夯(gia5)是扛走,古井是水井,「偷夯古井」是盜偷人家的水井。水井是挖在自己房屋旁邊地上,怎麼能偷走,奇怪!臺語就有這句「偷夯古井」的詞彙。
我自日治時代就常聽過「偷夯古井」這句臺語,我猜想從日治時代才有這句話。日本政府最討厭偷賊,警察每抓到小偷,必會刑求方式逼供他在其他地方偷過什麼東西,累犯當然容易求刑出來,但是初犯,也是一再刑求他偷過哪些地方,講不出其他案件,就更嚴厲刑求,刑求受不了,連水井也說是他偷的,這是臺語「偷夯古井」的詞彙可能這樣來的。
日治時代「偷夯古井」如果案情成立,最多關個二、三年還不大緊,最嚴重的是二戰後的二二八及白色恐怖時期,只要你承認偷夯古井,你的生命就終了,因為老K政府殺一個人就跟踩死一隻螞蟻一樣容易,隨隨便便就把你殺掉。
老K政府既然殺人不眨眼,你為什麼要承認有偷夯古井?這就是人性的弱點,當你被刑求到無法忍受,你就會承認連古井也是你偷的。
有一本《流麻溝》描述白色恐怖時期的女政治犯口述歷史,作者形容犯人被求刑恐怖的情形,犯人說;最常見的酷刑是用針插進指甲內、拔指甲、拔牙齒、灌水、雙手後綁吊離地、強光照射不讓睡覺…. 等等,很多人因受不了酷刑,只好承認,才會造成那段時間,被冤枉槍斃的有那麼多人。臺中某商職高一張姓女生自述;「老蔣說:寧可錯殺100人,也不要放掉一個」,我就是無辜的99人之一。
作者形容最恐怖的,把犯人關在刑求的隔壁房間,每晚半夜都聽到隔壁房哀號大叫,這種夜晚哀號聲比自己被酷刑還恐怖,有人乾脆問案時全都承認,連古井也偷夯,槍斃只是一瞬間痛苦,總比連續被酷刑還來得輕鬆。
【老仙ㄟ講世間事】偷夯古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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