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治之前的清代,台灣就有保甲制度,清代政府機關只到知縣,之下沒有政府單位,都是由縣老爺委派民間自治。通常知縣以下有堡,但堡是虛級,例如:彰化縣大肚中堡龍目井區或大肚頂堡牛罵頭區。堡之下設區,區之下設保,保之下設甲。
知縣之下不設堡長,但在堡之下設區長,區長之下設保正及甲長,均為委派制,不是官方考舉,也不是選舉,但官方信任其地位。
一八九五年日治之後,日本政府仍然沿用清代的保甲制度。日治後期,台灣設有五州三廳。州以下設郡,郡設郡守。郡之下設庄街(鄉鎮),以上均官制。庄街以下設保与甲(村里及鄰),保有保正(poo2 tsing3),甲有甲長,均指派無薪制。
本文說明日本政府沿用清代的保甲制度,目的是好管理基層百姓,日政府給予保正有一定地位及權勢。
日治時代警察很兇,樣樣都管,民眾只要犯一點錯,警察不須要經過法院的審判,隨時可以毆打你或拘留你。當年警察毆打民眾可以隨心所欲,要怎麼打就怎麼打,甚至可能把人打成殘廢,你也沒地方可以抗告或投訴。警察也有權拘留民眾29天,超過一個月必須經過法院審判,但光是拘留29天,就有夠你難以忍受的了。
儘管警察很兇,但是警察對保正(村里長)很尊重、客氣又友好,聽說這是日本總督府下令的政策,目的是可以透過保正間接管理百姓。
保正都是地方仕紳或知識分子,廣受村民的敬重,更會受到警察的尊重,如果警察找民眾什麼麻煩,只要拜託保正去向警察說一說,麻煩就OK了。
保正日語叫ホセイ,與台語「好勢」(hoo2 seh3)諧音,好勢是「好了」的意思,例如:問水泥師父說,水溝幫我修好了沒?水泥師父答:「日本保正啦」,就是「好勢」、「好了」的意思。
【想啥就講啥】日本保正--好勢
版主: 版主021
Re: 【想啥就講啥】日本保正--好勢
我阿公好像就是當保正,當年台灣調軍伕去南洋,是保正的權責。
聽說是有錢判生(拿錢就可以不去),沒錢判死(去了幾乎是有去無回)。
我所知的是,阿公當年很有錢,但因為賭博,輸了了!
聽說是有錢判生(拿錢就可以不去),沒錢判死(去了幾乎是有去無回)。
我所知的是,阿公當年很有錢,但因為賭博,輸了了!
人民失去生命,政府失去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