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dunhillred (喲喲一根煙)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論卦] 災害防救法與緊急命令,與國軍支援災害法
時間 Thu Aug 13 21:58:55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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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這裡列出四個法令,未來想要深入探討這次危機處理的人可以參考,這四個法令很多東西、很冗長,無法一一列出,不過我會貼出完整的網址, 所有想要引用的人可以直接引用,無待同意。
想要瞭解馬英九所謂「現行法律已經足夠」這樣的說法為什麼不被接受的人, 可以試著看看這幾個法條,瞭解一下為什麼我們不能夠也不應該接受馬英九這樣的說法
今天馬英九在國際媒體面前說是災民不了解風災的威力,沒能及早撤離才造成此景。
我只是說人民看了之後,真的是「完敗」了。完完全全的敗給了馬英九。
災害防救法
http://www.tnf.gov.tw/html/law3_1.htm
申請國軍支援災害處理辦法
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4A.a ... e=D0120020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民國 94 年 06 月 10 日 修正)
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4A.a ... e=A0000002
民國八十八年九月二十五日總統緊急命令(九二一震災)(李登輝)
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4A.a ... e=A0000012
一、看看上面的災害防救法,真的是分工很細,
套句李登輝最近說的話,災害防救法是適用一般性災害的,不適合全國性災害。
其中國人最關心的國軍調度問題,請參照第三十四條最後一項。
「直轄市、縣(市)政府及中央災害防救業務主管機關,無法因應災害處理時,得申請國軍支援,其辦法由內政部會同有關部會定之。 」而這個申請辦法就是第二個法條「申請國軍支援災害處理辦法」
二、申請國軍支援災害處理辦法是怎麼規定的?我列出幾個重點。
1.申請國軍支援災害處理,國軍調派兵力支援,應不影響國軍戰備、不破壞國軍指揮體系、不超過國軍支援能力範圍。
2.申請國軍支援災處理,在中央由災害防救業務主管機關向國防部申請;在地方向直轄市、縣 (市) 政府向所在地團管部司令部申請。
前項申請以書面為之,緊急時得以電話、傳真或其他方式先行聯繫。
3.直轄市、縣 (市) 政府及中央災害防救業務主管機關申請國軍支援災害處理時,應提供相關災情資訊及所需救災人員、裝備及機具需求等申請事項。
國軍接受申請支援災害處理時,無法支援之特種機具、重型機械、資材等,由申請機關負責調集運用。
4.國軍接受申請支援災害處理所耗損之工具、器材、油料等費用,得由國防部向申請機關要求負擔,其負擔金額及支付方式,由國防部及申請機關以協議定之;協議不成時,報由共同上級機關決定。
請問各位看完上面這些申請規定你有什麼想法?
當發生全國性的大範圍災害時,不是應該要有整體規劃嗎?
國防部長陳肇敏說:「只要地方政府申請,國軍就會出動。」
我逼逼逼如果地方政府每個都要你全員出動你怎麼橋?
我逼逼逼這次是跨縣市的災害,是要地方政府去思考國軍的整體行動規劃嗎?
三、回到馬英九身上,身為三軍統帥與憲法被賦予發動緊急命令的總統,這次的大範圍災害還可以靠災害防救法來處理嗎?
要靠「地方政府、中央機關、軍方單位、民間、國際」一個一個發公文來救災嗎?
諸位對於「緊急命令」可能一直想說是否就是一個單純的「命令」,發了之後,就會有發生什麼事情,其實不是這樣的。
請各位看看李登輝發佈的「緊急命令」。
總共有十二條,由「中央發佈的、超越所有法律、超越所有限制」的法律
其實我們也不能怪馬英九,
諸位想想,馬英九的幕僚有能力擬出這麼全面的內容嗎?
四、災害防救法是九二一之後通過立法的。
但是當發生大範圍災害的時候的時候,陳水扁還是會直接指揮國軍深入災區。
為什麼?因為總統就是三軍統帥啊。
根據災害防救法,
地方政府要先跟國軍報告災情、然後還要申請、還不能影響戰備、...,
但是呢,總統是三軍統帥,只要馬英九一句:「三萬人給我開進去!」
只要馬英九一句:「國軍不計設備損失!全部動員!」
這樣還需要什麼申請嗎?還需要什麼「循序漸進」嗎?
馬英九在災區暗指人民沒有做好準備,
但是馬英九選舉的時候怎麼說呢?
「我們準備好了!」「我們準備好了!」「我們準備好了!」
在這裡請問災區的人民,你們準備好了嗎?
【轉載】[論卦] 災害防救法與緊急命令,與國軍支援災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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