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版主: 版主021
不好意思, 我是作者, 我了解你的意思.pkjiang 寫:不過我覺得這篇作者對 EBM 的認識好像也有點偏頗
我能了解medfront 寫:但是我覺得醫策會把 EBM 加入臨床病例討論, 特別是外科的 SPC, 似乎已經矯枉過正地把該 personalize 的 cases 要求以 generalize 的方法處理. 例如 CVS 的 cases 很常被提出來討論, 但他們的研究通常只能做到專家意見或病例系列, 如果已經有 level 4 or 5 的報告, 還有 IRB 願意通過 level 3 以上的研究設計的研究嗎?
把該 personalize 的醫療行為, 變成可以 generalize 的管理動作, 個人覺得是評鑑, tw-DRG, 以及管理階層很大的迷思.
最近大老的那些發言, 如果把它們稱為專家意見, 似乎太侮辱專家了, 我是這麼認為的.
不但版本是10年前的版本ER little 寫:請教一下台灣的DRG作法與國外有差很多嗎 (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