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 ... D/20101105
監察院從民國82年起編「協查研究費」,從院長到工友每人每月多領8000到4000元,等於每年變相加薪9.6萬到4.8萬元。協查不是監察院職責嗎?研究案情不也是分內工作嗎?監委那麼高的薪水不夠揮霍嗎?
依此類推,檢察官也應要偵查研究費、檢調也要調查研究費、醫生要診療研究費、桃園機場從上到下也需要出包研究費……上下交爭利,拿納稅人的錢自肥。其實,政府機關龐大無比,暗藏許多的死角,便於藏污納垢,還不知道有多少這種巧立名目的錢正在養肥公務員。
監察院專門監督公務員,竟先自肥,豈非偽善,得了便宜還賣乖?哪有臉稱作「聖人院」?老子說得對:「聖人不死,大盜不止。」我們支持立委刪除這筆預算。
杜老說: 看來我們得等王聖人盟主寵召, 大盜才有可能稍止...
蘋論:丟臉的監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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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蘋論:丟臉的監院
原來,馬政府還需要設立「監察監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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