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DRG,醫改會有最新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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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時間: 週三 9月 26, 2007 1:4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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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DRG,醫改會有最新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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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網址: http://www.thrf.org.tw/Page_Show.asp?Page_ID=624 (未免失去原意,原文全部轉載)

標題:健保DRG緊急喊停,你為什麽該生氣?

內容:
一、什麼是DRGs?
DRGs診斷關聯群(Diagnosis Related Groups),是將醫師診斷為同一類疾病、要採取類似治療的疾病分在同一組;接著再依病人的年齡、性別、有無合併症或併發症、出院狀況等再細分小組,並將同一小組的疾病給相同健保費用的作法。有的稱為「包裹式給付」。

健保局原先規畫,從住院病人開始做。將住院疾病分為969個DRG群組,並分4年4階段逐步導入。

二、為什麼要實施DRG?施行DRG最大的優點,是醫院申報治療費用公平化、醫療品質透明化、強化醫療管理的效率。

健保局希望透過實施DRG,誘導醫院給病人最適當的治療。當醫院因為盡力照護,讓原本要住院五天的病人,提前只住四天就康復可以回家,醫院就可淨賺一天醫療費用;反之,如果因醫療疏忽、用藥不當,反而住了七天,多住兩天的醫療費用,健保局就會打八折給醫院,用以警愓醫院和人員要多用心,照顧好病人。

這樣的方式,讓醫院的治療品質可以較客觀比較,累積起來就可以成為民眾選擇就醫場所的參考,醫院和醫師之間也可以帶起良性競爭的效果。

三、實施DRG可能的缺點:
主要在對疾病嚴重度反應不足,可能讓重症病人成為醫院互推的人球現象。

健保局的因應:
1.為保護重症民眾權益,特定疾病(精神疾病、血友病、愛滋病、罕見疾病、癌症、試辦計畫、住院大於30日重症等)不適用此給付方式。另外,考量兒童、山地離島醫院、教學醫院的成本較高也加成給付。

2.研擬相關配套,包括加強審查、稽核、訂定罰則等以減少弊病

醫改會看法:
1.DRG分類不應太粗略,以減少模糊地帶,保障病人權益及醫療品質。

2.健保局應逐步出版常見疾病的標準處置,供就醫民眾參考和對照。並應有便利的申訴管道。

四、發起抗議的原因:
1.DRG政策自民國89年起,經53次會議協商(包括學者專家會議、臨床專業會議、醫界代表協商會議),衛生署委託的相關研究計畫至少有12個,研究花費超過2000萬元。最後各方討論,肯定實施DRG利多於弊後,於95年12月29日經健保局送衛生署核定,並於96年2月1日公告,將自97年1月1日起逐步實施。

2.然而卻在實施前5天,健保局公告廢止上述公告令。原因是,少數醫院為避免收益減少、抗拒改革,讓總統以考量選情,在DRG將實施前10天宣布,不做了。衛生署喪失專業,不吭一聲照辦,讓策畫已久的健保改革苦心一舉推翻,全民權益也不明不白被犧牲了。

五、你可以這樣做:
這樣的決策、這樣的政府,民眾你怎麽不生氣!大家一人一信,寫到總統信箱抗議,讓總統知道誰才是頭家,誰能左右選情!

人民的聲音:

我的選票給:支持DRG的候選人。

我支持DRG減少醫療浪費,減緩漲保費威脅。

我支持DRG提升醫療品質,讓用心照顧病人的好醫院出頭。
LEN
R3
R3
文章: 360
註冊時間: 週五 1月 05, 2007 1:51 pm

Re: 關於DRG,醫改會有最新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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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K 寫:原文網址: http://www.thrf.org.tw/Page_Show.asp?Page_ID=624 (未免失去原意,原文全部轉載)

標題:健保DRG緊急喊停,你為什麽該生氣?

