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申請開業診所,預定用地使用執照是G3(店舖),為什麼台南還要求變更為
G3(診所)---->我的問題是G3不是本來就是可以設立診所嗎
請問台南同業
版主: 診協全聯會義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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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請問台南同業
1. 這是地方法規。
2. 但台南也有啊!選舉到了,可能遇到臥底的。
http://law01.tainan.gov.tw/glrsnewsout/ ... spx?id=152
2. 但台南也有啊!選舉到了,可能遇到臥底的。
http://law01.tainan.gov.tw/glrsnewsout/ ... spx?id=152
第 四 條 建築物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得免辦理變更使用執照:
一、都市計畫住宅區、商業區或非都市土地甲、乙、丙種
建築用地:
(一)同類同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