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在民國六十年代之前,也就是農業社會時代,大家都很窮,所以那時候穿新衣服是不得了的大事。一般人最多只能過年做一套新衣服,所以小學國語課本才有一課;「…. 新年到,新年到,穿新衣,戴新帽….. 」。
那時候的新衣都是請裁縫師(通常是歐巴桑)量身訂做的。所以街上「布店」很多,快過年了,大家都去買布料做新衣。其實,那時候的所謂新衣,只是一般的襯衫或臺灣衫而已。那個年代,布料可以請人做成衣服,當然值錢。而做好的衫,每人尺寸不同,給人家穿,人家不見得合適,所以才會說,做衫毋值錢(m7 tat7 tsinn5)。
如果是西裝,那是不得了的事,像我這年代的人,一輩子只有一套西裝,就是結婚穿的那一套,結婚過了就收藏起來,等重要節慶才會偶爾拿出來穿。
結婚這套西裝的布料還是女方送來的(完聘時),自己再拿去給裁縫師父做西裝(多數男的)。穿西裝的機會不多,當然西裝布料店就很少。西裝布料臺灣不會生產,都是進口的,當年最出名的就是英國3K-65,雖然品質好,但是很重,穿起來不是很舒適。
當年大家不習慣買做好的衣服穿,因為自古以來都是剪布做新衣服。直到民國60年代初,臺中開始有百貨公司,公司內有賣成衣。50年代之前,偶爾也有衣服店賣成衣,都是從香港進口的,稱為既成品(キセイヒン,khi4-she2 hin2),但大家還是不習慣買成衣。後來百貨公司一家一家開,賣成衣也漸漸多起來,因為賣成衣多,選擇性高,大家就漸漸習慣買現成的,布店、裁縫師也漸漸少了,現在幾乎找不到布店。
過去的婚喪喜慶,親朋好友送的喜聯或喪軸都是八尺長的衣服布料,婚喪喜慶辦完了,那些布料是給家人做衣服用的,不像現在的喜聯、喪軸,都是粗糙布,事情辦完,就把它丟掉。
【老仙ㄟ講世間事】布值錢 衫毋值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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