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憶兒時》同罪卻不同命運
天下事無奇不有,民國40年代我當兵時,看過二件同罪卻不同命運的犯罪案件,真正體會了「天下事無奇不有」的名言。
當年,我在金門當兵時,金防部司令官是一位劉姓中將,大家都稱他為伙伕班長,因為他是從伙伕兵開始當兵,慢慢往上爬升到中將。
我在金門服兵役的時候,金門有二件士兵同罪卻不同命運的案件。當年在金門每次要槍斃人,劉司令官規定每單位必須派三分之一的人去參觀,每次參觀的人約有一萬多人,有殺雞警猴的意義。
有一次輪到我被派去參觀槍斃人,我看到劉司令官當場訓話說,這個士兵是敵前逃亡,根據「陸海空軍刑法」規定,應執行死刑。講話完了,罪犯還在大喊「我要回家看媽媽」,緊接聽到槍響,罪犯已死在地上。
在現場很多人在議論紛紛,我才知道這個士兵是江西人,有一天他媽媽叫他拿便當去給在田裡工作的哥哥吃午餐,他走到半路卻被經過的國民黨部隊抓來當兵,媽媽也不知道他已被抓走。
因為他七、八年來很想念媽媽,有一天趁夜跳入海中,準備游泳到對岸去,想不到當晚風大,又把他吹回金門海灘,被海防衛兵逮獲,送軍法處以敵前逃亡罪被判處死刑,怪不得他臨死還一直大喊要看媽媽。
大約隔8個月後,又有一位外省兵跳海,企圖游去對岸,又是被風吹回金門海岸,被同連海防衛兵逮獲,因為軍中有連坐法,士兵有罪,連長也一樣有罪,因為是同連,連長趕快和那位逃兵套好話,說是久病未癒,才想跳海自殺,後來送軍法處後,軍法官同情他久病未癒才要跳海自殺,不僅判他跳入海中無罪,還安撫他多休息,又把他送回臺灣療養。
同樣二位外省兵跳海逃亡,一個是被槍斃,一個被送療養院療養吃好料,同樣的罪卻不同命運,我想只能相信「生死天註定」。
《回憶兒時》同罪卻不同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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