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早的新娘,結婚後的第三天才出廳,不像現在的新娘翌日就出廳。所謂「出廳」(tshut4 thiann)即是第一次到夫家神明廳拜神明和公媽,也就是告訴神明公媽,爾後就是夫家的人了。
拜神明公媽後,也要向公婆奉茶,也就是正式認識公婆,承認以後就是您們的媳婦了,有事盡管吩咐,我一定會聽話,會孝順公婆如同孝順自己父母一樣,然後新娘再去收回茶甌(te5 au),公婆就在空茶甌內放一個紅包,這樣叫做出廳,是從前重要結婚式之一。
為什麼從前的新娘,都要在第三天才出廳?因為從前的新娘一定是處女,新婚夜破處肯定很疼痛,疼痛翌晨起床,走路會「開腳框」(khui kha khing好像有東西塞在陰道,兩腿張開走),走路開腳框是對神明不禮貌,所以要等二、三天後,不疼痛了才可以出廳。
為何從前的破處會很疼痛?因為一對新人在婚前互不認識,新婚夜新娘要和一個不認識的男人躺在床上做愛,其緊張可想而知。不像現在的人,婚前就很熟悉,如果新娘真的把處女膜留到新婚夜,也會因相識而愛撫,破處的疼痛度必會大大降低。
過去的出廳都是在第三天,所以從前的歸寧(頭返客)也都在第三天之後,在6-70年前,往往是第六天才歸寧。
現在的新娘幾乎已經沒有新婚夜破處的疼痛,所以哪一天出廳都可以,或許在工商社會時代,大家都忙碌,很多人連出廳的習俗也都免了。
【老仙ㄟ雜談】新娘三日出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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