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醫公會遊說案大逆轉 8立委改判有罪
【聯合晚報╱記者董介白/台北報導】
2011.09.27 03:26 pm
牙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遊說立委立法案,台灣高等法院上午出現判決大逆轉,一審獲判無罪的9名被告,全都改判7年2月至8年不等徒刑,其中,民進黨立委蔡煌瑯,以及他的胞兄蔡朝正,雙雙遭改判有期徒刑8年,至於同案被起訴的李鎮楠等7名前任立委,也分別遭判7年2月到7年6月不等徒刑。全案還可以上訴。
特偵組起訴的中藥商公會行賄立委案,以及牙醫師遊說修法案,一審時,這2案分遭法官判決無罪,經特偵組上訴,中藥商公會行賄立委案,高院去年9月,改判涉案8名前後任立委7年10年不徒刑,而本案高院上午也撤銷一審無罪判決,全部改判有罪。
高院合議庭改判理由痛批,立委為領有國家俸祿的公務員,推動法案本是在任內所應為之事,竟公然向所服務的對象額外漁利,辜負選民付託,假借權力圖謀個人私益,判決還說,若公務員僅為有資力者服務,行為充斥以金錢為代價的風氣,自非國家之福。
高院判決指出,立法院是在92年三讀通過「國民口腔健康促進法」的過程中,牙醫師全聯會動用2400萬元,交由12個各地牙醫師公會的理事長,遊說各地立委,特偵組傳喚當時收受金錢的40多名立委,查出蔡煌瑯等8位前後任立委,收受金錢後推動法案通過。
其中,民進黨立委蔡煌瑯被控透過胞兄蔡朝正,收受350萬元,至於前立委趙永清、李鎮楠、張蔡美、邱創良、廖本煙、楊富美、李明憲,則分別收受50萬元到100萬元不等的金錢,特偵組因此依貪污治罪條例中的「職務上行為收受賄賂罪」,將9人起訴。
台北地院去年判決9人無罪,高院上午盤翻改判蔡煌瑯等人全部有罪,蔡煌郎、蔡朝正兩人共同收賄,被判刑8年,褫奪公權5年,收受百萬元的趙永清、張蔡美、邱創良、李明憲,改判7年6月,褫奪公權3年,收受50萬元的李鎮楠、楊富美,被判7年2月,褫奪公權3年。前立委廖本煙除收受50 萬元,因出具不實的「大漢溪文教基金會」簽收單,另涉偽造文書罪,改判7年3月,褫奪公權3年。

牙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遊說立委立法案,現任立委蔡煌瑯遭改判有期徒刑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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