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彩繽紛】二戰後的日本戰犯

大雅老仙ㄟ要講故事囉.不到70歲的會員,建議您趕快拿張椅子進來搶位子聽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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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雅老仙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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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彩繽紛】二戰後的日本戰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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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彩繽紛】二戰後的日本戰犯
國際間的戰爭,有嬴的一方,也有輸的一方,而戰犯都是輸的一方,嬴的一方就不會有戰爭責任,也不會有戰犯,這樣說來是不公平。所謂戰犯是指「破壞和平,發動侵略戰爭」,假如這些戰犯條件是嬴的一方,那麼誰是戰犯?
二戰結束後,許多日本人戰犯被處死或判刑,假如二戰日本是嬴的一方,那些被處刑的戰犯,都變成大英雄囉!戰輸的美國人;尼米玆、麥克阿瑟…等都是變成甲級戰犯,這樣不是太不公平嗎?
像韓戰或越戰,美國也有參戰,結果不羸也不輸,不了了之,這二埸戰爭沒有發動戰爭的禍首?也沒有戰犯?說來也不公平。
二戰結束後,聯軍(其實是美國)在東京成立「遠東國際軍事法庭」,主持審判甲級戰犯,其他在中國、菲律賓、澳洲…. 等也成立分支軍事法庭。分支軍事法庭審判的是乙、丙級戰犯。乙、丙級不是犯罪較輕,而是在分支法庭審判的名稱,最後的結果,在乙、丙級軍事法庭判死刑戰犯,反而比東京主法庭判死刑的人數多得多。
當年,美國所訂定甲級戰犯是「指破壞和平、發動侵略戰爭」的日本戰犯,作為領袖、組織者、鼓動者,發動侵略戰爭或違反國際條約之戰爭。乙級戰犯是指虐待戰俘或平民的。丙級戰犯是違反人道罪行者。
在東京的甲級軍事法庭,與分佈在各國的乙、丙支法庭的審判,雖然罪項相同,但刑度卻大不相同,舉例說,東京主軍事法庭只判東條英磯等7人死刑,荒木貞夫16人無期徒刑。但在中國的4個分支法庭,判死刑者雖然正式發表僅369人、無期徒刑979人,那時候中國司法尚未上軌道,據民間傳說,實際數字遠遠超過所發表數字(民間自行判刑)。
美軍在「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判死刑的7人,於1948年12月23日在巢鴨監獄執行。用絞刑後7人一起火化,骨灰不准家屬領回,用飛機載到外海撒在太平洋,目的是怕骨灰被領回,會被日本國民塑造成大英雄。
可是火葬場工作人員把骨灰未拿乾淨,還有殘餘骨灰,仔細刮起來送到某單位,這少許骨灰最後被人擺入靖國神社,所以他們的大官每逢過節去參拜,中國、韓國都會嚴重抗議,只有中華民國臺灣的態度是「恬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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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五彩繽紛】二戰後的日本戰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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敗者為寇,下場可想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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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wb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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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五彩繽紛】二戰後的日本戰犯

文章 mowball »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才有戰犯審判


之前發動戰爭 都是秦皇漢武 成吉斯漢 亞歷山大大帝 (驕傲)

20世紀 才有戰爭罪 因為新世代的戰爭太殘酷了 又透過各種媒體廣為周知 (阿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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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alla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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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五彩繽紛】二戰後的日本戰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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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王敗寇
(壓力) (壓力) (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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