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辦佳餚時,豬肉都切得整齊美觀,但是辦喪宴時,切豬肉就不必這麼講究,隨便切任何型狀都可以,連切成三角形也可以,所以臺語說,去參加親友的喪禮叫做食三角肉(tsia7 saN kak4 ba4)。
臺灣在民國50年代以前尚處在農業社會,也就是沒有趕時間的社會,那時候的人參加親友喪禮,通常被留下來吃喪宴,臺語稱為「食散筵」(tsia7 suaN3 ian5),更俗氣的話叫食三角肉。當年,臺灣還很貧窮,豬肉是屬好料,所以參加親友喪禮就有豬肉吃,那是好康的代誌。
民國60年代之後,臺灣經濟起飛,時間是一種寶貴的東西,從此大家參加喪禮結束後就走了,不再會有人留下來吃那一餐喪宴,所以現在的人說要去「食三角肉」的詞彙已很少聽過。可是在農業社會時代,家裡死了人最大的支出就是「吃」,再其次是「棺木」。當年很多窮人葬不起父母,只好借貸,借貸還不起就是賣身,臺灣民間故事「賣身葬父」的故事屢見不鮮,那是感動人的孝行,因為過去的賣身多數賣給人家當佣人、細姨或妓女,所以過去賣身葬父往往令人感動,令人同情。
過去,參加親友喪禮不僅有三角肉吃,還可以分到頭帛(白布頭崁),以前的人這些白頭帛可以用來做衣褲,所以過去的喪禮常在現場起糾紛,因為多少親等該穿什麼頭帛,越近親穿的頭帛越大,越遠親或許頭部只綁一條白布,所以常因親等而計較。不像現在的喪禮,那些頭帛沒有用處(現在的人不穿白布衫),都在典禮結束後就把它當場燒掉。
現在的喪事比以前簡單多了,現在的人都是火葬(9成以上),火葬的棺木就很便宜,也不須花錢做墳墓,把骨灰擺在靈骨塔就可以了。而且也沒有「食三角肉」的喪宴,也委託禮儀社承辦,很少用到頭帛,所以現在的喪事省錢又省時,過去那種「賣身葬父」的感人故事已成為歷史名詞了。
【追蹤臺語】三角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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