得不到立法委員的認同。隨後以競選縣長為由落跑,脫離戰場,留下他的手下大將石處長繼續奮戰到底。
楊署長上任,充份授權石處長。本來在石手上,本案可圓滿解決。可惜此人恃才傲物、驕矜自滿的個性加上歷練、視野不足,同樣得不到委員的認同。他一手主導的案子就如此被放到冰櫃去。
台灣醫界眾生都關注此案,此案不僅是茶壺裏的風暴—醫界的門派、出身之爭而已。它引導未來台灣醫師人力培養政策走向;甚至決定未來台灣醫師人力素質的高低,其影響非常深遠。此案絕非一個毛頭小子帶領幾位所謂「菁英份子」的蛋頭學者,密室黑箱作業就可功德圓滿。
修正醫師法應在召集社會賢達、醫界、法界各方俊彥充分溝通協商,在兼顧各方利益的考量下才能修成正果。而這個召集人無疑是楊志良署長責無旁貸的重任。
99-04-12
作者: 杜藍伊 自由業
Re: 修正醫師法,楊志良署長責無旁貸
發表於 : 週三 4月 14, 2010 2:34 am
由 施肇榮
杜藍伊 寫:修正醫師法,楊志良署長責無旁貸
~~~
衛現在我們面對的是每年有百名年輕人自外國習醫回來,悲哀的是自稱「菁英份子」的一群人為了生存競爭的壓力,竟然眛著良心,把手足同胞送上十字架。更有政府官員為了遂行己意,不惜勞師動眾,玩弄法令。這樣的官員不必負起政治責任或行政責任嗎?
~~~
修正醫師法應在召集社會賢達、醫界、法界各方俊彥充分溝通協商,在兼顧各方利益的考量下才能修成正果。而這個召集人無疑是楊志良署長責無旁貸的重任。
99-04-12
作者: 杜藍伊 自由業
醫師法的修正應該是以病人最大利益為依歸吧
怎麼會是 "在兼顧各方利益的考量下才能修成正果"
這個結語有問題
不具說服力
Re: 修正醫師法,楊志良署長責無旁貸
發表於 : 週三 4月 14, 2010 7:39 am
由 popa
施肇榮 寫:杜藍伊 寫:修正醫師法,楊志良署長責無旁貸
~~~
衛現在我們面對的是每年有百名年輕人自外國習醫回來,悲哀的是自稱「菁英份子」的一群人為了生存競爭的壓力,竟然眛著良心,把手足同胞送上十字架。更有政府官員為了遂行己意,不惜勞師動眾,玩弄法令。這樣的官員不必負起政治責任或行政責任嗎?
~~~
修正醫師法應在召集社會賢達、醫界、法界各方俊彥充分溝通協商,在兼顧各方利益的考量下才能修成正果。而這個召集人無疑是楊志良署長責無旁貸的重任。
99-04-12
作者: 杜藍伊 自由業
醫師法的修正應該是以病人最大利益為依歸吧
怎麼會是 "在兼顧各方利益的考量下才能修成正果"
這個結語有問題
不具說服力
唉!
說來話長,有空多上來再詳細討論吧
Re: 修正醫師法,楊志良署長責無旁貸
發表於 : 週三 4月 14, 2010 7:50 am
由 image
popa 寫:施肇榮 寫:杜藍伊 寫:修正醫師法,楊志良署長責無旁貸
~~~
衛現在我們面對的是每年有百名年輕人自外國習醫回來,悲哀的是自稱「菁英份子」的一群人為了生存競爭的壓力,竟然眛著良心,把手足同胞送上十字架。更有政府官員為了遂行己意,不惜勞師動眾,玩弄法令。這樣的官員不必負起政治責任或行政責任嗎?
~~~
修正醫師法應在召集社會賢達、醫界、法界各方俊彥充分溝通協商,在兼顧各方利益的考量下才能修成正果。而這個召集人無疑是楊志良署長責無旁貸的重任。
99-04-12
作者: 杜藍伊 自由業
醫師法的修正應該是以病人最大利益為依歸吧
怎麼會是 "在兼顧各方利益的考量下才能修成正果"
這個結語有問題
不具說服力
唉!
