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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懂房地產法律的大大
發表於 : 週一 12月 22, 2008 12:06 pm
由 phjm
事情是這樣的:
我家世居澎湖十數代,
其中有一塊祖產農地約1000坪,
是我小時候辛苦耕耘過, 充滿兒時歡笑與汗水的地方.
隨著澎湖人口老化, 年輕人外流, 農田紛紛廢耕,
約十數年前, 政府征收靠海農地造防風林(當時我家也有另一塊較小的田地被征收);
由於農田紛紛廢耕, 原本的田間道路無人行走, 久而久之已長滿雜草雜樹,
於是防風林做業與維護人員貪圖方便而直接取道我家田地過去工作,
因為山裏(澎湖人稱種田的地方為山)險少有人走動,
所以雖然日積月累, 田地已逐漸被走出一條車道寬的路(有時防風林維護人員的工程車會開過去),
一開始家中長輩並不以為意.
最近發現, 沿著那橫過我家田地的路已被打上了一排樁,
到政府單位一問,
他們說是台電要在防風林處建發電風車所做的記號,
並且告訴我們不用緊張, 那工程是五六年後的事,
在此請教懂房地產法律的大大:
1.如此情況我家田地會不會被認定為既成道路?
2.我能如何保護我們家祖產? 沿著田地週邊築道矮牆可以嗎?
看著千坪祖產被毀去一半, 痛心又著急, 請各位大大幫忙解答, 感激不盡! (跪拜禮new)
Re: 請教懂房地產法律的大大
發表於 : 週一 12月 22, 2008 12:29 pm
由 台北客
直接圍起來
Re: 請教懂房地產法律的大大
發表於 : 週一 12月 22, 2008 12:36 pm
由 金城武
1.如此情況我家田地會不會被認定為既成道路?
會
在縣政府都市計畫委員會還沒劃圖上去
請大大開始行動
2.我能如何保護我們家祖產? 沿著田地週邊築道矮牆可以嗎?
可以,但太明顯讓臺電動作加速
再建議
1,不要廢耕
但我知缺水廢耕
每年可領一筆錢
您要評估錢的大小
有否值得
2,建議沿著田地週邊築道種果樹
比較好,尤其價值越高越好,最好一株值十萬
3,打通臺電人員
Re: 請教懂房地產法律的大大
發表於 : 週一 12月 22, 2008 12:58 pm
由 pharmacist.jin
寄存證信函給"佔用"單位主張私有土地地權(附地籍圖及清丈界標)
依法申請構築圍墻~如果照規定"6尺"以上圍牆申請得出來的話~~
在農地週圍種"作物"~並立告示主張私人產業
再來~
就等著看誰破壞你的作物~侵害你的權益提侵權請求賠償訴訟了
既成道路這條不必太過擔心~營利及事業單位工程目的使用~非關公眾利益的範圍就求償
非營利或改變既成道路公眾使用的用途以外(公眾通行以外是可以主張不得據以無償使用)~~這條我家剛剛跟水利會魚池收取租金卻佔用私有土地為道路打完官司獲賠~
另
如果臨地通行必須使用到你家的地~你可以主張路徑(損害最小的範圍)~並不是對方想怎麼走就怎麼走的.............
Re: 請教懂房地產法律的大大
發表於 : 週一 12月 22, 2008 1:13 pm
由 Cate
既成道路是否為公眾使用,這是很重要的
按你的說法並不構成既成道路,因為並沒有住家要用這條路,而是台電誤以為是公有道路
你可以把這條路圍起來一個月,直接種作物回去(記得拍照)。
看看是否有人去政府單位抗議,沒有的話最好
或者問一下土地代書或建築師
Re: 請教懂房地產法律的大大
發表於 : 週一 12月 22, 2008 1:15 pm
由 phjm
感謝大大的回答.
再請教,
太明顯讓臺電動作加速
是指......?
臺電會拆掉我的矮牆嗎?
如果會,
可以告他們毀損嗎?
其實田地的另一邊就是原本的道路,
只是長滿雜草雜樹而公務單位又沒有清理而不堪使用.
也想過重新種點東西,
但家裏人手不足恐難負荷.
高經濟作物也不敢想,
那塊地缺水又不避風, 只能種花生番薯高粱.
想保護它不是因為它有多大經濟價值,
而是因為它是世世代代留下來的祖產.
而且我想交代我兒子,
在我死後, 不用築墳, 把我的骨灰直接灑在那片田地裏,
永世與兒時回憶同眠.
Re: 請教懂房地產法律的大大
發表於 : 週一 12月 22, 2008 1:28 pm
由 金城武
怕臺電會勾結都市計畫委員會
既然廢耕
有時領的錢比種花生還多
還有一招
申請農舍
戶籍遷入
面臨馬路花個簡單的十萬元蓋起來
以官不擾民
可行性最大
Re: 請教懂房地產法律的大大
發表於 : 週一 12月 22, 2008 1:29 pm
由 phjm
再請教pharmacist.jin 大大,
如果我沿著週邊築個兩尺高的空心磚矮牆,讓公程車不能過,
再立個告示牌,
這樣的動作需要申請嗎?
Re: 請教懂房地產法律的大大
發表於 : 週一 12月 22, 2008 1:33 pm
由 phjm
dadonge 寫:怕臺電會勾結都市計畫委員會
既然廢耕
有時領的錢比種花生還多
還有一招
申請農舍
戶籍遷入
面臨馬路花個簡單的十萬元蓋起來
以官不擾民
可行性最大
感謝大大提供意見!
