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臺灣人有二種說法,一種叫做「過年」,一種叫做「新年」,過年和新年卻不同一天,大家都搞昏頭。
一般臺灣人稱的過年(kue3 ni5)是指除夕那一天,也就是說舊的年即將過去,故叫過年。所以我們說:「囡仔大小過年晚同齊圍爐」,圍爐就是除夕晚,所以除夕就是過年。
傳說,古早擱古早,有一種兇殘的怪獸,我們叫牠「夕獸」,因像虎,我們也稱牠虎姑婆。牠會在一年的最後一天晚上,跑進人家裡吃小孩,所以古早人就圍坐在一起抵抗夕獸,故稱除夕,圍坐在一起,臺灣話稱為圍爐,但沒人叫除夕(tu5 sik4)。
清代之前稱「立春」(新曆2月5日)為春節,可是除夕都是在立春之前,是在最後一個節氣大寒之中,既然是大寒又稱它為春節,語意就不相稱。民國之後,把農曆正月初一改叫春節,也叫新年,把新曆1月1日改稱做元旦。
民國後,春節是在大寒節氣中,故立春日就不再叫春節,只是24節氣中的第一個節氣而已,沒有特別活動。但農民很重視立春,臺灣的農民說:「伴春氣,寒毋畏」(png7 tshun khui3,kuann5 m5 ui3),意思是說,立春後,再怎麼冷也冷不到哪裡去,告訴人們立春是農耕開始了。
民國後,春節是農曆正月初一,因春節並未包括除夕日,軍、公、教在除夕日都要上班,直到約20年前開始,才把除夕日定為放假日,所以現在的春節假有包括除夕日。
現在的公家機關都使用格里高利曆,因為是民國後才使用,故稱新曆,但農民為了要配合24節氣農耕,原來的曆法不能放棄,我們就稱它為舊曆或農曆。
臺灣在貧窮年代,春節才能做新衣服,可以吃腥臊(tshenn tshau),小孩祈盼春節;「穿新衫戴新帽,吃大魚齧雞腿」。
【老仙ㄟ雜談】春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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