說來話長,有空多上來再詳細討論吧
(爽) (爽) (爽)
好不具說服力的反擊
Re: 修正醫師法,楊志良署長責無旁貸
發表於 : 週三 4月 14, 2010 7:56 am
由 image
老實說
如果有人在火場中還在算記自己能趁亂得到什麼利益,越亂越好?
這人不怕同儕的眼光嘛?
如果是醫師,偶覺得直接吊銷執照比較好
因為違反了"我視我的同業如手足"的誓言
Re: 修正醫師法,楊志良署長責無旁貸
發表於 : 週四 4月 15, 2010 1:19 am
由 杜藍伊
施肇榮 寫:杜藍伊 寫:修正醫師法,楊志良署長責無旁貸
~~~
衛現在我們面對的是每年有百名年輕人自外國習醫回來,悲哀的是自稱「菁英份子」的一群人為了生存競爭的壓力,竟然眛著良心,把手足同胞送上十字架。更有政府官員為了遂行己意,不惜勞師動眾,玩弄法令。這樣的官員不必負起政治責任或行政責任嗎?
~~~
修正醫師法應在召集社會賢達、醫界、法界各方俊彥充分溝通協商,在兼顧各方利益的考量下才能修成正果。而這個召集人無疑是楊志良署長責無旁貸的重任。
99-04-12
作者: 杜藍伊 自由業
醫師法的修正應該是以病人最大利益為依歸吧
怎麼會是 "在兼顧各方利益的考量下才能修成正果"
這個結語有問題
不具說服力
錯了
「醫師法的修正應該是以全國人民的健康福祉為最重要考量」
—這是檯面上的話,講給全國人民聴的
「醫師法的修正在兼顧各方利益的考量下才能修成正果」
—這是檯面下的話,講給修法團隊成員聽的
「書生論政,紙上談兵」 難怪會覺得"結語有問題,不具說服力"
Re: 修正醫師法,楊志良署長責無旁貸
發表於 : 週四 4月 15, 2010 4:27 am
由 施肇榮
杜藍伊 寫:
錯了
「醫師法的修正應該是以全國人民的健康福祉為最重要考量」
—這是檯面上的話,講給全國人民聴的
「醫師法的修正在兼顧各方利益的考量下才能修成正果」
—這是檯面下的話,講給修法團隊成員聽的
「書生論政,紙上談兵」 難怪會覺得"結語有問題,不具說服力"
我當然知道有場面話及檯面下的話
但是 論壇是開放空間
不該是只有修法團隊成員再看而已吧
這樣大喇喇的po上來
不怕全國人民看到嗎
Re: 修正醫師法,楊志良署長責無旁貸
發表於 : 週四 4月 15, 2010 4:35 am
由 施肇榮
施肇榮 寫:杜藍伊 寫:
錯了
「醫師法的修正應該是以全國人民的健康福祉為最重要考量」
—這是檯面上的話,講給全國人民聴的
「醫師法的修正在兼顧各方利益的考量下才能修成正果」
—這是檯面下的話,講給修法團隊成員聽的
「書生論政,紙上談兵」 難怪會覺得"結語有問題,不具說服力"
我當然知道有場面話及檯面下的話
但是 論壇是開放空間
不該是只有修法團隊成員在看而已吧
這樣大喇喇的、毫不遮掩的po上來
不怕全國人民看到嗎
Re: 修正醫師法,楊志良署長責無旁貸
發表於 : 週四 4月 15, 2010 4:36 am
由 施肇榮
施肇榮 寫:施肇榮 寫:杜藍伊 寫:
錯了
「醫師法的修正應該是以全國人民的健康福祉為最重要考量」
—這是檯面上的話,講給全國人民聴的
「醫師法的修正在兼顧各方利益的考量下才能修成正果」
—這是檯面下的話,講給修法團隊成員聽的
「書生論政,紙上談兵」 難怪會覺得"結語有問題,不具說服力"
我當然知道有場面話及檯面下的話
但是
論壇是開放空間
不該是只有修法團隊成員在看而已吧
這樣大喇喇的、毫不遮掩的po上來
不怕全國人民看到嗎
Re: 修正醫師法,楊志良署長責無旁貸
發表於 : 週四 4月 15, 2010 4:51 am
由 施肇榮
更糟的是
公開要求 楊志良署長為召集人來搓圓仔湯
只要兼顧各方利益的考量
無需理會全國人民的健康福祉
你說 楊志良署長敢當召集人 ?
