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患自貼收據印花 診所疑逃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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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t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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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患自貼收據印花 診所疑逃稅

文章 Martin »

台北縣府財政局接獲不少民眾反映,到私人診所看診後,被要求自行貼足印花稅票以申報所得稅,懷疑診所有藉機逃漏稅之嫌;財政局官員承認確實接獲民眾反映,但並非正式提出檢舉,稅捐單位無法主動稽核開罰,因此只能告訴民眾印花稅應由診所貼付。

縣長周錫瑋得知此事後相當不滿,認為財政局未能保障民眾權益,態度上「很不應該」。

財政局長徐仁輝表示,稅捐人員若發現疑似逃漏稅情況,就應主動稽查,他將要求相關人員主動了解,若確實有診所以這種手法逃漏稅,將要求診所補稅,並按漏貼稅額裁罰5到15倍金額。

財政局上周起陸續接獲4、5名民眾反映,指到私人診所看病後,診所除收取超過250元看診費用外,還要病患自行貼足印花稅票後,才能以醫療費用收據抵免綜合所得稅的列舉扣除額;民眾質疑已經繳了醫療費用,為何還要繳印花稅?而且到大醫院看病都沒繳過印花稅,為何到小診所看病反而要繳稅。

財政局表示,依據印花稅法規定,銀錢收據應貼印花繳納稅款的納稅義務人為立據人,也就是由開具收據的診所貼印花繳稅,且依稅率千分之四計算,換算後,醫療費用達250元以上才需繳納印花稅。

徐仁輝強調,若民眾發現診所要求看診病患自行貼印花繳稅,應當場向診所提出質疑,或檢具收據正本向所轄稅捐機關提出檢舉;他也將要求所屬人員,只要接到民眾詢問電話,就應視為檢舉案件,立即主動稽查。
Campbell
R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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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時間: 週六 8月 26, 2006 7:2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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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病患自貼收據印花 診所疑逃稅

文章 Campbell »

指到私人診所看病後,診所除收取超過250元看診費用外,還要病患自行貼足印花稅票後,才能以醫療費用收據抵免綜合所得稅的列舉扣除額
理論上單次金額超過250元應該要診所自己出

可以學醫院蓋個 "本次印花稅總繳" 就可以了

不過有些病人在報稅期間要求開一整年份的收據

這時候要病人自己出印花稅應該可以吧
施肇榮
公會及協會
文章: 10178
註冊時間: 週四 10月 26, 2006 11:4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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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病患自貼收據印花 診所疑逃稅

文章 施肇榮 »

Martin 寫:台北縣府財政局接獲不少民眾反映,到私人診所看診後,被要求自行貼足印花稅票以申報所得稅,懷疑診所有藉機逃漏稅之嫌;財政局官員承認確實接獲民眾反映,但並非正式提出檢舉,稅捐單位無法主動稽核開罰,因此只能告訴民眾印花稅應由診所貼付。
縣長周錫瑋得知此事後相當不滿,認為財政局未能保障民眾權益,態度上「很不應該」。
財政局長徐仁輝表示,稅捐人員若發現疑似逃漏稅情況,就應主動稽查,他將要求相關人員主動了解,若確實有診所以這種手法逃漏稅,將要求診所補稅,並按漏貼稅額裁罰5到15倍金額。
財政局上周起陸續接獲4、5名民眾反映,指到私人診所看病後,診所除收取超過250元看診費用外,還要病患自行貼足印花稅票後,才能以醫療費用收據抵免綜合所得稅的列舉扣除額;民眾質疑已經繳了醫療費用,為何還要繳印花稅?而且到大醫院看病都沒繳過印花稅,為何到小診所看病反而要繳稅。
財政局表示,依據印花稅法規定,銀錢收據應貼印花繳納稅款的納稅義務人為立據人,也就是由開具收據的診所貼印花繳稅,且依稅率千分之四計算,換算後,醫療費用達250元以上才需繳納印花稅。
徐仁輝強調,若民眾發現診所要求看診病患自行貼印花繳稅,應當場向診所提出質疑,或檢具收據正本向所轄稅捐機關提出檢舉;他也將要求所屬人員,只要接到民眾詢問電話,就應視為檢舉案件,立即主動稽查。
銀錢收據應貼印花繳納稅款的納稅義務人為立據人,
也就是由開具收據的診所貼印花繳稅
-- 貼印花的行為確實是診所無誤,
但就好像營業稅一樣,稅金究竟是內含還是外加
並無特別說明。
在目前高風險的時代,只願能:[北風北安全下庄]
頭像
joelin
指導教授
指導教授
文章: 9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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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病患自貼收據印花 診所疑逃稅

文章 joelin »

Campbell 寫:
指到私人診所看病後,診所除收取超過250元看診費用外,還要病患自行貼足印花稅票後,才能以醫療費用收據抵免綜合所得稅的列舉扣除額
理論上單次金額超過250元應該要診所自己出

可以學醫院蓋個 "本次印花稅總繳" 就可以了

不過有些病人在報稅期間要求開一整年份的收據

這時候要病人自己出印花稅應該可以吧
不可以

但可收行政手續費
名目上不可要病人出印花稅
儒 學 身 能
道 修 靈 淨
佛 悟 心 空
Campbell
R2
R2
文章: 248
註冊時間: 週六 8月 26, 2006 7:2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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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病患自貼收據印花 診所疑逃稅

文章 Campbell »

joelin 寫:
不可以

但可收行政手續費
名目上不可要病人出印花稅
原來還有這一招

增長知識 感謝感謝

"行政手續費" 要開收據嗎? 可以抵稅嗎?
施肇榮
公會及協會
文章: 10178
註冊時間: 週四 10月 26, 2006 11:49 pm
來自: 台北市

Re: 病患自貼收據印花 診所疑逃稅

文章 施肇榮 »

From: Allen(施肇榮) [mailto:allenshi@msxx.xxxxx]
Sent: Monday, June 09, 2008 2:40 PM
To: 醫師公會-臺北縣-總幹事-林XX
Subject: Fw: 病患自貼收據印花 診所疑逃稅

感謝施醫師

本會已立即行文財政局 說明相關法規 以免誤解 造成院所困擾

林XX 97.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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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目前高風險的時代,只願能:[北風北安全下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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