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本就是國內醫學生打敗戰了 不值得高興!! (阿飄)
急call柳林學弟在上街頭!!

版主: 版主021
-------------------------auricle 寫:醫師法
第 2 條 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得應醫師考試:
一、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獨立學院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
、獨立學院醫學系、科畢業,並經實習期滿成績及格,領有畢業證書
者。
二、八十四學年度以前入學之私立獨立學院七年制中醫學系畢業,經修習
醫學必要課程及實習期滿成績及格,得有證明文件,且經中醫師考試
及格,領有中醫師證書者。
三、中醫學系選醫學系雙主修畢業,並經實習期滿成績及格,領有畢業證
書,且經中醫師考試及格,領有中醫師證書者。
前項第三款中醫學系選醫學系雙主修,除九十一學年度以前入學者外,其
人數連同醫學系人數,不得超過教育部核定該校醫學生得招收人數。
和稀泥~~mowball 寫:監委的作法似乎是要就地合法
但是下不為例
就是700個補實習即可
但之後入學不行的樣子
恰好就是現在波爸波媽的期待
所以他們並未有抗議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