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空空 寫:我記得健保局有規定,只要是健保有給付的藥,不得要求病人自費
健保也有規定,一般簡表以三天藥量為主
所以呢~~~
如果病人要吃要吃七天
1. 那就先開三天,回診後再開三天,再回診開一天~~~符合健保規定,不怕你去投訴。但要三次掛號費+部分負擔
2. 請病人自費四天藥。有瑕疵!雖然可以替病人省兩次的掛號費+部分負擔+寶貴的時間,但是可能被投訴!
.............!
正解
這就是健保局的兩手策略
對社會一般民眾的態度...就是"不得罪",".儘量當好人
在老百姓面前他們扮演慈濟功德會的角色,.任何要求都說.."OK",絕不得罪民眾.儘當大善人
對醫療院所卻是另一幅嘴臉...."老子說說而已.預算就這麼多而已.你們竟然還笨的當真"
那個腦筋不清楚的院所敢這麼浮濫開藥,馬上來個從嚴審核,附送放大回推.嘴巴不說.但聰
明的人就應該自行判斷.下次要幫病患開高價藥物或做昂貴檢查時.那條紅線在哪裡.心理就
要先評估.若費用超過標準值,要申請錢時請先自行了斷,否則費用核刪表下來時已經來不
及了;不信邪.被多刪幾次.自然得到教訓.
健保局.人前一副好人模樣.人後呢?轉過身來馬上推醫療院所去當替死鬼.倒楣的院所雖然
已經虧本慘澹經營.還要被不知情的民眾罵"爛醫生"."沒醫德".台灣的醫生已經變得比妓女還
沒尊嚴,台灣話說"犧牲自己割肉給人家吃,還被嫌臭".正是如許寫照..真正賠了面子跟裡子,好
比成了豬八戒.兩面不是人.
要讓別人從口袋裏.乖乖掏錢出來畢竟都是困難之事.加上健保制度開辦以來.國人已經養成習
慣.認為醫療行為在台灣是"廉價的".只要繳個一兩百元掛號費就可以包山包海,大小通吃.假使
醫療費用不符健保給付範圍內.醫療院所要再多收錢.恐怕都會被視為"沒醫德","要斂財",民眾
沒有"使用者付費"的觀念.認為一切檢查都是理所當然,所以小診所面對這種窘境.只能眼睛放
靈光點.自己要拿捏尺寸.任何牽涉到金錢事務.務必要守法.先求合法醫療,再求糊口;要向病患
收錢時,站在合法立場.他日遇上不明事理的奧客找砸時,才能坦然無懼.
那些今天苦苦哀求你"法外"幫忙的人,千萬不要為了討好他們而順從;因為明天若稍有不順
他意.馬上翻臉不認人.反撲咬你一口的也正是同樣這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