扯!爆料要當事人同意 怪法將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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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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扯!爆料要當事人同意 怪法將上路

文章 熊哥 »

扯!爆料要當事人同意 怪法將上路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 ... 24ay4.html

立法院二讀通過了個人資料保護法修正案,最快禮拜五就會三讀通過,以後不止姓名、生日,包括戀情這類的個人隱私,如果要蒐集使用,都要徵得當事人同意,還要告訴當事人消息來源,否則就得挨罰;因此以後像是立委吳育昇外遇、高金素梅跟李鴻源的緋聞,就算媒體拍攝到畫面,恐怕也沒有辦法報導,因為得先問他們的意見。

..........
傳說中的杜老爺是也 ! http://mypaper.pchome.com.tw/bear1002
colon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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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扯!爆料要當事人同意 怪法將上路

文章 colonel »

那個爆料天王會不會從此沒料可爆?
汝負我命,我還汝債,以是因緣,經百千劫,常在生死。
汝愛我心,我憐汝色,以是因緣,經百千劫,常在纏縛。
唯殺盜淫三為根本。以是因緣,業果相續。
——《楞嚴經·卷四》
J&Ja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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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扯!爆料要當事人同意 怪法將上路

文章 J&James »

數字週刊銷量直直落 (咦) (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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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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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時間: 週一 8月 18, 2008 2:5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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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扯!爆料要當事人同意 怪法將上路

文章 好大 »

幹!太爽了
不過對象要是整個團體又當如何?
比如醫界
圖檔0011242-08 by hrliaw
玉衡乾癬醫療聯盟
http://www.chin-dye.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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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llypan
Inter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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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 台北萬芳醫院

Re: 扯!爆料要當事人同意 怪法將上路

文章 billypan »

原來的法條是說不能『蒐集』,主要在防止把得到的個人資料製成檔案,再加以出售或利用的行為。

但是新修正的法條卻變成不能談論個人,很奇怪的轉變。真的如此,言論自由會受到很大的影響。
-BillyPan醫師 北醫741 部落格: http://www.wretch.cc/blog/billypan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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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M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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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時間: 週三 8月 09, 2006 11:2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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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扯!爆料要當事人同意 怪法將上路

文章 SIMON »

billypan 寫:原來的法條是說不能『蒐集』,主要在防止把得到的個人資料製成檔案,再加以出售或利用的行為。

但是新修正的法條卻變成不能談論個人,很奇怪的轉變。真的如此,言論自由會受到很大的影響。
白色恐怖越來越近
以後政府官員上久家都不能爆料!
去汽車旅館非金本人同意不能報導!

哇!好像越來越有空間可以搞怪了
(三八萌)
年年是好年,
不被病人嫌,
看病不被醃,
快樂勝神仙!
無名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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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3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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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扯!爆料要當事人同意 怪法將上路

文章 無名氏 »

所以以後新聞都不會出現人名?例如報導某某人參加喜宴,他本人說不定不想讓人知道,雖然這沒什麼,但記者就是觸法,因為沒有徵得本人同意. (omg)
Nicholas
院長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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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27051
註冊時間: 週三 11月 08, 2006 6:50 pm

Re: 扯!爆料要當事人同意 怪法將上路

文章 Nicholas »

SIMON 寫:
billypan 寫:原來的法條是說不能『蒐集』,主要在防止把得到的個人資料製成檔案,再加以出售或利用的行為。

但是新修正的法條卻變成不能談論個人,很奇怪的轉變。真的如此,言論自由會受到很大的影響。
白色恐怖越來越近
以後政府官員上久家都不能爆料!
去汽車旅館非金本人同意不能報導!

哇!好像越來越有空間可以搞怪了
(三八萌)
這一條遠勝於白色恐怖
把警總搬上法庭
對象從政治犯擴大為所有市井小民 (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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