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 ... 170ob.html
更新日期:2008/10/03 15:53
(中央社台北三日電)中國毒奶事件有愈趨擴大之勢,北京政治評論人士劉曉波抨擊中共中宣部是造成毒奶氾濫的罪魁,因為中宣部在事發之初採取嚴厲新聞管制,導致相關資訊至少被延誤兩個月才披露。
劉曉波最近發表文章表示,今年七月間廣東「南方週末」記者就接獲毒奶粉的相關舉報,但是因為新聞禁令,在奧運結束前報導無法刊出。
而隨後在八月一日,也就是八月八日北京奧運開幕前夕,河北三鹿集團就已經檢查出產品加了三聚氰氨。三鹿集團的外資方紐西蘭恆天然集團也多次要求三鹿全面回收毒奶粉。
文章表示,「但這個致命資訊,不但借助京奧庇護被隱瞞下來,而且公司未採取任何措施,繼續銷售有毒奶粉。從地方到中央的監管部門也裝聾作啞、毫無作為,任由毒奶粉肆意蔓延。」
劉曉波表示,毒奶粉危機發展至今,相關資訊已經證明,由於中共中宣部禁止大陸媒體報導任何與食品安全相關的負面新聞,導致毒奶粉資訊的披露至少延誤了兩個月。
劉曉波在文章中表示,早在奧運期間,中共高層應該就知道問題奶粉,但由於不符合「平安奧運」的一切負面新聞都被封死,人命關天的毒奶粉資訊自然也被奧運「和諧」掉了。
他說,「那些天,中國媒體上爆棚的是奧運開幕式的華美和金牌第一的驕傲,而難以計數的嬰兒及其家庭卻被蒙在鼓裡,繼續喝了一個多月的毒奶粉。」
直到北京奧運閉幕將近半個月的九月八日,「蘭州晨報」等大陸媒體才以「某奶粉品牌」為名爆料毒奶粉事件,但如果不是紐西蘭恆天然集團和紐西蘭總理克拉克的窮追不捨,中共高層大概還不會對「毒奶粉」採取行動。
而即使在毒奶粉事件曝光後,中國大陸媒體對此事的報導仍受到嚴格限制,包括:不允許任何媒體上頭條;突出報導最高領導人的重視,中共黨和政府的關懷以及救治措施。
此外,所有媒體必須統一口徑,只發表經過審查的新華社通稿;報導要盡量刪繁就簡和避重就輕;不允許同步的連續跟蹤報導,不允許慘烈場面的出現等。
奧運結束後,「南方週末」的記者又開始採寫毒奶粉事件,但相關稿件還是由於不明原因被撤了下來;香港鳳凰衛視某個節目原本要談「問題奶粉案」,也由於「不合時宜」而改播其他內容。
文章批評說,新聞自由關乎人民的基本權利,更關乎健康和生命。特別是重大公共衛生安全資訊被封鎖,最初的災難真相被隱瞞,必然導致病毒的迅速蔓延。而封鎖重大公共衛生安全資訊所謀殺的不僅是資訊本身,更有民眾的知情權和生命。
劉曉波認為,毒奶粉危機的爆發固然先有黑心商人和官員的聯手「投毒」,但毒奶粉的長時間施虐卻是新聞管制所為。正是意識形態衙門的禁令,才讓毒奶粉遲遲無法曝光,執行新聞管制的中共中宣部是主要罪魁。
不過,他說,「中國制度的荒謬在於,毒奶粉事件,可以讓總理道歉,讓三鹿老闆被捕,讓石家莊市委書記、市長等高官下台,讓國家質檢總局局長辭職,但意識形態官員們卻穩如泰山,既無人出面道歉,也無人遭到處罰。」
「更離譜的是,毒奶粉危機爆發後,中宣部還在進行嚴厲的新聞管制,也就是在繼續犯罪。」
他強調,為了中國人的言論權利得到落實,也為了中國人的健康和生命得到更好保護,中國民間要爭取的第一權利就是言論及新聞自由,而「前提就是割除中宣部這個毒瘤,廢除新聞壟斷制度。」
河北三鹿集團爆發毒奶粉事件至今已造成五萬餘中國大陸嬰兒患病,其中八成以上不足兩週歲,一萬兩千餘例需住院治療,重症嬰兒一百零四人,四例死亡。
而毒奶粉危機所帶來的社會性恐慌已從中國境內擴展到境外,香港就已經查出兩名因食用毒奶粉造成的「結石兒」,台灣及其他國家也遭波及。971003
中國毒奶蔓延 中共中宣部遭批罪魁
歡迎大家來聊天,這裡不討論健保,大家放輕鬆,什麼都可以談,都可以來聊聊,但是政治相關文章不要在這裡談!