Re: 修正醫師法,楊志良署長責無旁貸
發表於 : 週四 4月 15, 2010 10:50 am
由 informer
施肇榮 寫:更糟的是
公開要求 楊志良署長為召集人來搓圓仔湯
只要兼顧各方利益的考量
無需理會全國人民的健康福祉
你說 楊志良署長敢當召集人 ?
施醫師請息怒,不用和這種不敢認證的小人計較。
對修法有意見,大可具名表態,何必畏首畏尾 ?
若不方便具名,至少認證一下吧 ?
Re: 修正醫師法,楊志良署長責無旁貸
發表於 : 週四 4月 15, 2010 9:55 pm
由 china in
informer 寫:施肇榮 寫:更糟的是
公開要求 楊志良署長為召集人來搓圓仔湯
只要兼顧各方利益的考量
無需理會全國人民的健康福祉
你說 楊志良署長敢當召集人 ?
施醫師請息怒,不用和這種不敢認證的小人計較。
對修法有意見,大可具名表態,何必畏首畏尾 ?
若不方便具名,至少認證一下吧 ?
那有經認證的就是"大人"?
任憑大家在這邊憤慨
修法的進程一樣是緩慢的
橘色人的發言多少參考一下
不然連醫師法第四條之一修正草案已被排除於立院議程外
還以為政府站在自己這邊
太天真了
Re: 修正醫師法,楊志良署長責無旁貸
發表於 : 週五 4月 16, 2010 1:14 am
由 popa
施肇榮 寫:更糟的是
公開要求 楊志良署長為召集人來搓圓仔湯
只要兼顧各方利益的考量
無需理會全國人民的健康福祉
你說 楊志良署長敢當召集人 ?
進入團隊後再彈
Re: 修正醫師法,楊志良署長責無旁貸
發表於 : 週五 4月 16, 2010 2:29 am
由 williamtingyeh
事情失敗的原因 有一部分是
以"全殺"方式的阻擋 "所有"境外醫學系畢業生
對於 我英美日紐澳醫師 是極度不公平 而引起 我方極度反彈
社會 也會有 台灣醫師 怕國外競爭的負面觀感
同時 也提供了 國際班醫學系畢業生 一個拿英美醫師當救生圈的機會
以下列幾條條件 把正規 一級國家的正規醫師 分離開來
1.) 醫學系修業期間 不得 離開該醫學院 之相關醫院 (於同一國家) 達 半年以上/year
2.) 屬正規班 與本地生一同上課 考一樣的考試
3.) 畢業後 需取得當地醫師執照 以及 執業執照
執照考試 需由該國第一官方語言 進行
4.) 畢業後 於該國 執業滿一年完成 PGY1
5.) 需附 雇主證明 以及 薪資證明
6.) 滿足以上條件者 得可直接報考國考 並於 就業前 受 一個月的 職前訓練
國別 請國家明訂
即可 用更具說服力的方式 說服委員們 以及 全國大眾
大家會認為這個政策 是"合理"的
也會 得到更多英美日醫師的支持
魯莽 傲慢 懶惰的 "通殺政策" 是有問題的
Re: 修正醫師法,楊志良署長責無旁貸
發表於 : 週五 4月 16, 2010 2:28 pm
由 施肇榮
williamtingyeh 寫:事情失敗的原因 有一部分是
以"全殺"方式的阻擋 "所有"境外醫學系畢業生
對於 我英美日紐澳醫師 是極度不公平 而引起 我方極度反彈
社會 也會有 台灣醫師 怕國外競爭的負面觀感
同時 也提供了 國際班醫學系畢業生 一個拿英美醫師當救生圈的機會
以下列幾條條件 把正規 一級國家的正規醫師 分離開來
1.) 醫學系修業期間 不得 離開該醫學院 之相關醫院 (於同一國家) 達 半年以上/year
2.) 屬正規班 與本地生一同上課 考一樣的考試
3.) 畢業後 需取得當地醫師執照 以及 執業執照
執照考試 需由該國第一官方語言 進行
4.) 畢業後 於該國 執業滿一年完成 PGY1
5.) 需附 雇主證明 以及 薪資證明
6.) 滿足以上條件者 得可直接報考國考 並於 就業前 受 一個月的 職前訓練
國別 請國家明訂
即可 用更具說服力的方式 說服委員們 以及 全國大眾
大家會認為這個政策 是"合理"的
