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位先生的邏輯好混亂,又矛盾李誠民 寫:哪天醫院裡護士忙到走開, 只剩男醫師+女病患獨處男醫師就完了 ! ---?????!
台大是公務員(?!),附設護專分院(?以前也是台北護專的附設醫院,---公務員!!!!?),.......;公務員有公務人員保障(?),退休也有合理(?)保障!
怎會醫院沒護士呢?!這位醫師被處ˋ分(抱歉!純屬個人臆測!),不是要台大負責嗎?沒教好就放單飛.........沒足夠醫師 護士或其他paramedical person,就應減床 減 護士或其他paramedical person,就應減床 減門診量 減.......!!!
其實到底有沒有用性騷擾終究只有當事者知道 (咦)
大家質疑的是這種想當然爾的判定,
因為兩者之間沒有理由要誣陷,所以一方控訴對方,就應該有罪 (石化)
多麼荒謬的推斷
誰敢說門診護士出去發藥單時,診間和醫師獨處的不會是女護士??
我也懷疑可能真有問題,但判案應有所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