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各位沒健忘的話,過去買回來的豬肉,豬肉皮都蓋滿了章,最常見是紅色印泥,也有少數是藍色的,看起來很不衛生,但是國家的規定,不衛生也要買。
過去殺豬、羊、牛等牲畜,都要繳屠宰稅,屠宰稅是國稅,屬財政部的稅,縣市政府負責徵稅,聽說,屠宰稅是政府重要稅收之一,記憶中,一隻豬屠宰稅是2-300元,那時候一隻豬也不過2000多元,稅所佔比例真不小。直到民國76年,臺灣已進入工商社會,政府有更好康的稅收,屠宰稅才取消,從此買回來的豬肉,豬肉皮都乾乾淨淨。
那時候的稅務人員或警察,在路上隨時可以檢查你所買的豬肉,如發現豬肉皮上沒有蓋章,那就是私宰豬肉,當年凡是私宰豬被抓到,罰款5~10倍的屠宰稅,幾乎是一條豬的錢。
早期,婚宴或壽宴都是在自家辦,要拜天公的豬公也在自家請人來殺,殺好後要等稽徵人員來蓋屠宰章,這隻豬公才能拜天公。
驗戳章不能私自亂刻來蓋的,每殺一條豬,稽徵機關都有一個密碼,再把密碼加入戳記上再用印,並把稅單號碼戳在豬屁股上,這樣嚴密的管理屠宰稅,連稽徵人員想作弊貪污都沒辦法。
過去,原住民可以擁有獵槍打獵,如果他們打到山豬,也不能隨便殺來吃,必須先繳屠宰稅,也一樣蓋了驗戳章後,才能大家分。
雖然民國76年起已停徵屠宰稅,原住民更不能私宰山豬,因為山豬已變成保育類動物,原住民不要說私宰逃稅,連捕也不能捕,取消屠宰稅對他們並未獲利。
【老仙ㄟ雜談】豬肉皮蓋滿戳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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