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常聽到「認賊作父」的諺語,但是你有聽過「認難民作父」的諺語嗎?不但有,而且還常常有。
當年難民政府為了保護逃難軍民能夠有好日子,很多國家政策都是為逃難軍民設想,盡量給逃難軍民權利,其中最令人難以想像的就是高普考按照各省人口數錄取。
那時候雖然已經兩岸分離,各省籍逃難來台的總共是190萬人,但是高普考錄取名額比例是按當時各省市合計7億人口計算的。比方說,民國40年台灣籍人口是800萬人,當年中國人口是7.0億人,所以高普考台灣人錄取1人,外省人就要錄取87.5人,但是中國人還有6.98億人仍住在中國,他們也不能到台灣來報考啊。
換句話說,台灣人的高普考錄取率只是住在台灣的中國人的1/87.5,怪不得當年的公務員幾乎都是外省人。
不只中國人會投機取巧,台灣人也照樣會投機取巧,有些人會找在台灣人口很少省分的外省人做爸爸,他的錄取機會就大大增加。
有一個台灣人認了一個西康省人為父親,他的籍貫就變成西康省,因為西康省在台灣的沒幾個人,他第一次參加高考就錄取。後來他在公務機關很順利的往上爬,爬到司級高官(簡任前段),他認為爬到這個職位已足夠了,就與這位西康爸爸辦理脫離父子關係,又恢復了台灣籍。
當然別人看了會眼紅,當他辦妥恢復台灣籍之後,就有人提出檢舉,結果他的國家考試資格被取消,當然各種文官資格一起被取消而撤職。
當年,這種按省籍錄取的高普考制度,台灣人當然不服氣而一再抗議,後來(什麼時候已忘)政府不得不退而求其次,另設計一種「基層人員特種考試」(不分省籍),分乙、丙等,相等於高普考,這樣雖然台灣人錄取比例高了,但規定只能在地方政府工作,不得到中央政府去,因為考試名稱就是「基層」。
【想啥就講啥】認難民作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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