也會 得到更多英美日醫師的支持
魯莽 傲慢 懶惰的 "通殺政策" 是有問題的
很好的說明
談判是一種藝術
自己的底線要清楚
哪些要拿,哪些要放
在立法院談判時
千萬不要跟立法委員講硬梆梆的法理
因為,他們不懂,也聽不下去
也千萬不要說違法
因為,他們會翻臉說 - 只要是他們通過的法案就是合法
立法委員流行一句話 :
立法院只是不能立法讓男人生小孩而已,
有甚麼不能的。
順便告訴大家一件事
"脊醫師法"當初要強行通過時
我只用一句話 : 不能急救病人的醫師如何稱做醫師
違反醫師義務
有害民眾生命健康安全。
就整個翻盤了
當然
當時還有所有的醫事團體當後盾
Re: 修正醫師法,楊志良署長責無旁貸
發表於 : 週五 4月 16, 2010 5:10 pm
由 image
施肇榮 寫:williamtingyeh 寫:事情失敗的原因 有一部分是
以"全殺"方式的阻擋 "所有"境外醫學系畢業生
對於 我英美日紐澳醫師 是極度不公平 而引起 我方極度反彈
社會 也會有 台灣醫師 怕國外競爭的負面觀感
同時 也提供了 國際班醫學系畢業生 一個拿英美醫師當救生圈的機會
以下列幾條條件 把正規 一級國家的正規醫師 分離開來
1.) 醫學系修業期間 不得 離開該醫學院 之相關醫院 (於同一國家) 達 半年以上/year
2.) 屬正規班 與本地生一同上課 考一樣的考試
3.) 畢業後 需取得當地醫師執照 以及 執業執照
執照考試 需由該國第一官方語言 進行
4.) 畢業後 於該國 執業滿一年完成 PGY1
5.) 需附 雇主證明 以及 薪資證明
6.) 滿足以上條件者 得可直接報考國考 並於 就業前 受 一個月的 職前訓練
國別 請國家明訂
即可 用更具說服力的方式 說服委員們 以及 全國大眾
大家會認為這個政策 是"合理"的
也會 得到更多英美日醫師的支持
魯莽 傲慢 懶惰的 "通殺政策" 是有問題的
很好的說明
談判是一種藝術
自己的底線要清楚
哪些要拿,哪些要放
在立法院談判時
千萬不要跟立法委員講硬梆梆的法理
因為,他們不懂,也聽不下去
也千萬不要說違法
因為,他們會翻臉說 - 只要是他們通過的法案就是合法
立法委員流行一句話 :
立法院只是不能立法讓男人生小孩而已,
有甚麼不能的。
順便告訴大家一件事
"脊醫師法"當初要強行通過時
我只用一句話 : 不能急救病人的醫師如何稱做醫師
違反醫師義務
有害民眾生命健康安全。
就整個翻盤了
當然
當時還有所有的醫事團體當後盾
天佑台灣..... (眼汪汪)
Re: 修正醫師法,楊志良署長責無旁貸
發表於 : 週五 4月 16, 2010 5:36 pm
由 docs
williamtingyeh 寫:事情失敗的原因 有一部分是
以"全殺"方式的阻擋 "所有"境外醫學系畢業生
對於 我英美日紐澳醫師 是極度不公平 而引起 我方極度反彈
社會 也會有 台灣醫師 怕國外競爭的負面觀感
同時 也提供了 國際班醫學系畢業生 一個拿英美醫師當救生圈的機會
以下列幾條條件 把正規 一級國家的正規醫師 分離開來
1.) 醫學系修業期間 不得 離開該醫學院 之相關醫院 (於同一國家) 達 半年以上/year
2.) 屬正規班 與本地生一同上課 考一樣的考試
3.) 畢業後 需取得當地醫師執照 以及 執業執照
執照考試 需由該國第一官方語言 進行
4.) 畢業後 於該國 執業滿一年完成 PGY1
5.) 需附 雇主證明 以及 薪資證明
6.) 滿足以上條件者 得可直接報考國考 並於 就業前 受 一個月的 職前訓練
國別 請國家明訂
即可 用更具說服力的方式 說服委員們 以及 全國大眾
大家會認為這個政策 是"合理"的
也會 得到更多英美日醫師的支持
魯莽 傲慢 懶惰的 "通殺政策" 是有問題的
------------------
前署長, 葉金川,
雖然 縣長敗選, 但是, 還是 總統的愛將, 紅人...
