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憶兒時》臺灣的選舉賄選(二)
早期國民黨一黨獨大的時候,只有國民黨員才敢出來競選,他們只要向黨工塞滿「食錢袋」,就肯定當選。當然會有同樣國民黨員也想要候選,那個時候就看誰塞「食錢袋」塞得多,誰就能當候選人。
同樣國民黨員塞「食錢袋」就是要比大,比不過別人就當不了候選人,但是有同樣是黨員不塞也會硬著頭皮參選,他就會被開除黨籍。當年的政治人物一但被開除黨籍,他政治前途就從此「賽喲哪哪」,甚至找瑕疵送你去吃牢飯,所以不被提名的黨員只好惦惦卡無蚊。
到民國50年代中期,有不是國民黨員也會因不服氣而出來參選,這種人多數只是「插花仔」性質,他不是求當選,只是出來表示自己「勇敢」而已。
有些插花仔的人來勢洶洶,但囂張不了多久,黨國就會設法挑你瑕疵而去除你的參選資格。例如當年有一位無黨籍叫王地的開業醫師,他勇敢的參選臺中縣長,選民看他勇敢都支持他,黨國看在眼裡,就在投票日的二天前,把他應召入軍醫役,他變成現役軍人後,就被取消候選人資格。
戰後,知識分子多數是醫師,所以各種選舉的候選人很多是醫師,也大多數會當選,黨國因為「睹膦tu7 lan7」醫師,就立了一個特別法,說;「軍中醫官不夠,凡是48歲以下的醫師隨時可應召軍醫役6個月」,從此凡是醫師參選任何選舉,聲勢浩大的都會應召入伍,之後就再也沒醫師敢參選了。
民國60年代之後,因為有「亡命之徒」常出來參選,黨國不得已只好找有錢黨員當候選人,由鄰長負責買票,剛開始是一票10元,後來隨著通膨而水漲船高,到80年代之後,普選有人買到1-2000元,也聽說過農會選理事,一票好幾萬元。
當然,黨外也有有錢人,他們也一樣可以買票呀!對不起,黨外人士只要買票就送你去吃「無錢飯」,罪名是賄選,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回憶兒時》臺灣的選舉賄選(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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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回憶兒時》臺灣的選舉賄選(二)
「軍中醫官不夠,凡是48歲以下的醫師隨時可應召軍醫役6個月」,從此凡是醫師參選任何選舉,聲勢浩大的都會應召入伍,
台中黑派的創始人 陳水潭 也是台中地區的著名醫師
當選第二屆台中縣長 可惜當2年就腎結石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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