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h 寫:很有道理台北客 寫:說實在醫師該做的還是應該親自做
把權力(義務)放出去
以後可能收不回來
會死更慘



版主: 版主021
----------------------------hjh 寫:很有道理台北客 寫:說實在醫師該做的還是應該親自做
把權力(義務)放出去
以後可能收不回來
會死更慘
這證明一件事 醫美還是很夯 如果生意不好 怎麼可能讓別人做 醫師自己都沒得做了~docs 寫:----------------------------hjh 寫:很有道理台北客 寫:說實在醫師該做的還是應該親自做
把權力(義務)放出去
以後可能收不回來
會死更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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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美本來就沒有署定的專科吧jakiesun 寫:好奇查了一下,發現現在很多醫美診所旗下年輕醫師的資歷上,寫說是某醫學會員醫師,但是似乎還沒拿到專科醫師就去醫美了~(或是沒寫上去)~看來很多人都已經不鳥衛生署的所謂署定專科醫師的制度,更何況醫美是自費醫療,很難打壓~
好玩的是有醫療儀器認證就認定要醫師操作才行,lotus425 寫:今天參加年度皮膚科學會 拜訪S魔鬼塑身機廠商攤位。sales rep 都對此事件感到打爆不平。申請衛生署評證時 可登記 儀器為醫師使用或醫事人員使用。
當初沒想到會有人偷拍檢舉 醫事人員登記儀器銷售不佳。醫師使用登記醫療儀器賣像較好。不幸的是朱醫師成為受害者 大部份買此儀器的醫師都沒被告知要親自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