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抽審指標規定月休至少4日,是否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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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請問抽審指標規定月休至少4日,是否違憲?
http://mypaper.pchome.com.tw/jyfd/post/1622047
八 工作權含從事工作之自由、選擇職業之自由及營業自由
有關憲法第十五條工作權之內涵,根據大法官於釋憲實務之建構,乃包含「從事工作之自由」與「選擇職業之自由」(釋字第五一0號),而後者又可衍生出「營業自由」,亦即人民得自由選擇從事一定之營業為其職業,而有開業、停業與否及從事營業之時間、地點、對象及方式之自由(釋字第五一四號)。基此,「營業自由」實乃又包含了「開業自由」、「停業自由」、「營業時間自由」、「營業地點自由」、「營業對象自由」及「營業方式自由」,惟此又與財產權發生競合關係。此等工作權亦受「法治國原則」所規制(例如釋字第四0四、四一一、四一六號等)。
八 工作權含從事工作之自由、選擇職業之自由及營業自由
有關憲法第十五條工作權之內涵,根據大法官於釋憲實務之建構,乃包含「從事工作之自由」與「選擇職業之自由」(釋字第五一0號),而後者又可衍生出「營業自由」,亦即人民得自由選擇從事一定之營業為其職業,而有開業、停業與否及從事營業之時間、地點、對象及方式之自由(釋字第五一四號)。基此,「營業自由」實乃又包含了「開業自由」、「停業自由」、「營業時間自由」、「營業地點自由」、「營業對象自由」及「營業方式自由」,惟此又與財產權發生競合關係。此等工作權亦受「法治國原則」所規制(例如釋字第四0四、四一一、四一六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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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請問抽審指標規定月休至少4日,是否違憲?
http://www.6law.idv.tw/6law/law3/%E5%85 ... %B3%95.htm法規命令來自健保法52條授權
法律授權不得再授權,因此抽審指標法律地位為何我不知道也許施大可以闡述.
不過從辦法(法規命令)
第三章 程序審查及專業審查
第六章 檔 案 分 析
無法得到月休至少4日抽審指標來源.
因此我認為這根本是違法.
法律授權不得再授權,因此抽審指標法律地位為何我不知道也許施大可以闡述.
不過從辦法(法規命令)
第三章 程序審查及專業審查
第六章 檔 案 分 析
無法得到月休至少4日抽審指標來源.
因此我認為這根本是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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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請問抽審指標規定月休至少4日,是否違憲?
http://lis.ly.gov.tw/lgcgi/lgttsimgpdft ... c4cfcecdcb立法院公報 第99 卷 第40 期 委員會紀錄
主席:請衛生署健保小組曲參事說明。
曲參事同光:主席、各位委員。合理門診量有兩塊,醫院跟……
黃委員淑英:你們對合理門診量都是採取行政規定來規定。
曲參事同光:合理門診量是規範在支付標準裡面。
黃委員淑英:支付標準也是行政命令。
曲參事同光:是健保法所授權的……
黃委員淑英:健保法對此並沒有授權,如果是論量,就可以按照量來給付,還包括超過的量要如何
來給付的問題,因此這應該就是合理門診量的法源。
曲參事同光:應該說合理門診量是根據論量而來的。
黃委員淑英:論量是給合理門診量一個法源,過去並沒有依法行事,只是依照行政命令而已。
曲參事同光:應該說過去在健保法中沒有特別去規定怎麼去給付,此次我們將所有給付方式都寫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