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人成癱不賠 藥劑師玩法避刑

媒體怎樣報導醫界?醫界專業的觀點在哪裡? 歡迎論述,讓真相更完整的呈現!

版主: 版主021

回覆文章
ns2a2002
註冊會員
註冊會員
文章: 436
註冊時間: 週日 9月 30, 2007 2:05 am

撞人成癱不賠 藥劑師玩法避刑

文章 ns2a2002 »

看完後的感想...
1.只要有心,人人都能鑽法律漏洞.... (樂奔)
2.看完最後一段,實在很氣憤。醫療人員也是人阿?為什麼一定要承受較高的道德標準? (打小人)
----------------------------------------------------
撞人成癱不賠 藥劑師玩法避刑

中時電子報 更新日期:2008/02/04 04:39

 澎湖少女蘇怡美四年前因車禍導致癱瘓臥床至今,蘇家向肇事者藥劑師戴蕭興提告,獲判賠一千三百萬元確定。但家屬指控,戴某脫產規避償還,經法院強制執行才賠償一百四十萬元,難以支付醫療等龐大費用,四年來蘇家人早已心力交瘁。


 誇張的是,此刑事案因判刑七月,須入監執行,戴某卻棄保潛逃至大陸,去年六月底遭通緝,因全國執行減刑,他竟去函澎湖地檢署,要求執行檢察官簡志祥將刑度減半成三月十五天,讓他不用入監,改為易科罰金。

 脫產棄保潛逃 被逮誆稱已獲減刑

 簡志祥回函告知戴某,其尚未確實執行民事賠償回報等,不同意其減刑,但戴返台在桃園機場遭航警逮捕解送桃園地檢署時,竟誆騙桃檢內勤檢察官,聲稱已賠償蘇家四、五百萬元,還出示其回信誆稱澎湖地檢署已同意減刑。

 桃檢內勤檢察官誤認下,暫收下執行金九萬五千四百元,表示刑事已執行完畢,戴某竟又據此提起訴願,要求檢方解除其限制出境。簡志祥認為戴某不賠償蘇家還玩弄司法,行徑囂張,諭知入監服刑。

 簡志祥強調,桃檢只是暫收其罰金,但戴蕭興的行徑已不能維持法律秩序,是「以欺騙手法執行完畢」,且根據入出國及移民法,其犯有期徒刑未執行,當然要限制出境,怎可「想怎樣就怎樣」。

 本案發生在九十三年一月十日,就讀澎湖文光國中三年級的應屆畢業生蘇怡美,在人行道上行走時,遭當時在國軍澎湖醫院服役的藥劑士戴蕭興開車撞上,蘇女彈至汽車引擎蓋上,頭部重擊擋風玻璃後再跌落車下。

 判賠一千三百萬 只賠一百四十萬

 蘇女經送往國軍澎湖醫院搶救,因腦部嚴重出血及腦水腫,醫師為她動過四次腦部手術,並為她取下頭蓋骨減壓,將她從鬼門關前救回。

 不過,因蘇怡美受創嚴重,導致右側腦損傷致腦萎縮,左半身痙攣性萎縮,無法起身和正常言語,不時癲癇發作,必須長期臥床。當年畢業時,校長及師生專程到醫院頒發畢業證書及送畢業禮物給怡美,怡美聽聞同學及老師說「我們很想妳」,躺在病床上無法言語的她,頓時淚水決堤。

 當時蘇家得知怡美的身體功能要完全恢復的機率不大,心痛不已,並向戴蕭興提起民、刑事官司。

 全案刑事部分纏訟四年,去年間打到最高法院判刑七月確定,但戴蕭興隨即棄保潛逃,俟民事賠償案確定判賠一千三百萬元,戴蕭興卻不願賠償。

 蘇家指控戴某將手中持有的四筆土地及一棟房子脫產以規避賠償,經法院強制執行才賠償一百四十萬元,根本不足蘇家支付醫療費等龐大費用。

 而執行檢察官簡志祥則直斥戴蕭興演出「鬥法」戲碼,要戴蕭興捫心自問,這是身為醫療人員該有的行徑嗎!
(苦惱的煙狂)
bruinhilde
R3
R3
文章: 313
註冊時間: 週四 11月 23, 2006 9:15 pm
來自: 桃園

Re: 撞人成癱不賠 藥劑師玩法避刑

文章 bruinhilde »

如果是醫師

措詞應該不只是這樣

(壓力) (壓力)
jyuan
V1
V1
文章: 1034
註冊時間: 週四 12月 06, 2007 12:09 am

Re: 撞人成癱不賠 藥劑師玩法避刑

文章 jyuan »

因為這個社會,
就算傾家盪產的賠完,
對方也會一句生命不是錢能喚回來的,
搞不好還會要求往後工作的薪資所得也要拿出來賠...

倒不如心一橫,
自保比較要緊啦!

(樂奔)
回覆文章

回到「★媒體報導VS醫界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