版主: 版主006
前往
- 我要活下去 (公開版面)
- ↳ 老仙ㄟ講古論今講座
- ↳ Dharma鄭逸哲醫法肥皂箱講台
- ↳ 肥皂箱秘密基地
- ↳ ★媒體報導VS醫界觀點
- ↳ 人物記實
- ↳ 衛生署長
- ↳ 年度疫情/疫苗
- ↳ 2007
- ↳ 2008
- ↳ 2009
- ↳ 2010
- ↳ 醫療生態
- ↳ 爭議文章版
- ↳ ★愛滋病患與醫護人員權益討論區
- ↳ ★ 談天說地,無所不談,就是不談政治
- ↳ ★醫療工商服務區(我愛紅娘)
- ↳ ★野人獻曝●花園一隅
- ↳ ★HIS醫療資訊廠商客服專區
- ↳ ★血汗健保
- ↳ ★二代健保
- ↳ ★醫門忠烈
- ↳ 花園子版
- ↳ ★ 漫畫及海報
- ↳ 愚公移山計畫暫存區
- ↳ 愚公移山vs.冷涼卡好
- ↳ ★CME繼續教育訊息專區
- ↳ ★ 審查制度的善與惡
- ↳ 政治事件聊天區
- ↳ ★工商服務專區
- ↳ 醫師人力供需討論專區
- ↳ 外籍學歷與外籍醫師問題
- ↳ 醫師替代人力問題
- ↳ 醫院醫師的問題
- ↳ 診所醫師的問題
- ↳ 法規規範
- ↳ ★波淘洶湧
- ↳ ★醫學生事務交流專區
- 秘密花園B區
- ↳ 診所CEO專區
- ↳ 藥價超級比一比
- ↳ 不友善藥廠與盤商抵制區
- ↳ 健保抽審guideline/criteria download 專區
- ↳ 健保申報疑問
- ↳ 人事問題
- ↳ 自費專區
- ↳ 軟硬體問題
- ↳ 電腦與網路在醫學領域的應用
- ↳ 診所對外關係
- ↳ 放假相關問題
- ↳ 醫療糾紛
- ↳ 綜合教室
- ↳ 專科簽到簿
- ↳ 藥物討論專區
- ↳ 家庭醫學科
- ↳ 皮膚科
- ↳ 內科
- ↳ 小兒科
- ↳ 外/骨/復健科
- ↳ 五官科
- ↳ 婦產科
- ↳ 精神科
- ↳ H1N1 and Flu及感染性疾病
- ↳ 醫療和健保法規實務
- ↳ 健保補充費與二代健保
- 評論
- ↳ ★焦點評論
- ↳ ★精選文集
- 公會及協會專區
- ↳ 全聯會與各縣市醫師公會專區
- ↳ 全聯會與各縣市醫師公會專區(秘密花園區)
- ↳ 中華民國診所協會全國聯合會
- ↳ 中華民國基層醫療協會
- 醫勞盟
- ↳ 台灣醫療勞動正義與病人安全促進聯盟【TMAL】
- 藏經閣
- ↳ 開業醫須知
- ↳ 111年度報稅專區
- ↳ 107年度報稅專區
- ↳ 106年度報稅專區
- ↳ 105年度報稅專區
- ↳ 104年度報稅專區
- ↳ 103年度報稅專區
- ↳ 102年度報稅專區
- ↳ 101年度報稅專區
- ↳ 100年度報稅專區
- ↳ 99年度報稅專區
- ↳ 97年度報稅專區
- ↳ 98年度報稅專區
- ↳ 96年報稅專區
- ↳ 95年報稅專區
- 論壇事務區(公開版面)
- ↳ ★公佈欄
- ↳ ★新手導引區
- ↳ ★意見反應與求助
- ↳ ★篳路藍縷
- ↳ ★醫界數位媒體工作版
- ↳ ★投票專區
- ↳ Poll小組討論工作區
- ↳ ★新手測試區
- ↳ ★友站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