他若是正派人士,
若仍堅持改革,
應該對這議題, 仍使得上力...
有方法跟他聯絡上嗎?
Re: 修正醫師法,楊志良署長責無旁貸
發表於 : 週五 4月 16, 2010 5:40 pm
由 image
docs 寫:williamtingyeh 寫:事情失敗的原因 有一部分是
以"全殺"方式的阻擋 "所有"境外醫學系畢業生
對於 我英美日紐澳醫師 是極度不公平 而引起 我方極度反彈
社會 也會有 台灣醫師 怕國外競爭的負面觀感
同時 也提供了 國際班醫學系畢業生 一個拿英美醫師當救生圈的機會
以下列幾條條件 把正規 一級國家的正規醫師 分離開來
1.) 醫學系修業期間 不得 離開該醫學院 之相關醫院 (於同一國家) 達 半年以上/year
2.) 屬正規班 與本地生一同上課 考一樣的考試
3.) 畢業後 需取得當地醫師執照 以及 執業執照
執照考試 需由該國第一官方語言 進行
4.) 畢業後 於該國 執業滿一年完成 PGY1
5.) 需附 雇主證明 以及 薪資證明
6.) 滿足以上條件者 得可直接報考國考 並於 就業前 受 一個月的 職前訓練
國別 請國家明訂
即可 用更具說服力的方式 說服委員們 以及 全國大眾
大家會認為這個政策 是"合理"的
也會 得到更多英美日醫師的支持
魯莽 傲慢 懶惰的 "通殺政策" 是有問題的
------------------
前署長, 葉金川,
雖然 縣長敗選, 但是, 還是 總統的愛將, 紅人...
他若是正派人士,
若仍堅持改革,
應該對這議題, 仍使得上力...
有方法跟他聯絡上嗎?

Re: 修正醫師法,楊志良署長責無旁貸
發表於 : 週五 4月 16, 2010 5:41 pm
由 docs
另外,
這議題,
明顯是 醫界內部問題,
波波的家長們, 9成以上與醫界扯得上關係, 並位居高位...
要這些人,
堅持改革, 阻斷自己子女的路,
應該比登天還難...
我們能做的,
應該公開內幕, 自己承認,
"部份醫界大老, 背信, 利用自己的職位, 走偏門, 小徑..."
"為了自己子女的利益, 忘了社會的公義..."
Re: 修正醫師法,楊志良署長責無旁貸
發表於 : 週五 4月 16, 2010 5:43 pm
由 image
docs 寫:另外,
這議題,
明顯是 醫界內部問題,
波波的家長們, 9成以上與醫界扯得上關係, 並位居高位...
要這些人,
堅持改革, 阻斷自己子女的路,
應該比登天還難...
我們能做的,
應該公開內幕, 自己承認,
"部份醫界大老, 背信, 利用自己的職位, 走偏門, 小徑..."
"為了自己子女的利益, 忘了社會的公義..."

Re: 修正醫師法,楊志良署長責無旁貸
發表於 : 週六 4月 17, 2010 5:39 pm
由 u22
williamtingyeh 寫:事情失敗的原因 有一部分是
以"全殺"方式的阻擋 "所有"境外醫學系畢業生
對於 我英美日紐澳醫師 是極度不公平 而引起 我方極度反彈
社會 也會有 台灣醫師 怕國外競爭的負面觀感
同時 也提供了 國際班醫學系畢業生 一個拿英美醫師當救生圈的機會
以下列幾條條件 把正規 一級國家的正規醫師 分離開來
1.) 醫學系修業期間 不得 離開該醫學院 之相關醫院 (於同一國家) 達 半年以上/year
2.) 屬正規班 與本地生一同上課 考一樣的考試
3.) 畢業後 需取得當地醫師執照 以及 執業執照
執照考試 需由該國第一官方語言 進行
4.) 畢業後 於該國 執業滿一年完成 PGY1
5.) 需附 雇主證明 以及 薪資證明
6.) 滿足以上條件者 得可直接報考國考 並於 就業前 受 一個月的 職前訓練
國別 請國家明訂
即可 用更具說服力的方式 說服委員們 以及 全國大眾
大家會認為這個政策 是"合理"的
也會 得到更多英美日醫師的支持
魯莽 傲慢 懶惰的 "通殺政策" 是有問題的
有說到問題的重點.
