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署公布98年醫院緊急醫療能力分級評定結果,位於首善之區台北市的七家醫學中心全軍覆沒,沒有一家符合重度級的資格。這個頗讓一般人感到意外的結果,究竟說明了什麼?
各式各樣頻率頗高的評鑑,一直是讓各級醫院相當「痛苦」的事,理由包括:部分日常作業要被迫暫停,需要準備大疊與匯集成冊的書面文件,某些評鑑條文陳義過高,以及有些委員對於評鑑規定呈現強烈的自我主觀意見等等。
所謂「陳義過高」,是因為有些條文是拿其他國家的標準,或似乎是自我想像,也沒有參酌本土的客觀條件限制就訂出來的。醫事人力就是一個例子。在新制醫院評鑑中,規定住院醫師照顧床數上限是15床,但為何不是18床或20床,沒有誰可以有妥當的解釋。此次緊急醫療能力分級評定。
事實上,位於台北市的醫學中心(照顧的當然不只是台北市民),急診就醫人數與加護病房數是冠居全國的,但各醫學中心急診處仍總是人滿為患,加護病房也老是一床難求。在這樣的情況下,醫師、床位與病患人數相比,這些醫學中心,就相對比中南部的一些醫院侷促,這是前者較難通過評定的部分理由;然而,換句話說,就以急診病患與醫師比來論,如果能少收一些急重症病患,或許就更容易符合評核的要求,關鍵是,醫院是不可能拒收急診病人的;於是,情況演變成為,服務急重症愈多的,不僅得不到獎勵,還愈會受到「懲罰」,這是當初評核所期待見到的結果嗎?
評核規定 陳義過高
有民間團體針對這項結果,有點「幸災樂禍」的批評,北部大醫院花過多資源看輕症與門診,建議應該將資源放在急重症上。稍微了解醫院經營的人都知道,掌握全國醫療資源的中央健保局,對於急重症與住院病患的給付是相對偏低,甚至是不敷成本的;醫學中心如果不是靠看些輕症與門診來「貼補」虧損,可能早就倒了。這樣的現象絕不是醫院故意如此,而是制度使然!
急重症的照顧是相當多面向的,但評定的標準卻是:只要少數幾項所謂「必要項目」不通過,就評定不通過!完全否定醫院在其他方面的努力與貢獻!雖然這樣的標準不公平,但這是公權力的展現,醫院毫無討價還價的餘地,只有無奈接受。
然而,台北市的各醫學中心,事實上是一直在承擔著照顧許許多多急重症病患的責任,但現在她們卻被認定沒有「適當資格」來執行急重症的照顧了!這些病患該怎麼辦?連醫學中心都不行了,又有誰能照顧他們?所以,這個結果,恐怕不是證明了醫院「無能」,而是凸顯了,評核緊急醫療能力的規定與條文,可能是陳義過高,不切實際,不符實情的!
長久以來,醫學中心都有超量承擔處置急重症病患的痛楚,需要對這種狀況心知肚明的衛生主管當局來協助解決。當局如果能從提高給付著手,使對急重症的處置名實相副並提升品質,當然是最好的辦法。
若是不行,至少也別讓「天馬行空的理想」搭配「專家的偏見」來打擊醫院的士氣,應該委請懂得本地文化,了解各種客觀限制與「民間疾苦」,真正從事臨床服務的人士們,討論與擬定務實可行的評核方法來鼓勵與輔導醫院,共同為全方位照顧急重症病患而努力!
作者為馬偕醫院副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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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得不錯喔!!
