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奉命不上訴」談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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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奉命不上訴」談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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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奉命不上訴」談起...
.分類:知識分享2009/09/15 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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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地方法院

從「奉命不上訴」談起… 文◎李博信
我想所有學法政的人,一定都知道「奉命不上訴」的荒誕故事,其實這並不是故事而是事實。在半世紀以前的1957年,台中地檢處檢察官黃向堅依貪污瀆職罪嫌,依法起訴南投縣長李國楨,第一審判決李國禎無罪,1958年黃向堅不服判決而提出上訴,無奈遭當時的首席檢察官(現稱檢察長) 延憲諒的施壓,不准其提出上訴,並拒絕於上訴狀蓋治關防,黃向堅檢察官憤而在公文上批註 「奉命不上訴」,以明其志。此事經報端揭露後,引起喧然大波,最後黃向堅檢察官仍然堅持以獨立辦案的法定職權,僅以檢察官的職章提出上訴,而獲受理。後來此案歷經十年的纏訟,李國楨最後仍獲判無罪終結。
今天我們所要探討的不是此案的案情,而是司法制度及行政體制之間的糾葛,以及司法人員的心態和操守,這些都足以影響法律的超然性及司法的公正度。
我國所制定的法律及司法制度,大都引進日本所施行的歐陸法系體制,其思想的基礎,乃是建立在18世紀德國的哲學家康德 ( Immanuel Kant 註1. )的「先驗論及惟心主義」以及19世紀初,德國法理學家黑格爾 (Georg Wulhelm Friedrich Hegel 註2 ) 的邏輯學理論,也就是融合了英國之「經驗主義」和歐洲大陸「理性主義」的概念。其衍生的精神就是歐陸法系的理念。此種理念賦於法官獨立審判及檢察官獨立辦案的權利。因此我國的檢察官係直接隸屬於行政系統的司法行政部 (也就是現在的法務部),依此,檢察官常駐法院執行檢察任務,在這個體制下,首席檢察官的職權,僅限於檢察行政事務的管理,無權干涉檢察官的任務執行。如斯之故,以前所謂的「檢察處」,其實並不是體制內的法定機構,換句話說就是所謂的「黑機關」。而法律賦予檢察官獨立辦案的職權,就是要求檢察官不受政治權力及任何其他因素的干預,秉持道德良心,依法代表政府執行偵查和訴訟的任務。
從「奉命不上訴」的事件中,我們可以看出威權獨裁的陰影,嚴重的干擾了包括審檢體系在內之整體司法制度的運作。在那個無奈的時代,跛腳的司法造成了無數的冤獄,也放縱了很多的不法,近二十年來,在司法改革的聲浪中,法律道德的概念雖然在緩慢的改善之中,但是最近的很多案例,讓我們不得不懷疑是否又回到了二十年前的灰暗時代。法律是人權道德的最後防線,假使司法體系再不激發司法人員的道德良心,那麼國民的基本人權,社會的權益,將會被無情的剝奪;若司法人員再不珍惜羽毛,那麼法律的威信和道德的尊嚴,也將會淪喪於無形,司法體系將會潰散而形同虛設,如此之下的「皇后」,豈有「貞操」之可言。
「奉命不上訴」事件的陰影,半世紀以來一直存活在法學界的心底,甚至在「檢察世紀文物展」中,黃向堅所批示的公文也被展出,引起各界的矚目。撫今追昔,足見這個事件已經對法律人造成了極大的衝擊與影響。雖然當時引起事端的延憲諒首席監察官,在輿論的韃伐之下,被調為非主管職務;同樣的,引爆事件的黃向堅檢察官,從此也無法調升,前途宣告終了。然而歷史是一面鏡子,歷史會反映事實和真理,本案的延憲諒首席在司法史上,沾了一輩子無法清洗的污點,而黃向堅檢察官所表現的風骨,則成為司法史上捍衛體制,維護正義的英雄,兩相對比,令人唏噓。
一位事業極有成就的企業界聞人,曾經要我為他的女兒介紹男友,他說不需要家庭富有或是大企業的後代,只要人品好,家庭單純即可,但是絕不要政治家或司法界的家庭。從前排斥軍警或演藝人員的情況很多,但是過去被羨慕的政界人士及受社會尊敬的法律人,竟也成了受人厭惡的對象,實令我驚愕,足見包括律師在內的法律人之形象,已經在社會上逐漸低落,令人扼腕嘆息,不得不發人深省。
我相信法學教育並沒有失敗,大部份的法學生在年輕的時候,都充滿了熱情,憧憬著包青天的明鏡高懸,期待自己也能成為正義凜然的法曹,但是經過了層層困難的國家考試,而進入了司法界之後,其所面臨的竟是難以發揮理想的環境,因此也逐漸失去了信心和自我意識,默默的跟著墮落,而忘卻了當初的理想。我認為法學教育並沒有問題,問題在於政治環境主宰了法律的運作,也影響了司法人員的思維,造成法律威信的一落千丈。我們希望法界人士不要再陷入錯誤的邏輯導向,因為今天的所作所為,將來必須要面對歷史,也必定會成為歷史的檢討主題。
德國哲學家黑格爾曾經嚴辭批判中國的極權獨裁體制,統治了人民的思想和良心。而最近幾年來,台灣所發生的幾件轟動社會的重大案件,到底留給我們些什麼樣的觀感?當我們仔細觀察偵查及審判的過程,再審視這些案件的起訴書或判決書,以及其裁量的刑度時,可以發現審檢雙方,不但漠視了「平等對待」的原則,而且「有罪推論」的痕跡,斧鑿斑斑,清晰可見。相信很多法學者對於此等不符程序正義及羅織罪名的現象,都會慨嘆司法的沉淪。當然無可避免的,這些法律文書將來勢必成為歷史批判的標的,以及法學教育的研討資料,就讓我們等待歷史與道德的判決吧!
註1:康德於1804年去世後,被尊稱為「永不休止的哲學奠基人」,其哲學思

想被認為與公元前350年代的柏拉圖和公元400年代的奧古斯丁齊名。
註2:黑格爾思想是於康德逝世之後才開始興起,而且躍登為19世紀德國惟心

主義哲學運動的巔峰,他的邏輯學和辯證法影響了後來的法哲學理論,

也影響了存在主義及馬克斯的歷史唯物主義,所以學者認為馬克斯主義

的始祖就是 - 黑格爾。

-- 2009 Sept.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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