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我們使用家庭用電都是看電表,電表掛在門囗,電力公司人員在門口外看電表,就知道你的家這個月用多少電,該繳納多少錢,費用單開給你,你就去繳,非常公平,不會有任何糾紛,
可是,在民國40年代之前,家庭用電沒有電表,是包燈制,也就是你家要用多少盞燈,自己向電力公司申請,電力公司幫你裝好電燈之後,你就按申請的電燈盞數繳費,不過包燈制問題多,電力公司與家庭之間常起糾紛,電力公司光是忙這些,就要花費很多人力物力。
譬如我們向電力公司申請裝二盞燈,每盞燈是20燭光,電力公司就按照你所包的燈按月給你收費。可是那時候的人鬼頭鬼腦(其實是貪),他們並不按照申請的包燈來使用電,自己另準備電線及電燈泡,晚上就偷多接上2-3盞燈,原來申請的20燭光燈泡就換上60或100燭光,天快亮,就趕快把偷換上去的燈泡收藏起來,所以家中比原來申請的電燈亮度光亮多了,這樣叫偷電。
大家都這樣做,當然電力公司也知道,所以當年電力公司就設有很多專門抓偷電的稽查人員,晚上都會不定時不定點的突擊稽查,凡是被抓到偷電,都會大罰一筆,讓你以後不敢偷電。
電力公司雖然積極抓偷電,但是人都會有僥倖的心理,總會覺得自己不會那麼「衰」被抓到,所以電力公司一抓再抓永遠抓不完,這是當年電力公司重要業務之一。電力公司最頭痛的就是眷村,他們一再強調他們跟蔣公來到臺灣,準備反攻大陸,所以他們說「天不怕地不怕」,其實電力公司也拿他們沒有辦法,只好委曲求全,把他們電費改為半價,請他們不要再偷電,但還是徒勞無功。
電力公司的稽查偷電是一大業務,工作繁重又常起糾紛,直到民國40年代後半,逐漸改為電表制,用電表最公平,還鼓勵家庭多用電。可是臺灣人是聰明族群,起先電表裝在屋內,他們就從電表上一段(屬外線)偷接電,電力公司還是吃虧很大,到民國50年代之後,電表全改掛在屋外,從此偷電的人就少了。
【追蹤臺語】包燈 105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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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追蹤臺語】包燈 1050514
又長知識啦~
感謝老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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