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就是我說 Image 大您與我最大的意見不同點。高被別人稅金照顧風險就多出一點
風險高,所以要多繳一點,那是保險的概念,
可是現在我們說的是“繳稅”。
繳稅的概念是:多賺的要多繳。這就是身分別和收入別差異。
如果無子女的要多收一些稅,那叫身分別的人頭稅,
如果要公平,要嘛就全都以各種不同身分別風險係數來加權繳稅。
例如,男性比女性意外發生率和犯罪率較高,耗用 119、110 和司法資源的可能性較高,
要不要也徵個男性意外犯罪特別捐?
不要平時用收入別繳稅 (我們單身繳的稅,可能比有些人有子女者一整年的年收入還高),
想要從人民身上壓榨時,就搞分化,以身分別加徵。
再次強調:這是稅金,不是保險,請以收入別,而非以身分別來思考。
至於所謂的菸酒健康捐,與綜合所得稅或是外加的所謂老年照護金這種人頭稅又不一樣,
基本是比較接近營業稅或是買車的責任險一樣,本質上不同,拿來類比並不適當。
而且,你一直以小孩是社會共同資產的前提為真來進行論證,
事實上則否。小孩長大後會奉養父母,會關心父母,不會奉養其他老人,
而他將來如果有繳稅,可能成為無子女者的老年福利支出,而不是奉養其他老人。
這些無子女者,已經在他有工作能力時,已經支付稅金幫忙養別人小孩,
也就是說,繳一樣的稅金,可是能從政府得到的回報,就是比有小孩的人來的少。
難道在退休時,稅金不應該支付他的老人福利?
而且這樣的概念,說的是小孩是資產,是生財工具,就算大部分的收益歸私人,其他人也要幫忙投資。
老人是負債,只會耗用資源,所以要自謀生路。
這是什麼大同世界?還是弱肉強食的猶山節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