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國買藥超量可判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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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誠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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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時間: 週三 6月 23, 2010 10:18 am

Re: 出國買藥超量可判10年

文章 李誠民 »

讓我想起前立法委員--沈富雄醫師,當年也是帶超量Epo(紅血素生成因子)給透析病患使用(因為太貴了!!), 而被判刑作過監牢!!(因為時空環境不同, 當時要做過牢, 才是民進黨?--黨外的 英雄!!所以選舉才可能當選!!);果真是當年第一高票當選!!......
當他當選立委後, 幫醫界爭取許多權利(現在有些人說, 它賺錢是政治目的?!.....合理嗎?);最後被民進黨扣上十一寇名稱, 開除黨籍!!....合理嗎?!.......台灣政治是非常現實的, 殘酷的!!

他一直到當選立委, 才去日本(?)放棄綠卡(居留權),因為當時的政治環境, 不允許他放棄美國籍(收入要扣40%!!); 否則..........?!--透析者一人代表十或十數個選票, --醫病關係是相當緊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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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HSU
Ang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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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時間: 週六 7月 08, 2006 8:45 pm

Re: 出國買藥超量可判10年

文章 DR.HSU »

綜觀歷史上一個朝代或國家走向滅亡之前.幾乎都會先出現大奸巨惡穢亂朝綱.自定惡法.為的是排除異己積累大量不當財富.
健保給付及醫院敍薪制度,讓部份醫師認為多開藥多做檢查處置,自己的 薪水便可以增加。忽略了對病患真正有益的治療。
較好的醫療制度應該讓醫師的業績與薪水脫勾。這樣醫師在診治病患時才不會因為自己的經濟考量而迷失了醫師應該執行的正確治療。

常態性抽審時,一般按規矩申報的小診所常受無妄之災,因為審查醫師為了有核刪業績,就會想盡辦法從雞蛋中挑石頭,因而造成嚴重不合理的核刪案件。
所以說穿了,常態性抽審只是個自欺欺人的樣板戲碼。刪者心虛,被刪者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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