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人的風俗;長輩過世後,把屍體放在家裡,越久出殯表示對長輩越孝順,所以有人把長輩屍體放在家好幾年才出殯者有之。有的人雖然不是富人,但找不到黃道吉日,也要拖延一段時間後才出殯。
通常屍體兩三天後就會腐爛,如果要擺放時日後才出殯,必須要「打桶」處理才可以保存,所以保存屍體在家中要花很多錢,通常有錢人才做得到,貧窮人家多數三、五天內就出殯了。
大約在民國60年代以前,屍體必須「打桶」(tann2 thang2)才可以長時間擺放在家裡。打桶必須要有好的棺材,也就是「實心木」的棺材,當屍體入殮,把棺蓋蓋緊後,打桶師傅就將棺材的接縫用「羅粘」(lo5 liam5)粘緊,否則屍臭會洩出來。
打桶師傅必須五天來巡一次,他用蠟燭火舌在接縫處查巡,如果發現火舌會吹動,表示接縫處會洩氣,就用羅粘再補強,直到出殯將下葬時,打桶師傅才在棺材腳尾鑿一洞(1吋見方),在地下屍水才能流出來。
大約民國60年後,禮儀社開始有棺材式冰箱出租,把屍體放進冰箱後,只要不斷電或不故障,要保存多久就可以保存多久,比之前的打桶方便多了。要出殯時,先退冰再換穿衣服,再入殮就行了。
大約在民國80年代後,禮儀社備有大型冰櫃出租,屍體一具一具放進一格一格的冰櫃內,要出殯了,再取出退冰換衣服,同時也在殯儀社內辦理告別儀式,這樣的辦理喪事,簡單又方便,家裡就省事多了。
臺灣人將長輩屍體遲延不出殯的風俗,自古以來即存在,民國50年代,政府衛生單位以「防礙衛生」為由,下令屍體不得長時間擺放在家裡,加上社會工商化後,大家忙工作,屍體擺放多年已少見了,不過用冰箱放十幾廾天的還是常見,主要是等待黃道吉日或等待遠外的親人回來參加喪葬儀式。
【老仙ㄟ雜談】打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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