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進」來台的軍隊,當年國防部號稱60萬大軍,數字是否正確?無人知曉,因為有中央軍也有軍閥雜牌軍,不容易統計。
國防部於民國41年總整編,有拿到補給證的才是軍人,軍閥部隊要把他們拆散重編也不容易,所以整編後的國軍還有廣東師、湖南師、山東師…. 之類的。
這些軍人有的原來就是軍人,有的在半路抓來的,有的難民沒飯吃投軍的….. 等等。當年,中國人的識字率是13%,所以這些軍人絕大多數文盲,通常文盲不守規矩的比例較高。
軍人最常見的是乘車、看電影、參觀園區…. 等都不買票,問他為什麼不買票?他會反問你說,軍人為什麼要買票?當年通常是搭火車,當列車長要驗票時,他不但沒有票還大罵車長一頓,後來國防部不得不每列車派二名憲兵隨車,有了憲兵之後,不買票情形改善許多。
我在台中曾經見過一次,有一群軍人看電影不買票又鬧場,電影院請來憲兵(轉角綜合大樓之前是憲兵隊),雙方互幹起來,憲兵拘押5名鬧事兵,餘者奔回報告部隊頭頭,頭頭下令開二輛戰車,親自帶隊到憲兵隊,大砲瞄準憲兵隊,憲兵趕快把5名兵放出來,戰車掉頭回去。部隊頭頭是誰,免講恁嘛知。
當年,這些逃難兵擾亂社會多多,不買門票是小事,犯大刑案也很多,國防部不得不頒佈《陸海空軍刑法》從嚴處罰重大違法,列出來的法條幾乎都是唯一死刑,那時候最多見的是「強姦」,唯一死刑之後,強姦案件少很多。
這些兵有理講不清,台中中華路有一家電影院,有一個軍人坐二樓第一排,途中他去廁所,有一個新進來觀眾以為空位就坐下,那兵從廁所回來發現坐位已被坐,就走到那坐位,二話不說就把那人抱起來往樓下丟,那人當場死亡,一樓被壓到的觀眾重傷,你看看,多麼可怕呀!
【想啥就講啥】難民兵與《陸海空軍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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