內容:
一、什麼是DRGs?
DRGs診斷關聯群(Diagnosis Related Groups),是將醫師診斷為同一類疾病、要採取類似治療的疾病分在同一組;接著再依病人的年齡、性別、有無合併症或併發症、出院狀況等再細分小組,並將同一小組的疾病給相同健保費用的作法。有的稱為「包裹式給付」。

健保局原先規畫,從住院病人開始做。將住院疾病分為969個DRG群組,並分4年4階段逐步導入。

二、為什麼要實施DRG?施行DRG最大的優點,是醫院申報治療費用公平化、醫療品質透明化、強化醫療管理的效率。

健保局希望透過實施DRG,誘導醫院給病人最適當的治療。當醫院因為盡力照護,讓原本要住院五天的病人,提前只住四天就康復可以回家,醫院就可淨賺一天醫療費用;反之,如果因醫療疏忽、用藥不當,反而住了七天,多住兩天的醫療費用,健保局就會打八折給醫院,用以警愓醫院和人員要多用心,照顧好病人。

這樣的方式,讓醫院的治療品質可以較客觀比較,累積起來就可以成為民眾選擇就醫場所的參考,醫院和醫師之間也可以帶起良性競爭的效果。

三、實施DRG可能的缺點:
主要在對疾病嚴重度反應不足,可能讓重症病人成為醫院互推的人球現象。

健保局的因應:
1.為保護重症民眾權益,特定疾病(精神疾病、血友病、愛滋病、罕見疾病、癌症、試辦計畫、住院大於30日重症等)不適用此給付方式。另外,考量兒童、山地離島醫院、教學醫院的成本較高也加成給付。

2.研擬相關配套,包括加強審查、稽核、訂定罰則等以減少弊病

醫改會看法:
1.DRG分類不應太粗略,以減少模糊地帶,保障病人權益及醫療品質。

2.健保局應逐步出版常見疾病的標準處置,供就醫民眾參考和對照。並應有便利的申訴管道。

四、發起抗議的原因:
1.DRG政策自民國89年起,經53次會議協商(包括學者專家會議、臨床專業會議、醫界代表協商會議),衛生署委託的相關研究計畫至少有12個,研究花費超過2000萬元。最後各方討論,肯定實施DRG利多於弊後,於95年12月29日經健保局送衛生署核定,並於96年2月1日公告,將自97年1月1日起逐步實施。

2.然而卻在實施前5天,健保局公告廢止上述公告令。原因是,少數醫院為避免收益減少、抗拒改革,讓總統以考量選情,在DRG將實施前10天宣布,不做了。衛生署喪失專業,不吭一聲照辦,讓策畫已久的健保改革苦心一舉推翻,全民權益也不明不白被犧牲了。

五、你可以這樣做:
這樣的決策、這樣的政府,民眾你怎麽不生氣!大家一人一信,寫到總統信箱抗議,讓總統知道誰才是頭家,誰能左右選情!

人民的聲音:

我的選票給:支持DRG的候選人。

我支持DRG減少醫療浪費,減緩漲保費威脅。

我支持DRG提升醫療品質,讓用心照顧病人的好醫院出頭。
無言……不曉得是用心照顧病人的醫院會出頭,還是會挑病人的醫院會出頭?
LEN
R3
R3
文章: 360
註冊時間: 週五 1月 05, 2007 1:51 pm

Re: 關於DRG,醫改會有最新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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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的聲音:

我的選票給:支持DRG的候選人。

我支持DRG減少醫療浪費,減緩漲保費威脅。

我支持DRG提升醫療品質,讓用心照顧病人的好醫院出頭。[/quote]
無言……不曉得是用心照顧病人的醫院會出頭,還是會挑病人的醫院會出頭?[/quote]
我想最後不會有什麼醫院能籍DRG出頭,反正醫改會不是主張病人有權主張繼續住院嗎?基金會要出頭收捐款,也不該這個樣子。
ambush
R2
R2
文章: 238
註冊時間: 週一 12月 03, 2007 4:45 pm

Re: 關於DRG,醫改會有最新聲明

文章 ambush »

我很懷疑這樣的聲明能夠號召多少人寫信到總統府 (挖鼻孔)
好膽每日公布人數,
能夠有公信力的律師見證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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