其實看似一視同仁,卻錯殺無辜,
媒体一寫是很難聽的,
這種法律,立委敢通過嗎?
衛署這樣的修法內容,人民是很難理解的.
Re: 修正醫師法,楊志良署長責無旁貸
發表於 : 週六 4月 17, 2010 5:59 pm
由 杜藍伊
williamtingyeh 寫:事情失敗的原因 有一部分是
以"全殺"方式的阻擋 "所有"境外醫學系畢業生
對於 我英美日紐澳醫師 是極度不公平 而引起 我方極度反彈
社會 也會有 台灣醫師 怕國外競爭的負面觀感
同時 也提供了 國際班醫學系畢業生 一個拿英美醫師當救生圈的機會
以下列幾條條件 把正規 一級國家的正規醫師 分離開來
1.) 醫學系修業期間 不得 離開該醫學院 之相關醫院 (於同一國家) 達 半年以上/year
2.) 屬正規班 與本地生一同上課 考一樣的考試
3.) 畢業後 需取得當地醫師執照 以及 執業執照
執照考試 需由該國第一官方語言 進行
4.) 畢業後 於該國 執業滿一年完成 PGY1
5.) 需附 雇主證明 以及 薪資證明
6.) 滿足以上條件者 得可直接報考國考 並於 就業前 受 一個月的 職前訓練
國別 請國家明訂
即可 用更具說服力的方式 說服委員們 以及 全國大眾
大家會認為這個政策 是"合理"的
也會 得到更多英美日醫師的支持
魯莽 傲慢 懶惰的 "通殺政策" 是有問題的
僅供參考
本案存查
這是高層共識
Re: 修正醫師法,楊志良署長責無旁貸
發表於 : 週六 4月 17, 2010 6:04 pm
由 杜藍伊
docs 寫:另外,
這議題,
明顯是 醫界內部問題,
波波的家長們, 9成以上與醫界扯得上關係, 並位居高位...
要這些人,
堅持改革, 阻斷自己子女的路,
應該比登天還難...
我們能做的,
應該公開內幕, 自己承認,
"部份醫界大老, 背信, 利用自己的職位, 走偏門, 小徑..."
"為了自己子女的利益, 忘了社會的公義..."
以上發言作廢
不列入記錄
Re: 修正醫師法,楊志良署長責無旁貸
發表於 : 週六 4月 17, 2010 6:11 pm
由 杜藍伊
informer 寫:施肇榮 寫:更糟的是
公開要求 楊志良署長為召集人來搓圓仔湯
只要兼顧各方利益的考量
無需理會全國人民的健康福祉
你說 楊志良署長敢當召集人 ?
施醫師請息怒,不用和這種不敢認證的小人計較。
對修法有意見,大可具名表態,何必畏首畏尾 ?
若不方便具名,至少認證一下吧 ?
請私下找施醫師溝通即可
不要上台擾亂會場秩序
informer 警告一次
Re: 修正醫師法,楊志良署長責無旁貸
發表於 : 週六 4月 17, 2010 6:15 pm
由 鳴人
杜藍伊 寫:docs 寫:另外,
這議題,
明顯是 醫界內部問題,
波波的家長們, 9成以上與醫界扯得上關係, 並位居高位...
要這些人,
堅持改革, 阻斷自己子女的路,
應該比登天還難...
我們能做的,
應該公開內幕, 自己承認,
"部份醫界大老, 背信, 利用自己的職位, 走偏門, 小徑..."
"為了自己子女的利益, 忘了社會的公義..."
以上發言作廢
不列入記錄
"為了自己子女的利益, 忘了社會的公義..."這行不夠打動人心
直接說"忘了醫德"更震撼!