Re: 請教懂房地產法律的大大
發表於 : 週一 12月 22, 2008 1:49 pm
由 Kathryn
1.如此情況我家田地會不會被認定為既成道路?
目前最高行政法院對於私有土地因供公眾通行,認定為既成道路,所遵循的標準大略為:
一、有供不特定公眾通行之事實
二、時間數十年未曾間斷(大約以20年為標準)
三、即使經過都市計畫劃定為道路用地,在徵收之前,如果不符合既成道路的要件,也不因劃屬道路用地,而當然成為道路
參考判決如下
85判字第2811
按公用地役關係,乃私有土地而具有公共物性質法律關係,固與民法上地役權之概念有間,然公用地役關係之成立,既以既成道路供不特定之公眾通行,且其時間數十年而未間斷為要件,則其性質上自不容特定人以供其所有土地便宜之用而在同一土地上另成立地役權關係,亦無因其繼續通行數十年而因時效取得地役權之可言
80判字第2104
道路只供特定之鄰地所有人或使用人通行,則僅係該特定之鄰地所有人或使用人對之有無地役權問題,尚不得遽謂該道路為既成公眾通行之道路
最高行政法院80判字第738
既成道路之形成,必須該土地供不特定之公眾連續通行達二十年以上,始足當之
88判字第4163
按經都市計劃編為道路預定地之私人土地,除因屬既成道路符合一定要件而成立公用地役關係者,或因其他法令規定,其所有權人對該土地無從為自由使用收益外,在未經政府依法徵收前,其所有權人自仍得為原來之使用、收益。
假設您家土地之地目,仍屬田地
依您所述,到目前為止通行時間為十數年,尚未滿20年
通行的人應屬於特定人:防風林做業與維護人員或者台電人員
應不能認為是既成道路
2.我能如何保護我們家祖產? 沿著田地週邊築道矮牆可以嗎?
可以
Re: 請教懂房地產法律的大大
發表於 : 週一 12月 22, 2008 2:03 pm
由 phjm
感謝Kathryn專家大大!
Re: 請教懂房地產法律的大大
發表於 : 週一 12月 22, 2008 3:36 pm
由 pharmacist.jin
搞田埂改良啦~鄉鎮公所有補助"水泥田埂"施作~~搞個一米高就夠了~沒必要去碰什麼圍牆的建築法規
以作物圍籬也不錯~木瓜苗幾十元~碾過去一顆可是幾萬塊賠償~~
別休耕或廢耕吧~~到時後買賣移轉或繼承贈與都不適用"農用農地"免稅條款你就知道"稅"比休耕補助多多少了~~
Re: 請教懂房地產法律的大大
發表於 : 週一 12月 22, 2008 6:41 pm
由 NEO
恕我直言,來陰的----直接找立委! (賊) (賊) (賊)
Re: 請教懂房地產法律的大大
發表於 : 週一 12月 22, 2008 7:12 pm
由 albarto1688
NEO 寫:恕我直言,來陰的----直接找立委! (賊) (賊) (賊)

Re: 請教懂房地產法律的大大
發表於 : 週一 12月 22, 2008 9:28 pm
由 小花貓
自力救濟為先
(去翻法律條文.以您了程度.2周就OK)
細節部份再請教法律專家
律師第二
立委再次之
Re: 請教懂房地產法律的大大
發表於 : 週二 12月 23, 2008 9:41 am
由 phjm
謝謝大家熱心提供意見與解答,
現在心情比較定了,
待農曆年時家族聚會商討下一步.
再次感謝!
Re: 請教懂房地產法律的大大
發表於 : 週二 12月 23, 2008 10:21 am
由 taipeior
找一下阿坤比較有用,
建農舍目前會檢查有無農作物,
所以...
Re: 請教懂房地產法律的大大
發表於 : 週二 12月 23, 2008 12:18 pm
由 phjm
1.不知阿坤是否會管這檔小事.
2.以我老爸深綠的程度, 大概寧可家破人亡, 也絕不求助於阿坤.
3.綜合以上, 必要時, 可能比較傾向找綠營縣議員.
Re: 請教懂房地產法律的大大
發表於 : 週二 12月 23, 2008 3:05 pm
由 金城武
農舍
好!!
運兩次鐵牛車磚塊
一次鐵牛車砂
20包水泥
借一塊鐵板
買鏟,裝水泥木板,水泥刀
木椿與白線
星期日休診自己運動一下
砌2公尺圍牆,外人看不到裡面
裡面農舍3X3公尺四方
戶籍遷進去
這樣花不到10萬
也可以種花
真美
也是一牢永逸
也不用拜託誰
身體也健康
Re: 請教懂房地產法律的大大
發表於 : 週三 12月 24, 2008 7:40 am
由 phjm
謝謝dadonge大大的意見,
不過現在我人在台北縣,
澎湖家裏只剩年邁父母與大哥大嫂和幾個姪兒.
突然想到,
此版上"台北人"在澎湖, 澎湖人在台北.
Re: 請教懂房地產法律的大大
發表於 : 週三 12月 24, 2008 10:48 am
由 pharmacist.jin
新建農舍有補助款~鄉鎮公所那邊辦....~
農舍還是要申請許可喔~~
Re: 請教懂房地產法律的大大
發表於 : 週三 12月 24, 2008 10:57 am
由 forester
既成道路法
實在是詭異
政府帶頭佔用人民的地
偷偷鋪上柏油
等你隔天發現要清除時
就義正嚴詞的說依法既成道路
清除就是毀損國家財產
看來老家澎湖的地
N代沒人去看
只怕早被佔走了
空留一份所有權狀 (不要啊) (不要啊) (不要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