誰有能力照顧急重症病患(施壽全)-蘋果日報(201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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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誰有能力照顧急重症病患(施壽全)-蘋果日報(2010/2/12)
所謂 " 專家 " -- 就是專門害人家
ㄧ些專家最愛copy國外的經驗
然後移植國內
醫院如是
至於診所嘛
反正國外的診所他們沒有經驗
就天馬行空
拿醫院的標準縮小版
硬塞為診所的標準
幸虧
現在醫院先受害
要不然
這些所謂的專家
還不知道要害死多少人
ㄧ些專家最愛copy國外的經驗
然後移植國內
醫院如是
至於診所嘛
反正國外的診所他們沒有經驗
就天馬行空
拿醫院的標準縮小版
硬塞為診所的標準
幸虧
現在醫院先受害
要不然
這些所謂的專家
還不知道要害死多少人
在目前高風險的時代,只願能:[北風北安全下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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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誰有能力照顧急重症病患(施壽全)-蘋果日報(2010/2/12)
評鑑有好的影響EPS 寫:衛生署公佈98年醫院緊急醫療能力分級評定結果,位於首善之區台北市的七家醫學中心全軍覆沒,沒有一家符合重度級的資格。這個頗讓一般人感到意外的結果,究竟說明了什麼?
各式各樣頻率頗高的評鑑,一直是讓各級醫院相當「痛苦」的事,理由包括:部分日常作業要被迫暫停,需要準備大疊與彙集成冊的書面文件,某些評鑑條文陳義過高,以及有些委員對於評鑑規定呈現強烈的自我主觀意見等等。
所謂「陳義過高」,是因為有些條文是拿其他國家的標準,或似乎是自我想像,也沒有參酌本土的客觀條件限制就訂出來的。醫事人力就是一個例子。在新制醫院評鑑中,規定住院醫師照顧床數上限是15床,但為何不是18床或20床,沒有誰可以有妥當的解釋。此次緊急醫療能力分級評定。
事實上,位於台北市的醫學中心(照顧的當然不只是台北市民),急診就醫人數與加護病房數是冠居全國的,但各醫學中心急診處仍總是人滿為患,加護病房也老是一床難求。在這樣的情況下,醫師、床位與病患人數相比,這些醫學中心,就相對比中南部的一些醫院侷促,這是前者較難通過評定的部分理由;然而,換句話說,就以急診病患與醫師比來論,如果能少收一些急重症病患,或許就更容易符合評核的要求,關鍵是,醫院是不可能拒收急診病人的;於是,情況演變成為,服務急重症愈多的,不僅得不到獎勵,還愈會受到「懲罰」,這是當初評核所期待見到的結果嗎?
評核規定 陳義過高
有民間團體針對這項結果,有點「幸災樂禍」的批評,北部大醫院花過多資源看輕症與門診,建議應該將資源放在急重症上。稍微瞭解醫院經營的人都知道,掌握全國醫療資源的中央健保局,對於急重症與住院病患的給付是相對偏低,甚至是不敷成本的;醫學中心如果不是靠看些輕症與門診來「貼補」虧損,可能早就倒了。這樣的現象絕不是醫院故意如此,而是制度使然!
急重症的照顧是相當多面向的,但評定的標準卻是:只要少數幾項所謂「必要項目」不通過,就評定不通過!完全否定醫院在其他方面的努力與貢獻!雖然這樣的標準不公平,但這是公權力的展現,醫院毫無討價還價的餘地,只有無奈接受。
然而,台北市的各醫學中心,事實上是一直在承擔著照顧許許多多急重症病患的責任,但現在她們卻被認定沒有「適當資格」來執行急重症的照顧了!這些病患該怎麼辦?連醫學中心都不行了,又有誰能照顧他們?所以,這個結果,恐怕不是證明了醫院「無能」,而是凸顯了,評核緊急醫療能力的規定與條文,可能是陳義過高,不切實際,不符實情的!
長久以來,醫學中心都有超量承擔處置急重症病患的痛楚,需要對這種狀況心知肚明的衛生主管當局來協助解決。當局如果能從提高給付著手,使對急重症的處置名實相副並提升品質,當然是最好的辦法。
若是不行,至少也別讓「天馬行空的理想」搭配「專家的偏見」來打擊醫院的士氣,應該委請懂得本地文化,瞭解各種客觀限制與「民間疾苦」,真正從事臨床服務的人士們,討論與擬定務實可行的評核方法來鼓勵與輔導醫院,共同為全方位照顧急重症病患而努力!
作者為馬偕醫院副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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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得不錯喔!!
也有不合理的要求
重點是
有沒有回饋機制
評價"制定規則的專家"到底夠不夠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