Re: 修正醫師法,楊志良署長責無旁貸
發表於 : 週六 4月 17, 2010 6:56 pm
由 image
杜藍伊 寫:williamtingyeh 寫:事情失敗的原因 有一部分是
以"全殺"方式的阻擋 "所有"境外醫學系畢業生
對於 我英美日紐澳醫師 是極度不公平 而引起 我方極度反彈
社會 也會有 台灣醫師 怕國外競爭的負面觀感
同時 也提供了 國際班醫學系畢業生 一個拿英美醫師當救生圈的機會
以下列幾條條件 把正規 一級國家的正規醫師 分離開來
1.) 醫學系修業期間 不得 離開該醫學院 之相關醫院 (於同一國家) 達 半年以上/year
2.) 屬正規班 與本地生一同上課 考一樣的考試
3.) 畢業後 需取得當地醫師執照 以及 執業執照
執照考試 需由該國第一官方語言 進行
4.) 畢業後 於該國 執業滿一年完成 PGY1
5.) 需附 雇主證明 以及 薪資證明
6.) 滿足以上條件者 得可直接報考國考 並於 就業前 受 一個月的 職前訓練
國別 請國家明訂
即可 用更具說服力的方式 說服委員們 以及 全國大眾
大家會認為這個政策 是"合理"的
也會 得到更多英美日醫師的支持
魯莽 傲慢 懶惰的 "通殺政策" 是有問題的
僅供參考
本案存查
這是高層共識
請針對魯莽 傲慢 懶惰的 "通殺政策" 討論內容回答!不要顧左右而言他
(偶想台台可不可以聯合美日海外台籍醫師一起聲討被降格和東歐國際班,連當地醫師執照專科都沒拿到的人"同級"的事?
對了,可以在海外告個洋狀嗎?讓大家知道東歐國際班在台灣跟美國日本新加坡澳洲加拿大完全不同,有多吃的開啊....大家來探討一下背後的原因吧 (咦) )
版主杜藍伊鄭重聲明
發表於 : 週日 4月 18, 2010 12:53 am
由 杜藍伊
版主杜藍伊鄭重聲明︰
主題: 修正醫師法,楊志良署長責無旁貸
是版主杜藍伊定的
文章也是伊寫的
各位進入本討論室,想必主題文章都讀過了
針對文章內容討論
歡迎上台發表意見
若有插科打諢或離題發言者
一律識為不受歡迎人物
三次警告即予驅逐處分;不得上台發言
其認定由版主杜藍伊決定
並請管理員005或003認真執行任務
Re: 修正醫師法,楊志良署長責無旁貸
發表於 : 週日 4月 18, 2010 2:18 am
由 施肇榮
杜藍伊 寫:informer 寫:施肇榮 寫:更糟的是
公開要求 楊志良署長為召集人來搓圓仔湯
只要兼顧各方利益的考量
無需理會全國人民的健康福祉
你說 楊志良署長敢當召集人 ?
施醫師請息怒,不用和這種不敢認證的小人計較。
對修法有意見,大可具名表態,何必畏首畏尾 ?
若不方便具名,至少認證一下吧 ?
請私下找施醫師溝通即可
不要上台擾亂會場秩序
informer 警告一次
我應該沒有離題吧
Re: 修正醫師法,楊志良署長責無旁貸
發表於 : 週日 4月 18, 2010 9:07 am
由 image
施大,您沒離題
偶猜.....祇是有人被駁倒不高興而已
(好好笑
要不要開個"論:44級分的學生比74級分的學生強多了"的版
然後不同意的回文都叫"離題"??
哈哈..... (爽) (爽) (爽) (爽) (爽) )
Re: 修正醫師法,楊志良署長責無旁貸
發表於 : 週日 4月 18, 2010 2:53 pm
由 popa
image 寫:施大,您沒離題
偶猜.....祇是有人被駁倒不高興而已
(好好笑
要不要開個"論:44級分的學生比74級分的學生強多了"的版
然後不同意的回文都叫"離題"??
哈哈..... (爽) (爽) (爽) (爽) (爽) )
孩子
爸教泥兩件事:
1.有人被駁倒這件事,非泥主觀認定即算
2.要不要開個"論:44級分的學生比74級分的學生強多了"的版
有本事泥自己開版
向杜藍大看齊
自己弄個主題,自己發表論述
再邀閱版諸君論述回應
再怎麼灰頭土臉
也要向邱展望一樣
自己開版弄個主題論述
雖被批得難看
好歹也是一個演員的角色
小丑或狗狗算不上演員
戲份太多只會引起閱版大眾的噓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